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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证明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临时工证明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临时工【第一篇】在出现需要问责的事件时,临时工总是意料之中地出现在问责名单之中,俨然已成了“替罪羊”的代名词,那么我们不禁要反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出现在执法部门?在事件发生时,正式工就没有责任吗?我们认为,我们应该仔细审慎“临时工”这一社会现象出现的原因,制度的漏洞在哪里,有无改进建议和措施?用人单位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主要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这其中有正常的、客观的需求,因为一些单位的确需要短期、临时的劳动力。如棉花种植企业,每年棉花丰收的时候需要大量的采棉工人,丰收过后不再要人,这样使用劳务派遣工效率更高,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工单位都有益处。第二,也是受社会指责最多的原因,用人单位出于降低成本、减少麻烦的需要,迫使本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成为临时工,并在非临时性岗位上大量使用临时工。他们由于自身编制有限、工作量很大,而且雇佣临时工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因此大量雇佣临时工。一方面,社会上有这么多的临时工被剥夺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另一方面,在出现执法事件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临时工可以执法?为什么城管可以聘用临时工?按照法律规定,临时工是不具有执法权的,即使有执法权,那么在履行城管职权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了伤害,城管部门同样要负全责,不是仅仅一句“这是临时工做的”就可了事。该如何维护临时工的权益、杜绝临时工现象、杜绝一出现执法事件就找临时工替罪?首先,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同时增加企业的违约成本,加大惩罚力度。其次,针对目前临时工以劳动派遣形式遭滥用的情况,国家应进一步明确,哪些岗位是辅助性的可以使用临时工,临时使用期限定在多长时间之内。此外,还应明确政府机构中哪些领域不可以雇用临时性用工。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要求,严格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这一法律的出台有望相除“有事找临时工”的社会诟病的出现。最后,加大对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即使是临时工做的违法事件,其所在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政府不能把临时工看做一个筐,什么都往里头装,这不仅会损害自身形象,也会失去政府的公信力!临时工协议【第二篇】协议书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甲方因招聘临时工需要,与乙方建立代理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代替甲方招聘临时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一、合作事项(1)临时工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招录暑期工,甲方具有独立的用工录选权。甲方在录用临时工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录用人员花名册,便于乙方掌握招聘情况。(2)临时工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临时工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劳务人员进行变动时,乙方应填写《临时工增(减)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3)甲乙双方方应配合企业及时与被录用临时工依法签订用工合同。动合同。(4)乙方所招聘之临时工应具有个人行为承担之能力,且备有本人合法真实有效之身份证件。二、费用的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1.劳务服务费标准:乙方必须完成为甲方委托招聘人员的任务,然后甲方方可给予乙方支付每人元每小时单价,每月保底260小时,费用结算日在每月25日。2.劳务服务费按各合作企业发放劳务费给予甲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3.以上是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纯劳务服务费用。(不含任何管理费)三、甲方的义务和责任(1)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需真实、可靠。(2)负责协调和配合企业对临时工的工资发放和日常管理。(3)由甲方协助合作企业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4)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伤亡、伤残或患职业病的,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有关费用除社会保险负责部份外,其余按国家规定应由用工单位负责的,由甲方配合处理。(5)甲方有义务配合企业对临时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安全操作、岗位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6)乙方所招聘的临时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与企业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配合企业与员工协商解决。四、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代招符合条件的最临时工。因劳务人员自动辞职或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劳务人员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尽其最大的能力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足量地输送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补充到甲方工作。(2)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如实告知应聘人员。如有疑问,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询问。乙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行为。乙方必须确保应聘人员的资料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信息。(3)乙方应保证所招聘的临时工身体符合甲方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甲方有权组织乙方所招聘的临时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交通费由暑期工自己本人承担。(5)乙方在每次组织劳务人员到甲方报到前,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基本资料,甲方在审核后通知确定拟用人员,对乙方按甲方反馈的人员组织到甲方报到后,甲方保证安排岗位。五、保密约定双方合作之具体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涉及对方的应当保密的信息皆为保密的范围,双方共同承诺保守秘密。若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双方约定按本协议乙方所获得的总劳费的额的15%,由泄密方给蒙受损失的一方赔偿。六、劳务合作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从2011年10月2日至2011年12月25日。七、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八、其他(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二)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签章:签章:年月日年月日临时工【第三篇】国家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工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直人习字(1956)79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被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临时工工龄计算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给甘肃劳动局的复函》中劳薪(1964)344号规定: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临时工工龄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第一条规定: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临时工劳动合同制工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2002)323号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或缴费年限。临时工管理制度临时工管理制度【第四篇】临时工管理制度范文3篇临时工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对临时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为你整理了临时工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临时工管理制度范文1一、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联系作好工作安排。缺勤天数工资按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旷工者双倍扣除当日工资。三、来校工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规定发放的补贴)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工种可发放一定的劳保用品。四、各类临时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按各岗位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寒暑假原则上无休假,安排值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五、聘用期间,若本人因病住院,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六、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辞退。七、学校因工作变动需要辞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补发一个月工资。自动离职者,无论工作年限长短,学校不发任何补助。八、每年年终,凡工作成绩显著、本人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临时工管理制度范文2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第二条人员申请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第三条雇用限制(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条雇用(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第五条投保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第六条管理(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第七条终止雇用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第八条延长雇用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第九条实施与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临时工管理制度范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办事处聘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第二章聘用和辞退第三条党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五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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