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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服务流程【热选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规范服务流程【热选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规范服务流程篇【第一篇】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市委市政府会议纪律的通知》(温委办发〔2010〕4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局“转作风抓落实”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就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会议是我局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沟通信息的重要方式,是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办会工作如何,体现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会风如何,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而且事关党风、政风,事关机关的形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规范办会、遵守会议纪律,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局机关作风建设.二、明确办会职责和程序(一)强化办会职责局系统会议分为两大类,一类会议是市水利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包括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春节团拜会等,由局办公室牵头办理,其他相关处室、单位予以配合;二类会议是各处室、单位以市水利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水利行业性工作会议,分别由各承办处室、单位牵头办理.各承办处室、单位要按照“周密、安全、高效”的要求,缜密考虑、精心安排、有序运作,扎实做好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各类会议协调和会务指导工作.(二)实行会议审批制各处室、单位以市水利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行业工作(培训)会议实行审批制.承办处室、单位须提前3-5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送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监察室备案.会议方案应包括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报告人、会议议程、列席和邀请单位和人员名单,以及会议预算等.各承办处室、单位按会议审批要求做好会议办理工作.(三)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通知》(温纪〔2010〕24号)精神,切实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规模,节约行政资源,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和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或套开的会议必须合并或套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尽量多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四)严格控制会议费用要根据市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通知》(温纪〔2010〕24号)精神,严格控制会议费用,节约行政成本.在尽可能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的同时,严格控制在宾馆酒店召开会议,严禁在旅游景区召开会议,小型的技术审查会、座谈会原则上不安排在酒店宾馆召开,大型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就近的经济型宾馆召开.三、规范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有关事项1、充分酝酿.提请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提请单位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并提出建议方案.须协调解决的议题,涉及多个处室、单位的,由牵头处室、单位进行协调;协调不一致的,再由分管领导协调,形成协调意见;协调后意见仍不一致,但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应事先将材料报请局长审阅,牵头处室、单位要在材料中说明协调经过、各方意见.应协调而未经协调的事项,不得列入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2、议题审批程序.提请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处室、单位提出,经办公室初审后,呈报分管领导审核,并报请局长审定.凡各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和协调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提交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3、材料准备.议题提请处室、单位要在会议召开前2天提供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练,主要内容包括议题概要、会前协调情况、需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建议解决方案等.议题材料经局办公室审核后,于开会前1天将相关文件以纸质或通过oa系统提交局领导和列席处室、单位审阅.对会前1个工作日议题材料仍未准备妥当的,除特殊紧急议题外,不予提交会议研究.4、会议召开.议题原则上由提请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因故不能与会的,经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可由提请处室、单位具体负责或熟悉该工作的负责人汇报.议题提请单位汇报时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会议列席处室、单位原则上也应由主要负责人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应按规定报经局长同意,并委派本处室、单位熟悉议题相关情况、能够决定议题相关事项的负责人参加.列席处室、单位会前已参与协调,会上不再重复发表意见,确需对有关事项作解释说明的,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5、工作落实.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后,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除会议另有明确要求外,一般情况交办事项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应提前书面函告局监察室.四、严肃会议纪律(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各处室、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如出国出省考察,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会议,参与重要接待活动,因病住院治疗等),应提前向分管副局长请假(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应向局长请假),并报局监察室备案.(二)严格会议报到制度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参会人员要提前到会,其中大型会议参会人员一般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时间的,参会人员要根据要求按时报到,不得迟到.会议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会客,严格控制使用无线通信设备,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在会场内来回走动、打瞌睡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办理与会议无关的文件和事项.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处室、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五、建立完善监督落实机制(一)完善监督机制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负责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二)建立通报制度建立会议出席情况通报制度,对于局召开的重大会议,由监察室负责组织开展会场纪律督查,督查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包括现场通报).局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会议组织处室、单位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违反会场纪律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报监察室予以通报.(三)完善考核机制局监察室要对会风问题加强督查,对不遵守会议制度、会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局机关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中进行扣分;对情节严重、影响全局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规范服务流程篇【第二篇】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自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开展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着力达到老干部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重点内容(一)政治建设标准规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等各项制度,更好地教育引导老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二)组织建设标准规范组织设置合理,班子选优配强。市纪委老干部党支部于2011年7月7日成立,截至目前我委现有退休老干部正式党员11人。根据老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生活情况,老干部新一届支委已于2019年12月20日选举产生,设书记1名、委员2名,每届任期3年。(三)队伍建设标准规范1.选配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担任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经选举老干部支委会由3名同志组成,同志任书记,任期3年。2.由于老干部支部党员普遍高龄、行动不便、开展工作有困难,由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3.加强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学习培训,组织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参加上级党组织及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4.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1次,及时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5.在庆祝“七一”、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活动,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党员。(四)活动开展标准规范1.“三会一课”。(1)每月利用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统筹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年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不少于4次。调研不少于1次,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1次.充分应用“学习强国”、“大冶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党性教育。党支部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参加人数过半。老干部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干部党员,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可以不参加。(2)“三会一课”计划要根据机关党委要求,紧密结合老干部党支部实际,立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重点工作来确定。(3)党支部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向支部党员公开,明确专人如实记录。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每年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问题,列出措施认真整改。(2)与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3.谈心谈话。(1)广泛开展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2)支部班子要经常了解、听取老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老干部党员思想动态,灵活运用“探讨式”“家常事”谈话方式,帮助老干部党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4.支部主题党日。(1)老干部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2)主题党日要贴近老干部党员思想状况、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确定主题,主要围绕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进行。(3)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大冶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党性教育基地,采取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上“微党课”等形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五)制度落实标准规范1.民主议事制度。支部重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2.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经费管理、评先评优等情况及时向党员公开。老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机关党委汇报工作。3.“双述双评”制度。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每年就个人履职情况在支部大会进行述职,接受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评议,并向机关党委书面述职。4.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六)基础保障标准规范1.重视支部建设。将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委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参加老干部党支部活动每年至少1次。2.经费保障。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贴按相关文件要求发放。老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70%的比例返还支部,用于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开支。根据情况适当给予老干部党组织一定经费补助。老干部党支部要对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纳入党务公开内容。3.活动阵地建设。根据老干部党支部设置、党员数量等情况,老干部党支部设置33平米的党员活动室,满足退休党员开展学习活动的需要。室内宣传栏按照“两栏四有四上墙”(即:党务公开栏、党组织基本情况和班子成员简介公示栏;有一个“党员活动室”门牌、有一个党员学习角、有一套活动设施、有一套台账和资料,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工作职责上墙。
本文标题:规范服务流程【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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