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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平刨床安全JB3380—1999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10—08批准2000—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EN859—1997《木工机床安全木工平压刨床》对JB3380—83的修订。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与EN859基本一致,增加了机床空运转噪声声压级的限值的要求。本标准与JB3380—83相比,技术内容差异较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3380—83。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D和附录E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和附录F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木工机床与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福州木工机床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州木工机床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宗鉴、郑莉。本标准于1983年1月1日首次发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工平刨床(以下简称机床)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实施日期以后生产的机床。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3770—1983木工机床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9239—1988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GB12557—2000木工机床安全通则GB/T13569—1992木工平刨床精度GB/T14775—1993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GB/T15377—1994木工机床术语木工刨床GB/T15379—1994木工机床术语基本术语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16755—1997机械安全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JB/T3377—1992木工机用直刃刨刀JB/T5720—1991木工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JB6113—1992木工机用刀具安全技术条件JD/T9953—1999木工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3定义与术语3.1定义对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是适用的。3.1.1木工平刨床见GB/T15377—1994中2.5.1。3.1.2刨刀体见GB/T15377—1994中4.1.3。3.1.3刨刀轴见GB/T15377—1994中4.1.4。刨刀轴也称刀具。3.1.4手动进给见GB12557—2000中3.3。3.1.5可拆卸的机动进给装置见GB12557—2000中3.4。3.1.6抛射见GB12557—2000中3.10。3.1.7返弹见GB12557—2000中3.11。3.1.8起动时间见GB12557—2000中3.13。3.1.9惯性运转时间见GB12557—2000中3.14。3.1.10操作者位置操作者站着将工件向刀具进给的位置。3.1.11保证书见GB12557—2000中3.15。3.2术语见GB/T15377和GB/T15379。4危险一览表危险一览表(见表1)涉及了本机床的所有危险:——对于重要的危险通过规定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或者通过指示恰当的B类标准;——对于不重要的危险,例如一般的、从属的或者次要的危险通过指示适当的A类标准,特别是GB/T15706.1~15706.2,这些危险是按照GB/T16755而提出的。表1危险一览表序号危险符合本标准的条文1机械危险,如由机器部件或工件的下列要素引起的:形状;相对位置;质量和稳定性(各零件的位能);质量和速度(各零件的动能);机械强度不足;由以下原因引起的位能积累:弹性零件(弹簧)或压力下的液体或气体1.11.21.31.41.51.61.7挤压危险剪切危险缠绕危险切割或切断危险引入或卷入危险冲击危险刺伤或扎伤危险5.2.75.2.75.2.75.2.75.2.7不适合不适合1.81.91.101.111.12摩擦或磨损危险高压流体喷射危险(机械或被加工的材料或工件)部件抛射危险(机械或机床的零件)不稳定与机械有关的滑倒、倾倒、跌倒危险不适合不适合5.2.1,5.2.3,5.2.55.2.1不适合22.12.22.32.4电气危险,诸如下列各因素引起的:电接触(直接或间接)静电现象热辐射或其他现象,如熔化粒子的喷射、短路、化学效应、过载等电气设备外部影响5.3.4不适合不适合5.3.1233.13.2热危险,由下列各因素引起:通过人们可接触的火焰或爆炸;热源辐射的烧伤和烫伤出于热或冷的工作环境对健康的影响不适合不适合44.14.2由噪声产生的危险导致:听力损失等干扰语言通讯、听觉信号等5.3.2不适合5由振动产生的危险不适合6由辐射产生的危险(例如离子辐射源)不适合77.17.27.3由机械加工的、使用的或排出的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例如:由于接触或吸人有害的液体、气体、烟雾和灰尘导致的危险火或爆炸危险生物和微生物(病毒或细菌)5.3.35.3.1不适合88.18.28.38.48.58.6在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产生的危险(机械与人的特征和能否匹配),产生的例子:不利于健康的姿态或过分用力不适当的考虑人的手/手臂或脚/腿构造忽略了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适当的工作面照明精神过分紧张或准备不足等人的差错5.1.2,5.3.55.2.66.3不适合不适合6.39各种危险的组合不适合1010.110.210.310.410.5由于能源故障、机械零件损坏或其他功能故障产生的危险,例如:能源故障(能量或控制电路)机械零件或流体意外抛射控制系统的失效、失灵(意外起动,意外过流)装配错误机械翻倒、意外失去稳定性5.1.8不适合5.1.1,5.1.96.35.2.11111.111.211.311.411.511.6由于防护措施中止(短时的)或防护措施设置错误产生的危险,例如:各类防护装置各类安全有关的(防护)装置起动装置和停机装置安全信号和信号装置各类信息和报警装置能源切断装置5.2.6,5.2.7不适合5.1.26.1,6.26.2,6.35.3.1611.?11.811.911.10急停装置工件的进给/取出装置安全调整和/或维修的主要设备和附件气体等的排送设备不适合不适合不适合5.3.35安全要求和/或措施机床的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12557、GB/T15706.1和GB/T15706.2的规定。通过设计减小风险的有关的指示按GB/T15706.2—1995中第3章。5.1控制和指令装置5.1.1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本标准而言,有关安全控制系统包括从最初的手动操纵器或位置开关到最终的传动人口,例如电动机系统。本机床的有关安全控制部件包括:——起动(见5.1.3);——正常停止(见5.1.4);一一制动(如果需要,见5.2.4)。这些控制应至少用被验证的元(零)件和原则予以设计和制造。对本标准而言,经验证的元件和原则是指:a)下列电气的元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尤其是下列元器件:——用强制切断的控制开关,其用于联锁的防护装置中作为机械操作的位置开关和用于控制电路上的开关;——用于主电路的电气机械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橡胶绝缘导线;——通过布线(例如机床床身内部)附加抗机械损坏的防护的PVC导线。b)在电的原则方面,它是否符合GB/T5226.1—1996中9.4.2.1规定的前面四种措施。电子元件另外规定,不采用这项原则。c)机械的零、部件是否符合GB/T15706.2—1995中3.5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相应的图样和/或电路图,在机床上检验,符合相应标准的证明。5.1.2操纵器的位置用于机床起动,正常停止的主要电气控制操作件应是:—一机床上工件的输入端,离地高度一般不低于600mm的位置上;——工件输入端的悬挂式的操作面板,其上表面一般不高于地面1700mm,其前面与工件输入端工作台边缘的距离一般不超过600mm。前面应不伸出乎刨工作台操作者一侧之外。检验方法:检查相应图样,在机床上做测量和检验。5.1.3起动对于结构上使用可折卸的机动进给装置的机床,只有在刀轴电动机转动后,进给电动机才能起动。检验方法:检查相应的图样和/或电路图,在机床上观察或进行功能试验。5.1.4正常停止应装有停止所有操作件的正常停止控制,见GB12557—2000中5.2.5。正常停止应是:a)1类按GB/T5226.1—1996中9.2.2,适用于装有电气制动器的机床;b)0类按GB/T5226.1—1996中9.2.2,适用于其他情况。对于1类停止,停止顺序应是:——切断一个插头的动力,如果提供作为一个可拆卸的机动进给装置的连接;——切断刀轴驱动电动机的动力和操作制动器;——切断制动器的动力,如果是电气的制动器在刀轴停止转动后进行,例如通过一个时间继电器;——切断机床各操作件的动力。正常停止的切断顺序必须通过相应的控制电路的结构来实现。如果使用一时间继电器,则延时至少等于最短的制动时间。延时装置应是固定的,或延时装置、调整装置是密封的。检验方法:检查相应的图样和/或电路图,在机床上观察和进行功能试验。5.1.5紧急停止不需要。5.1.6工作模式的选择不适合。5.1.7速度改变不适合。5.1.8能源的故障对于用电驱动的机床,在电源中断的情况下,电源电压复原以后,自动再起动的防护装置应符合GB/T5226.1—1996中7.5的第1段和第3段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相应的图样和/或电路图,在机床上检验和进行功能试验。5.1.9控制电路故障见5.1.1。5.2机械危险的防护措施5.2.1稳定性机床的结构应具备将其固定在地面、台或其他稳定的结构上的措施,例如在机床底座有孔。检验方法:检查相应的图样,检验。5.2.2运转中断裂的风险工作台唇板见5.2.6.1。对刀具的要求见5.2.3。对防护装置的要求见5.2.8。5.2.3刀夹和刀具的结构机床的刀轴必须是装配式圆柱形结构。机床的装配式刀具的一般要求见JB6113的相应要求。附加均要求和更改要求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检验方法:检查相应的图样。5.2.4制动5.2.4.1一般要求只装有一个开关用于起动、停车和隔离的机床建议装有一个自动的机械制动器。在机床上装有电的自动制动器的场合,主隔离开关不应固定在机床或悬挂式操作面板上正常停止控制器的同一侧。在采用反接电流制动的场合,应是不可能使刀轴反转。当不制动的惯性运动时间超过10s,建议设置一个自动的制动器。采用制动器制动的时间应是:小于10s,或在起动时间超过10s的场合,应小于起动时间但不得超过30s。检验方法:对于不制动的惯性运动时间、起动时间和制动时间,见下列相应试验。5.2.4.2所有试验的条件主轴组件应按制造者说明书进行调整(例如皮带的张紧)。检验前,机床应至少做15min的空运转,以便刀轴组件的升温。证明刀轴的实际速度的偏差在额定转速的10%范围内。当试验一个有手动星三角起动器的情况,应阅读机床制造者的关于起动的说明。速度测量仪器的精度应为全读数的+1%。时间测量仪器的精度应为±0.1s。5.2.4.3试验5.2.4.3.1不制动的惯性运转时间不制动的惯性运转时间按以下测量:a)切断主轴驱动电动机的动力,测量不制动的惯性运转时间;b)重新起动主轴,并使其达到正常转速;c)再重复步骤a)和b)两次。机床不制动的惯性运动时间是上述三次测量的平均值。5.2.4.3.2起动时间起动时间按以下测量:a)切断驱动电动机主轴的动力,使主轴完全停止;b)重新起动主轴,测量其起动时间;c)再重复步骤a)和b)两次。起动时间是上述三次测量的平均值。5.2.4.3.3制动时间制动时间应按下列测量:9)停止主轴驱动电动机,测量制动时间;b)使主轴停止1min;c)重新起动主轴并空运转1min;d)重复a)~c)的试验九次。10次测量的平均值为机床的制动时间。5.2.4.4制动释放在装有一个控制器用以释放主轴制动器,以便用手转动和调整刀具的场合,制动器的释放只有当主轴已经停止运转才可进行。例如通过在控制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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