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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例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年度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例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第一篇】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开工复工有序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是短期的,并不会影响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疫情迟早会控制住,生产经营活动终将回归正常轨道,经济增长仍将会保持中高速水平。为应对疫情造成的短期冲击,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实施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更好发挥政府部门的服务作用。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就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各地党委、政府为统筹好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复工复产的关系,实施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在妥善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影响。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各地政府充分利用财政政策调结构的利器作用,调整好内外结构、产业结构的平衡,同时兼顾短期与长期平衡。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通过补贴打击较大的交通运输、旅游业、餐饮和住宿等行业,亏损金额抵减盈利月份的金额,以降低企业所得税;通过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带来的突发风险,降低经营成本,补偿突发风险成本;通过扶持与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企业,降低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在劳动用工补贴、物业补贴、租金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更好保持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作用。这次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影响更大,各地政府都多措并举制定应对疫情冲击经济的宏观货币政策,适时适度降准降息,给予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支持,鼓励但不强制商业银行对部分地区下降利率,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提供信贷支持。做到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下调贷款利率缓解企业压力,并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支持。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第二篇】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20]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一、联审小组组长:张彬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黎崖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办主任副组长:杨艺杰经信局副局长谢丽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促局副局长成员:赵富军卫健局副局长宁健公安分局副局长钟超梅发改局副局长周旭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振超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君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方道儒江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一、复产时间安排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19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19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二、复工复产条件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三、申请和审批程序(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4822369、15877152956。电子邮箱:jnqjxj@。(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4306011、13627888603,电子邮箱:jnqgyb@(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第三篇】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20]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一、联审小组组长:张彬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黎崖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办主任副组长:杨艺杰经信局副局长谢丽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促局副局长成员:赵富军卫健局副局长宁健公安分局副局长钟超梅发改局副局长周旭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振超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君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方道儒江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一、复产时间安排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19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19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二、复工复产条件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三、申请和审批程序(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4822369、15877152956。电子邮箱:jnqjxj@。(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4306011、13627888603,电子邮箱:jnqgyb@(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2022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第四篇】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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