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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活动方案(案例)(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清洁活动方案(案例)(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清洁校园活动方案【第一篇】“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改善校园育人环境这一主题,在近一个时期内,以学校的环境文化建设为中心,以养成教育为重点,进一步绿化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净化育人环境,全面构建和谐校园。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校园卫生清理和绿化美化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学校文化建设成果,提高环境文化建设水平,彻底清除环境卫生“脏乱差”死角学校,营造优美健康文明向上的育人氛围,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三、教体局成立“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毅敏教体局局长李书建教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常务组长:韩曙圳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副组长:李留根教体局副局长王淑芳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吴永伟教体局副局长刘福春教体局工会主席马忠臣教体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王海军教体局局长助理成员:机关科室长、局属学校校长、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体卫艺科,李银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督查科雷志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工作。各二级机构、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做到统一部署分步推进,保证此活动顺利开展。四、实施步骤“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从2012年3月9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3月9日—3月18日)各单位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积极性,投入到“清洁校园、美化环境”百日活动中去。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3月18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次百日活动标准(见附件),精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力求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大显成效,学校师生纠正不文明习惯教育取得实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学校环境文化理念基本确立。(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养成教育和健康教育。1、养成教育“养成教育”就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要通过强化行为训练入手,综合多种教育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知、情、意、行,最终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2、抓好健康教育全市中小学校要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教材、教案。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卫生知识知晓率、学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0%以上。确保14岁以上儿童蛔虫感染率小于3%,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3、推进控烟工作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100%创建成无烟单位,校园内设置禁烟标志。学校要明确控烟员。利用5月31日无烟日,在全市中小学校内开展“拒吸第一支烟”,“拒绝烟草、远离疾病”签字活动,把吸烟危害健康知识传播给大家和亲朋好友。4、大力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活动。(二)治脏、治差、治乱,净化、绿化、美化校园1、清理校园内死角垃圾,定时清理垃圾道。清理房前、房后的垃圾,清理花园内的杂草、物品。清理校园内污水沟和排水沟杂物。清理校园内残墙破院、整理杂乱杆线、清理路面两侧乱堆乱放、道路平整。清理在校教师寝室内外卫生、整齐摆放物品。清除长期积存的物品、垃圾。清洁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梅河口市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大气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并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和《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0年年底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区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16年达到285天,2017-2020年达到292天。二、重点工作(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燃煤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2017年年底前,全市煤炭年消费总量控制在25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发改局、工信局负责)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020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市建成区内天然气输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城际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实现贯通,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的规划目标。(发改局、工信局负责)3.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加强清洁供应体系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也要加快建设与改造,保证清洁煤炭供应。到2017年,原煤洗选率达到70%以上。建立清洁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方式布设型煤加工销售网点,切实减轻城市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污染。2017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要建成清洁煤供应体系。(发改局、工信局负责)4.加快劣质煤炭退出市场。定期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检,取缔劣质散煤经营摊点,全市范围内限制劣质煤炭的销售和使用。2017年年底前,确保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二)加快工业污染治理。1.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有关要求,制定限期淘汰计划,全面清理我市建成区内的化工等工业企业,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规模小的工业企业,按期予以关停淘汰。(工信局、环保局负责)2.推动企业“退城入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推动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按照《梅河口市“退城入园”总体规划》要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工信局负责)3.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无污染源排放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达标改造,对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环保局负责)(三)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1.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集中供热,对现存的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采取“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方式,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业园区内要建设集中热源,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有分散式燃煤锅炉。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住建局负责)2.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6年年底前完成对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公司5-8#锅炉SNCR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工程。(环保局负责)(四)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1.严格建筑扬尘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施工场地全围档、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现场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密目网全包围、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施工抑尘保证金制度。(住建局负责)2.严格道路扬尘管控。建立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保洁清单,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缩短裸露时间,有效防止扬尘污染。2020年年底前,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达到全覆盖。(住建局负责)3.严格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推进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及居住区绿化硬化建设,加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休闲绿地建设,加快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和硬化面积。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矿区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防风固沙,降低土壤扬尘。2020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建成区裸露地面。(住建局负责)(五)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1.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制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设立建国路至银河大街路段、银河大街至启泰路路段、启泰大街至梅河大街路段、梅河大街至建国路路段为“黄标车”禁行区域。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研究制定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16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在用“黄标车”总量的70%。(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负责)2.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2016年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全市旧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2017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严禁未经环保检验和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公安局、环保局负责)3.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2016-2019年,市区内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20%、25%、30%和35%。(工信局负责)4.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2017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商务局负责)(六)加强农业污染治理。1.强化秸秆焚烧监管。严格落实乡镇(街)负责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针对春秋两季高发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等方式抽查,对专项检查、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各乡镇〈街〉负责)2.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在国道、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制定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计划,建立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市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覆盖。(发改局、农业局负责)3.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从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和基料化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入手,推进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利用,落实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到2020年年底,我市将形成以国能生物发电为主,集秸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饲料、秸秆粉生产食用菌等布局合理、多元化的综合利用产业格局,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可达到85%。(环保局、农业局负责)(七)加强社会生活污染治理。1.推进“禁燃区”建设。我市对沈吉线铁路(梅河口市城区段)以东的城市建成区域划定为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于2016年年底前撤并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至2017年年底,“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发改局、环保局负责)2.创建“无烟区”。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制定科学、有效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负责)3.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2016年年底前,现有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机关食堂大灶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到90%以上。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要同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场所及食堂大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环保局、住建局负责)(八)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强化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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