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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岗位职责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岗位职责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工业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篇】工业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账期管理1、应收账款是指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它是企业采取信用销售而形成的债权性资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账期就是信用销售时给予客户付款的期限,即公司赊销给客户所约定的付款时间。2、账期按以下方式确定:(1)、主流客户的账期核定还应考虑具体招标规定要求。(2)、非主流重要客户,按具体招标规定要求执行,非投标性质的订单原则上不设账期应款到发货或预付款生产,对既有的以前发生过业务往来的该类客户,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后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账期,对过往信用记录不良的则一律不能给予任何账期。(3)、其他一般性客户,一律不能给予任何账期,标准产品应款到发货,非标准产品应预付款生产、余额款到发货。第二章、开发票管理1、所有开出销售发票,都应提供《开发票申请单》。2、《开发票申请单》必须清晰明确,与发货单一一对应,否则商务拒绝开票。如果只开订单总金额的一部分(如到货付款80%所对应的发票额),在征得客户许可后允许拆单及单价上下浮的处理,但必须保证在开同一订单的最后一张发票时,产品总数量及总货款金额与发货单一致(具体见之前的财务部规定)。拆单及单价上下浮的处理清单作为《开发票申请单》的附件由主管业务人员提供,开票人员检查监督。对非一次性开完全部货款金额的,业务人员应建立台账并发给商务人员备案。严禁随意拆单及单价上下浮,严禁将不同项目的订单混淆在一起开发票,不同项目必须分别单独开发票,对随意拆单及单价上下浮导致与合同金额不相符而造成公司应收账款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主管业务人员和主管领导同等共同承担,并在工资及提成中进行扣除。3、除非现款交易,发票签收回执单必须由业务人员负责在发票发出后1个月内返回商务部存档。第三章、函证及对账要求1、对账管理原则第1页、共4页(1)、无应收账款的现款交易订单→不对账;(2)、有应收账款的→每年对账一次;(3)、暂未厘清老账款的客户→先对发生额,再对余额。2、为合理利用资源,避免区域间的冲突,由营销部制定具体区域对账计划,错开月份分地区对账,并确保同一客户至少每年对账一次,同时两次对账间隔不超过12个月。3、对账函证由财务法务部提供,寄出或送达由营销部负责,函证必须在1个月内返回法务部存档。第四章、业务员台账管理1、业务人员应建立销售及应收账款的明细台账:(1)、销售台账内容包括:客户类别、客户名称及联系资料、订单编号、合同编号、项目明细、产品明细、货款明细、发货单编号、货物签收情况、发票编号、货款回笼情况,以及上述相关发生日期等。(2)、应收账款台账由销售台账演进而来,应尽量将两种台账合并建立,按客户分类管理,只需在销售台账基础上增加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及总额即可。(3)、销售及应收账款台账应以数据库格式或Excel表格格式建立。2、台账更新要求:发生销售应及时更新,最迟不得跨月。3、销售及应收账款台账每季度发电子文档给商务部备案,商务部负责检查台账更新情况,并作详细记录。第五章、退货管理退货管理原则-------必须要有退货依据:1、未开发票的退货,需提供客户退货说明函;2、已开发票的退货,若确保在开票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将发票退回至公司财务部,则直接退票和退货并提供客户退货说明函,否则,必须提供客户当地主管税务机构出具的退货证明,以便我方开红字发票冲减营业额,避免重复交税。第六章、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1、业务经办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2、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账期内的应收账款应在到期前两个月电话提醒客户按约付款,在到期前一个月传真提醒客户按约付款;逾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部门领导审阅,并向客户寄/送催款书。3、对于恶意拖欠、信用品质不良的客户应当加紧催收,催收无果而金额较大的应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于超过账期但以往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户,争取在延续、增进相互业务关系中妥善的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如果逾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七章、回款核实扣减管理1、回款冲减要求-------每笔回款应该对应相应的发票(或发票金额的一部分),必须由业务人员取得付款客户财务部门的确认单,作为商务部应收账款管理员核实扣减依据。2、对不能提供核实扣减依据的货款,暂停该笔货款提成发放,直至提供依据为止。第八章、应收账款交接管理1、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2、凡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3、凡业务员离职的,应在30天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不予发放、费用不予报销,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离职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6、“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7、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8、业务员办交接时由主管副总监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9、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第九章、坏账处理1、坏账损失应依据税法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处理,坏账损失确认原则为:(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损失;(3)、涉诉的应收款项,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裁定其诉讼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损失;(4)、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坏账损失;(5)、逾期三年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未收回,且在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企业证明后,作为坏账损失。2、坏账损失内部处理程序(1)、营销部提出坏账核销申请,阐明坏账损失的原因和事实,提供企业内部证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2)、涉及诉讼的坏账损失,由法务部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由法务部追索。应收账款【第二篇】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销售难、收款更难”的双重困境。一方面,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争取客户订单,企业需要提供近乎苛刻的优惠条件,利润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客户拖欠账款,甚至产生大量呆账、坏账,利润被大量侵蚀。企业间“三角债”相当严重,形成了恶性循环。据统计,目前我国有80%以上的企业深受“三角债”困扰,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高达上万亿元。国家曾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根除此顽疾,但前清后欠,效果不明显。企业间的相互拖欠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一、目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销售已成为商家争取客户、扩大销售额和经营规模的最有效手段,以信用方式为主的结算方式已日趋成为取代现金结算而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间交易形式。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虽然利润表上的盈利数额非常可观,但实际上现金流量表上可供支配的自由现金流却捉襟见肘。企业无法将盈利转变为可供支配的现金流,从而无法把握投资机会,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甚至于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就中国的企业群体而言,这个问题更加突出。企业能否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不仅直接决定了流动资金的周转水平和最终营业利润,而且还直接影响到销售业绩和市场竞争力。但是,我国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在许多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没有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真正负责,因此也没有人对收款问题承担责任。在外部信用风险增大时,便产生大量拖欠账款,而且是在被拖欠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开始催收。其结果是前清后欠,屡禁不绝,包袱越背越重。2.销售部门考核扭偏由销售部门承担收账职责虽然改变了应收账款无人管理的状况,但实际上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拖欠风险,因为销售业务人员的目标和能力在于销售而不在于收款。实际情况是:许多业务人员在销售激励机制下,盲目放账,而事后收款力度又不够,虽然销售额上去了,却往往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呆账、坏账损失。3.财务部门难以控制信用销售和收账由财务部门负责虽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专门管理,但往往与实际相差太远。因为财务部门实际上不了解客户情况和交易背景,无法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对于应收账款要么控制过严,企业销售额下降;要么失去控制,拖欠仍会大量发生。二、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在赊销收益率和应收账款持有成本两者之间进行权衡,进而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保证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并最终使企业的效益和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实际上,也就是追求最好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其中,收账部门的工作主要是提高应收账款的流动性指标。另外,按照效益性的要求,应收账款要保持在一定合理的规模上,以便既能实现较高的销售收入,又不至于发生太高的持有成本。而且,应收账款发生之后应该及时催收,以免形成坏账损失。三、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在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缺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内企业现在已经越来越认识到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大都采取了相关举措,比如:设置信用部门或者明确相关部门的信用管理职能、制定信用管理目标和政策、对应收账款加强监管和催收的力度等。但总体而言,信用管理的职能还是相对薄弱。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1.建立切实可行的信用管理目标首先需要对企业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并对企业目前应收账款状况和客户来往的情况做具体深入的分析。可从以下几点入手,建立信用管理目标:①确保快速收回应收账款;②维持公司利润和销售的最大化;③维持和客户的关系;④提高公司的形象。2.建立客户信用资料档案信用部门集中保存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不能再零散无序。这些资料应该包括企业与银行及主要客户交往的历史资料,主要有客户的基本信息、近期的财务报表、开户银行的证明以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已公布的一些信用等级、信用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调查报告、合同或订单、付款记录及往来信函等。建立这些完整的档案亦可防止因业务人员的离职而导致客户资源流失的情况。信用部门应逐步完善自身对客户的信用评估职能,根据已收集的信用资料,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3.制定严格统一的信用政策,并在企业信用部门内部严格执行从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款政策三方面制定企业的信用政策。在制定时,应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成本收益原则和客户信用状况,制定出准确、规范的信用政策。在信用政策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按信用等级对客户执行不同的信用标准,同时要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的动态变化随时
本文标题: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岗位职责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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