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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自查报告(精编5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基本药物制度自查报告(精编5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沐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查报告1沐抚办事处卫生院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自查报告按照鄂卫办通(2012)343号《2012年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院对本部和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作以下汇报:一、沐抚卫生院基本情况沐抚办事处卫生院是2008年新成立的一所集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下设住院部一个,门诊部一个,5个中心村卫生室,3个地名卫生室,医疗网络覆盖率基本达到了100%。医院总开放病床48张,现有在岗职工43人。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1、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情况自2010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院召开了动员大会,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并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建立了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负责本院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并对基本药物价格和投诉电话进行了公示。2011年10月又将辖区内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卫生室全部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2、药品购进情况自2010年6月以来,我院一直坚持从省药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增补的药品目录采购,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2011年6月至今共采购药品元。3、药品配送情况药品配送由中标的生产厂家和配送企业统一配送。中标药品供应和配送基本上能及时送达。4、药品验收入库情况严格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药品入库的验收工作,验明药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证明,确保药品质量后才能入库。货款均及时结算,药品存储均按药品规定存储。5、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我院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我院也于自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开始,对我院职工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近期我院又对全办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国家基本药物相关知识、乡村一体化管理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并根据卫生局的要求,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解读和基本药物,抗生素合理运用的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了考核,全体医务人员考核合格,达到了预期目的。6、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根据政策我院严格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没有加价行为。并定期对村卫生室检查,未发现加价行为。今年以来门诊受益人次达到34173人次,住院受益人次达到1603人次。预计在去年的基层上翻一番。目前据患者反馈的信息,很满意沐抚卫生院所执行的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三、所存在的问题1、需进一步完善药事管理制度,明晰新药引进流程,细化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采购制度,做到流程清晰。2、需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培训学习,完善抗生素三级管理制度,减少抗生素滥用行为,合理用药,真正保障老百姓的用药安全。3、需加强对处方书写的管理,提高处方质量,加强《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规范医生的开方行为。4、需加强对全办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引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沐抚办事处卫生院基本药物自查报告2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根据湖卫[2012]169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我院共配备了国家基本药物215种,省增补品种105种,过渡期品种30种,其它药品品种95种,基本药物按要求配备。我院有健全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合理使用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为了进一步督查、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情况,4月份对医院本部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基本药物销售情况不乐观,剔除社区站点的药品销售金额,医院本部的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仅有%。查找原因主要有两点:1、采购部门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不严,对临床用药监管不到位。2、由于我院以肛肠专科为特色,主要收治肛肠病人,因为治疗肛肠病的基药比较少,有很多肛肠专科用药只能从全品种中采购(如肛泰软膏、普济痔疮栓等),造成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低。针对上述情况,院部非常的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调整部分药品的采购,停用部分全品种,加大基本药物的使用,并由医务科下发通知,采购中心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管,根据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随时调整药品品种,力争基本药物使用销售金额达到省厅要求。湖州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中心2014-05-06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我乡自2011年6月1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根本要求,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不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在玉龙县卫生局领导下,在乡村两级医疗构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一、黎明乡基本概况黎明乡位于玉龙县西北部,距玉龙县城100公里,全乡总人口15126人,以傈僳族、纳西族、彝族等少数民族聚居为主,下辖七个村委会,118个村民小组,设有六个村卫生室,12名乡村医生,卫生院设有编制14人,实有职工12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执业医师4人、助理医师2人、医士1人、护师1人,护士1人,检验士1人,会计1人)。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出台的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公益性的原则,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一项医改政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并其作为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玉龙县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1组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及县卫生系统实施基本药物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格局。卫生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药械采购领导小组,对医院用药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情况。我院2011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临床用药,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运行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自2011年6月1日起,我院按照各级文件精神,卫生院及所辖六个村卫生室100%配备基本药物,并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我院成立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备和零差率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到位,零差率政策执行严格,药品核算计价准确,未发现药品加价或加成现象。二)加强监管、定期督查、落实责任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我院加强对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的监管,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每季度抽调工作人员对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督导,检查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及零差率执行情况,对非集中采购基本药物、私自购进非基本药物、未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违规操作的,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同时扣减综合考核分值、扣减基本药物“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审核扣减新2农合补偿基金。由卫生院进行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新农合和公共卫生服务定点资格,严重违反基本药物政策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罚。三)落实财政补偿,强化资金监管1.落实财政补助。按照玉龙县卫生局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基层医疗机构因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而减少的收入由县财政给予合理补助,截止目前,为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共拔付各项基本药物“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共计元;拨付15%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资金共计元。2.执行基金补偿。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新农合定点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差额。同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到了50%,每诊疗人次处方限额达到了50元。3.强化资金管理。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休化管理,强化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开设村卫生室财务管理专户,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情况实行集中监管,由卫生院财务人员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资金进行集中核算,实行全乡药品采购货款集中支付制度,重大开支审批制度,落实财政补助资金集中收付、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村卫生室管理收支,保障了村卫生室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长效支撑。四)创新工作机制,转变服务理念3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卫生院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护理的质量,促使基层医院从原来的“以药养医”模式向开源节流方面转变,促进卫生院工作人员转变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先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两大职能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更加体现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公平性。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原库存非基本药物限期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范围有限、基层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补偿政策落实、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平台等问题,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并通过增加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加强集中采购、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坚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心,确保全乡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推进。三、取得成效1、减轻医药负担,破解看病贵。业务情况实现“三降一升”。自2011年6月1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以来,药品收入、药品利润、次均费用、门诊人次等与2011年平均水平相比,呈现“三降一升”现象:一是药品收入下降,二是药品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下降,三是门诊次均费用下降,2010年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为%,2012年为60%,下降了9个百分点;三是就诊人次明显上升,2012年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的人次12321人,上升比例为16%。2、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的利益链被切断,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超范围执业、超服务能力接诊的现象基本消除,大处方、乱用药的现象从源头得到遏制,取得了“四个提升”的成效,即:医德医风、内部管理、服务档次、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群众普遍好评,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卫生发展的“看病贵”问题。目前我院共配备有基本药物211种,配备率达100%,按照云南省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除采购平台未能采购的极少数品种外,卫生院及所辖六个村卫生室全部按规定由卫生院统一实行网上采购,采购流程规范合理。2013年度我院及所辖卫生室共采购基本药物291种,计元,通过执行零差率政策,累计让利患者元。3、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逐步改变了医生的用药习惯,卫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彻底改变了过去个别医生常使用新特药等不良习惯,既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药物滥用带来的细菌耐药等医疗社会问题。4、药品价格透明公开。我院及六个村卫生室均设立基本药物零差率价格公示栏,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定期对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采购和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5督查,从而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切实减轻了群众费用负担,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5、促进职能转变,强化公益性。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方向进一步明确,开始由以医疗服务为主向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转变,在提供医疗服务方面,主要放在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上,工作的主要精力开始向提供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其公益性属性进一步凸显和提高。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1、财政投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业务收入减少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乡村一体化建设保障性政策不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才缺乏,无法满足实际医疗
本文标题:基本药物制度自查报告(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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