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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绩效管理 > XXXX-XXXX试行凤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201
附件1凤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2012-2013试行)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人字[2009]4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09]130号)、《威海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威教发[2010]29号)精神,依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经技区教发[2010]60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实施范围凤林学校在岗在编人员。二、考核分配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依据标准按档分配。三、考核形式(一)副校长和中层领导的考核分配:副校长和中层领导由教育局按照全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1.3倍的标准和学校的领导职数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至学校,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和分配。(二)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照每月每班2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津贴。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津贴总量,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法(试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结果分档发放。(三)教职工的考核分配:根据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试用)》进行考核和分档发放。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并按学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四)校医的考核分配:根据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量,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校医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分配。四、考核内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教师、医务工作人员两个层面,参照鲁教人字[2009]4号文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经技区教发[2010]60号),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五、考核方法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细则的制定要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最终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考核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委员会人员名单见附件)考核方法要严格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透明,设立考核办公室,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一)中层以上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档,档差为每月30元分配发放。(二)班主任根据同级部班级量化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三档。中学:6个班按照2:2:2分档,7个班按照2:3:2分档;小学:5个班按照2:1:2分档(档差为每月20元)。(三)教师根据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三档,前30%的为A档,中40%为B档,后30%为C档,(档差为每月30元)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四)校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七、有关规定(一)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0%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因以非法方式遭到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分的;违法犯罪的。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考核期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次考核期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二)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过1个月、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在岗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三)考核对象年满男55周岁,女50周岁或因年龄或身体原因不能从事领导职务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按B档发放,不能遵守正常作息制度和工作不尽职尽责的,取消该考核条件,按照实际发放绩效工资。)。(四)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级、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重要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为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五)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八、组织实施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在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再由教代会讨论通过,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方法要严格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透明,设立考核办公室,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九、公示及申诉程序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本人并在学校内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如确有异议再由考核办公室上报学校考核委员会,最终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做好复核、申诉和答复工作,并对修订结果再次给予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教职工无异议,报送教育局备案。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更改、歪曲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违责必究。十、本考核分配方法最终解释权归凤林学校考核委员会。附件2凤林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一、指导办法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干部的执政能力、管理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更好地体现“服务第一、效能第一”的精神,制订本办法。由于学校干部所承担的工作不同于学科专任教师,所以学校干部的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的方法进行考核。二、考核范围学校“中层干部”是指由上级有关部门任命,正式发文任命的副校长及各处(室)的正(副)职干部。不包括兼职的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工会主席等。三、考核内容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包括“教职工民主评议、常规工作完成情况评估、自我评价和分管领导评价和教学工作”五部分组成,具体为:(一)教职工民主测评(20分):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岗位能力”、“团结协调”、“职务意识”和“工作实绩”等五个方面。由考核委员会负责统计并向教职工公示民主评议结果。(二)常规工作完成情况评估(20分):计划总结(5分):处(室)和分管工作(体育、艺术、科技、信息、图书、安全、收费、卫生等)做到“期初有计划、期中有阶段性小结、期末有总结”。创新意识(5分):当好学校领导参谋,为学校管理和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创新意识强,处(室)工作(或分管工作),被学校领导认可或在区有关会议进行经验交流或在有关评比中获奖等。科研能力(5分):主要是指结合处(室)或分管工作进行课题研究;结合学科教学进行教学研究;深入课堂听课评课等。宣传报道(5分):做好校内(外)网站中属于本处(室)分管部分的日常维护工作和校内网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在校外网、区教育信息网和媒体上宣传报道所以处(室)和分管工作的活动动态、工作成绩。考核由校长对中层干部各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每类工作结果按分进行评价。(三)自我评价(20分):按“管理能力、团队合作、敬业精神、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评。(四)领导评价(20分):校长对中层干部按“管理能力、团队合作、敬业精神、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作出评价。(五)教学工作(20分):由考核委员会按每位担任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按分评价。四、考核办法校长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细则的制定要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最终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二档,档差为30元,发放绩效工资。考核方法要严格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监督和质询。五、考核分档依据上述考核结果进行分档,该考核结果与中层干部的晋升、评优等适当挂钩。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凤林学校考核委员会归凤林学校考核委员会。附件3凤林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二、考核原则(一)本着教师发展性评价的理念,着眼于未来,提供规范,指明努力的方向。(二)依法办事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注重过程管理,周评、月评、学期评和学年评相结合。(四)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中层领导和处室老师共同组成。三、考核项目及分值班主任职业道德20分,班务工作10分,班级常规40分,文体活动20分,班级公物10分。四、考核内容和办法(一)周考核依据《凤林学校班级德育量化考核办法》,由政教处负责检查,周末统计各班加扣分情况。(二)月考核依据《凤林学校班级德育量化考核办法》,根据每周检查记录,由政教处统计本月四个周加扣分后的总分。(三)学期考核1、职业道德20分。①考核内容:A、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分);B、能服从学校组织领导,遵守规章制度,与随班老师、科任老师协调工作,顾全大局,公平竞争,不搬弄是非,影响团结(2分);C、能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以律己,言行、举止、仪表大方得体(2分);D、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帮助,一视同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2分);E、能尊重处室老师、红领巾监督岗、学生会干部和小交警的检查监督工作(2分)。F、考核小组民主评议。②考核办法:A、政教处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对班主任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发现违反要求的报校务会研究进行通报批评,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学期末统计得分,满分10分。B、考核小组民主评议,中学按级部班主任人数3:2:1、小学2:2:1的比例评出三个等级,一等10分,二等9分,三等8分。C、出现严重师德问题,被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本项不得分。2、班务工作10分。考核办法:①班级文化特色建设3分,由考核小组评议,每个等次依次递减0.2分,没有特色建设本项不得分。②家校联系2分,家校联系卡和素质教育报告单每学期每生发放一次,少1人扣0.1分,不填写本项不得分。电话家访每学期每生至少1次,少一次扣0.05分,没有电话家访记录的扣1分。③班主任工作手册3分,每缺一项扣0.5分,填写不认真的扣0.1-0.5分,每项记录少一次扣0.1分。④班级工作记录2分,学期末或督导评估时上交班级各种记录册,不按时上交的本项不得分,少一种扣0.5分,记录次数不够的每册扣0.1分。⑤班级管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A、学生不遵守安全公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B、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团伙偷盗,影响恶劣,扣2分。C、学生与社会不法人员勾结,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查处,扣2分。D、班级多人故意扰乱课堂秩序,导致老师不能正常教学,扣2分。E、学生辱骂殴打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扣2分。3、班级常规40分。考核办法:政教处根据月考核记录计算得分。班级常规成绩=本学期月考核总和÷月份数×40%4、文体活动20分。考核办法:政教处和教导处联合考核。每次比赛满分10分,同级部各班按名次依次递减0.5分计分。学期末成绩=比赛成绩总分÷次数×25、班级公物10分。考核办法依据总务处公物检查标准执行。6、奖励:①班主任撰写的班级管理或德育的论文(案例、主题班会设计、德育活动设计等)在正规教育刊物发表或教育主管部门征文比赛获奖的,省级以上加1.5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0.5分。②班主任执教的班会课获奖的,省级以上加2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1分,校级加0.5分。(四)学年考核学年考核成绩=(上学期考核成绩+下学期考核成绩)÷2附件42012—2013学年度凤林学校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概述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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