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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劳资统计指标体系的说明一、新的统计指标体系产生的环境2001年,中车公司完成了与铁道部脱钩,组建为两个集团公司的历史变革。在这样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刻,北方集团公司的领导要求我们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在年初的领导干部会上提出了“实现集团公司的跨越式发展,争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企业”的宏大战略构想。由此联想到我们的劳动工资工作如何适应这样的形势,如何为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我想只能是深化改革。这里的改革涵盖了用工和分配制度的各个方面。而劳资统计作为劳动工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担负着为领导了解和掌握劳资动态提供信息,为领导的各种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作用,也必须作出相应的变革。简要地说,新的统计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新体系”)要体现新时期劳资工作的新特点,为我所用,为劳资改革服务。这就是新体系产生的大环境。新体系的产生还有一个具体环境,那就是从今年起,集团公司将不再向铁道部报送报表,而改为直接向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报送。原来的统计体系带有明显的行业管理特点,在很多方面已不能满足新的要求,新体系必须与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的统计体系接轨,这也促使我们必须对原有的统计体系进行修订。二、新体系设置的总体构想新体系的设置,有两条主线,或者说是围绕着两个中心展开的。一个是针对用工制度改革,具体地说,就是针对减员增效,特别是主业减员设置的企业用工统计指标体系;另一个是针对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地说,就是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设置的劳动报酬统计指标体系。下面分别说明:1、针对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用工统计指标体系设置在年初的领导干部会议上,冯总在报告中指出“要把减员增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坚决抓好。”“要加快分离分立步伐,今年必须全部完成剥离后勤,精干主业的工作。”崔总在报告中更是明确提出了“到‘十五’末期,从事主业的职工人数压缩到10万人以内,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成倍增长。”“今年净减员1500人,主业剥离分流1万人,劳动生产率增长10%”的目标。要实现这样的减员和劳产率目标,仍然维持过去的统计体系,仍然按照老的做法按部就班地推进,难度是相当大的。我想,就象集团公司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样,统计指标体系也要来个“跨越式”,即对人员的结构进行全新的划分和界定。新体系明晰地规范了企业各种类型用工的定义,针对主业减员,重点提出了主业和辅助业的概念。通过这个体系,不仅可以获知企业的全部用工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人在为企业干活,干什么样的活,而且可以知道主业有多少人,也就是有多少人在吃机车车辆工业这碗饭。更进一步地,为精干主业和净减员指明了方向。2、针对分配制度改革的劳动报酬和人工成本指标设置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以职工工资总额为主体。工资总额的统计,我们考虑应该在这样一个原则下进行,即“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统计,要配合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打破原有的按获取工资的途径,或者说按所付出劳动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的界限。新体系更强调工资作为一种激励和约束手段的作用,其构成的划分是按照工资各个组成部分的不同功能来进行的。基础工资强调工资维护稳定的作用,是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最低限度;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强调工资的激励作用,前者反映不同岗位上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的多少,后者反映这些劳动实际产生的市场效果;工龄工资是对职工过去所做历史贡献的承认。作为一名经营管理者,不仅关心工资总额的多少,更关心企业花费的人工费用总和,即人工成本。事实上,寻求人工成本的最佳投入,用人工成本来整体控制用工和分配,也一直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人工成本指标体系的设置,有一个总的原则,那就是强调“总和”的概念。凡是对“人”的投入,都统计为企业的人工成本。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新的统计指标,尽量以内涵来确定外延,即以指标定义来确定指标所涵盖的内容,而不是象过去有些统计指标以所包含的内容作为定义本身。这就要求定义要明晰确切,或者是,或者不是,避免出现模棱两可的现象。关于这个问题,还请大家在讨论中对字句的斟酌提出意见。三、对新的统计指标体系的说明新的统计指标体系分三个部分,分别是企业用工、劳动报酬和人工成本,下面分别加以说明。1、企业用工为了使大家对新的用工指标体系有更全面的了解,我先对以前的统计指标体系做一个简要回顾。请大家参照第页“原统计体系人员分组结构”。铁路单位全部人员可以按两种方式进行分类,第一种方式按是否为单位提供劳动把全部人员分为从业人员和非在岗职工。从业人员为单位提供劳动,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非在岗职工已经离开了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第二层从业人员可分为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在岗职工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未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非在岗职工又可分为下岗、内退、集体外出劳务和因病因伤长期休假人员。第三层在岗职工按岗位分组可分为:工人或生产人员、学徒、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第二种方式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可把全部人员分为主业和多经两部分。主业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制造业、卫生业、教育业、科学研究和其他行业。显然,按照这样的定义,要实现主业的大幅减员是非常困难的。两种分类方式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统劳报2表的典型格式。从表中可以看出,宾栏是按照是否为单位提供劳动对人员分组,而主栏是按照行业对人员进行分组的。下面阐述新体系对人员层次和结构的划分。划分之前,首先要定义一个企业用工的概念。“凡是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人员都统计为企业用工。包括与单位正式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以及虽未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但为单位提供劳动并由单位制服劳动报酬的人员。”这里的企业用工大体上相当于原统计指标中“从业人员”+“非在岗职工”。对企业用工的划分可以分为4个层次:第一层按是否与单位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分为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凡是与单位正式签定劳动合同都统计为单位职工,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这里之所以摒弃原来按“从业人员+非在岗职工”分组而采用“职工+其他从业人员”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能更加明晰地看出哪些是我单位的人,哪些不是。符合净减员的要求。换句话说,所谓的净减员就是看你的职工人数减了多少。第二层按是否为单位提供劳动将职工分为在岗职工和非在岗职工。在岗职工正在为本单位提供劳动,非在岗职工目前未从事本单位工作。第三层,非在岗职工包括下岗、内退、因病因伤长期休假以及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其中:下岗、内退、因病因伤长期休假由单位支付生活费,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单位不负担任何人工费用,仅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包括集体劳务输出、个人外出劳务、派往外单位工作人员和剥离分立人员。其中派往外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工厂派往劳服企业工作的人员,剥离分立人员是指已经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完全实现剥离、分立的单位或部门,其人员仍与工厂保留劳动关系的,整体上统计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在岗职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为主业和辅助业。这里对主业和辅助业的概念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所谓主业,就是指直接从事机车车辆产品的制造、维修及配件生产并因此获得劳动报酬的人员。辅助业是指统计为工厂职工但不直接从事机车车辆产品的制造、维修及配件生产的人员。有别于原来的口径,新口径把辅助生产人员、文教卫生人员、生活服务人员全部从主业划出,归入辅助业。这里的“主”与“辅”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机车车辆工业以这些人为主或为辅,另一层是这些人以机车车辆工业为主或为辅。或者说这些人的全部或主要收入是否来源于机车车辆产品。现在的问题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员,机辆工业以他们为辅,而他们却以机辆工业为主,吃机车车辆工业这碗饭。我们称之为“未剥离的辅助业”。精干主业的任务就是让这些人真正地走向市场,独立自主,不依赖机车车辆工业生存。从另一个角度讲,辅助业是否同主业剥离,剥离的程度如何取决于他们是否依赖于机车车辆工业生存,依赖程度如何,在多大程度上瓜分主业收入。拒此可以为辅助业剥离、分立的标志下一个定义: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财务分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部负担从业人员的人工成本,主业购买其产品或服务,二者之间的联系完全以经济为纽带。一时无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先进行内部剥离分立,这里也给内部剥离分立的标志下一个定义:尚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财务分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厂不负担其从业人员的各种费用。有些单位采取过渡期的办法,即在一段过渡期内逐步实现剥离、分立或内部剥离分立,如有的单位对教育、卫生、生活后勤部门在过渡期内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数额逐年减少,过渡期满这些部门在经济上就完全独立,不再依赖工厂。这些单位的主业人数计算,可以按照补贴的年限逐年按比例递减,过渡期满即可算作全部剥离。对辅助生产车间,可以按照机辆产品的生产或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在全部收入中的占比来计算主业人数。以上对主业和辅助业的划分是从行业的角度出发的。从统计上讲,精干主业的途径主要有三条:1、实现尚未剥离的辅助业的剥离、分立;2、主业人员向企业外部流动。包括解除劳动合同、集体劳务输出、个人外出劳务等;3、采取内部退养、时间较长的下岗、息工等方式精干主业的在岗人员,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从这个角度讲,内退人员和长期下岗、息工人员也应算作主业减员。不计在主业范围之内。以上就是新体系对企业用工的划分。我们努力的方向,一是要促进未剥离的辅助业尽快剥离,更进一步要使主业以外的各类人员尽快独立走向市场,实现净减员。2、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统计,以工资统计为主。工资统计包含两方面内容:工资总额统计和工资构成统计。前者从总量上反映职工付出劳动的多少和企业生产任务的总体状况,后者配合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反映工资总额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发挥其激励和约束作用的过程中各自负担的职能。下面分别说明:⑴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非在岗职工生活费。关于工资总额的统计,应掌握以下两条原则:A.遵循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关于工资总额统计的有关规定。B.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工资的概念工资反映的是企业对职工付出劳动的补偿。前提是职工付出劳动,企业依据劳动量的大小以及与劳动相关的岗位、工龄、物价水平等特殊因素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的主要来源是企业按工效挂钩提取的应付工资,凡来源于挂钩结算工资,又作为劳动报酬支付给职工的,都应统计为工资总额。以下各项可不统入工资总额:①挂钩工资以外的项目(如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经费等)支付的费用。如:由办公经费支付的通讯费;由福利费支付的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午餐费以及对生活困难职工支付的定期补贴和一次性补贴。②虽然由应付工资支付,但未用于职工劳动报酬或生活费的项目。如应付工资其他支出中用于补偿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地方未认项目的差额等。③总公司下拨的各种奖励、困难补助款,可不统入职工工资总额。④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返还的风险抵押金以及奖励性质的收入。⑤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一次性费用。⑥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人员所支出的股息和利息。⑦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支付给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一次性重奖。⑧临时参加的专门工作获得的报酬。如:稿费、讲课费等。⑨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给予新入厂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安家费。⑩支付给其他从业人员或企业使用临时用工支出的劳务费。11对于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如果该补贴为专款专用,则不作为工资统计,如由个人支配,则应统计为工资总额。以上提到的不统入工资总额的项目,除了我们在全面理解、灵活掌握国家的有关规定之外,还有一个与财务部门沟通的问题。劳资、财务两家一定要协调好,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⑵工资总额构成统计工资构成统计,是结合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行的。随着中车公司改组为两个集团公司,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原有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其作为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越来越弱,工资的各个组成部分所担负的功能也不尽科学合理,无法真正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为
本文标题:关于修订劳资统计指标体系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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