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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及《江阴市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的精神,在学校原有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的,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和教育,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服务社会水平;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人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和管理队伍;有利于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实现学校新一轮发展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实施对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对象为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他人员的考核和分配按学校另行办法执行。三、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促进发展。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和学校工作的特点,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取得的实绩。3.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取酬,使津贴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4.激励先进、正确导向。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实现重点工作目标。5.民主决策、公开公正。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2范,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江阴市政府根据我校年度考核结果,按我校年平均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定。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分配方案要体现连续性、稳定性。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江阴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2.分配方案要体现岗位责任大小不一样,向一线教育教学科研教师、业务骨干倾斜。设立教师课时津贴,根据任课教师职称,确定不同职称教师的课时津贴;同时设立管理岗位津贴,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岗位津贴分数。3.分配方案要体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根据学校实际,设立考勤奖、班主任津贴、专业(德育)带头人津贴、教研室主任津贴、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各类先进个人奖、兼职教学督导津贴、招生奖、安全奖、突出贡献奖、加值班补贴、各类监考费等。绩效考核是对教职工年度工作的总体评价,结合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对教职工的德、能、勤、量、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部门评议相结合,阶段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并充分听取学生和服务对象意见。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绩效考核奖的分配差距。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六、各类奖金、补贴的发放标准1.师德考核办法见附件一;2.教学系列按教学任务结算津贴,具体结算办法见附件二;3.管理岗位确定津贴分数,每分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办法见附件三;4.考勤奖按实际情况每年按约1500元基数动态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四;5.班主任工作基本津贴按800元/月(10月)的标准发放,具体考核及发放办法见附件五;6.班主任考核为优秀者、良好者另外给予奖励,系部德育考核办法见附3件六。7.德育工作团队、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主任津贴按500元/月的标准发放(10月),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七;8.系部教学考核见附件八;9.教学成果奖励发放标准及办法见附件九;10.科研成果奖励发放标准及办法见附件十;11.各类先进个人奖励发放标准及办法见附件十一;12.兼职教学督导津贴发放标准及办法见附件十二;13.招生奖励,全体教职工按500元/年普奖;14.安全奖励,全体教职工按500元/年普奖,具体执行办法见附件十三;15.突出贡献奖;16.加值班补贴:值(加)班30元/天,夜间住宿30元/晚,节假日值班40元/天等,具体执行办法见附件十四;17.各类监考费:分别由教务处提出标准,经学校批准后发放。18.方案中涉及的各类奖项,如果上级部门设有奖励标准或发放奖励的,若低于学校标准,则按照学校标准补足,若等于或高于学校标准,则学校不再奖励。上级部门已奖励的部分学校不予重复奖励19.上述各项津贴发放后如有结余或不足部分,上级部分有增发或不足部分,则平均摊到考勤安全奖中动态发放。学校原有各类奖金、补贴发放标准与新标准不一致的,按新标准执行;未列入以上各类奖金、补贴项目的其它奖金、补贴,总额在5万元以内的,发放标准和办法需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执行;总额超过5万元的,需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七、本方案在教代会通过后从2014年7月开始执行。4附件一: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师德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学校的师德考核评估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师德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校的师德考核评估工作,成员由校工会、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二、考核对象全校教职工。三、考核评估等次考核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表现良好,得到同行肯定和学生的认可。不合格:有下述情况之一者。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2.从事吸食或贩卖毒品、组织或参与赌博、参与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受到治安处罚的;或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之外处罚的情形;3.不服从学校或部门管理,拒绝接受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的;4.违反有关教学规定,造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5.违反学术规定,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弄虚作假的;6.违反师德基本规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7.向学生索贿,或因索贿不成报复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8.对学生有猥亵行为,对学生造成一定伤害的;9.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10.向学生散布不良影响言论,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11.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四、考核结果的使用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次年度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同时不能享受学校的其他表彰奖励。连续两个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次年度岗位聘任时给予降档聘任或解聘。五、本办法由校师德考核小组负责解释。5附件二:江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结算办法一、教学工作量结算标准1.本标准适用范围:在校脱产班。2.教学工作量按学期进行核算,按年度发放课时费,此处指的教学工作量单位为标准课时。3.教学单位教师实行课时制,以实际结算课时结算课时费。4.管理岗位上非中层干部的教师(含科长、科员、辅导员、团书记、教务员和实训中心主任等):教学工作量结算分段进行,1—216课时/年部分,按职称的课金标准进行结算;217—360课时/年部分,按课金标准的1/2进行结算,360课时/年以上部分不结算课金。5.管理岗位上的中层干部,教学工作量结算分段进行,1—144课时/年部分,按职称的课金标准进行结算;145—288课时/年部分,按课金标准的1/2进行结算,288课时/年以上部分不结算课金。6.课金单价:按授课教师职称分为未评、初级、中级、副高和正高五级,对应为每标准课时25元、28元、32元、40元和56元五档,见习期人员按上级规定执行。教师课时津贴=课金单价×标准课时总数×课金单价修正系数。7.在教学岗位任教的工勤技能性质教师,课金标准参照教师职称系列执行,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课金标准基数分别对应为:25元、28元、32元、40元。8.课金单价修正系数:根据上级部门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和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目前课金单价修正系数定为1.1。9.授课教师所任课程与自己所学相近专业不对口的,课金单价×0.9,如为人事处要求下转专业进行授课的,课金单价不乘以0.9。二、课时结算标准1.本标准适用范围:在校脱产班。2.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量单位:工作量=授课学时×修正系数k。3.授课学时修正系数表:6系数类别K值备注k1班级人数任教班级学生人数31-40人系数为1;30人以下(含30)为0.95,41人以上(含41)为1.05。合班课合班课为1.4,最高不超过2。K2重复课0.9自第二个同课程授课班级起,按重复班折算,重复课系数为0.9。K3新开课1.1全校没有开过的新课程。K4对口单招、3+41.21.对口单招高一、高二高考考试科目;2.“3+4”升级转段科目。K5其它需要调整的情况。说明:当某一门课程同时具备k1、k2、k3、K4、K5时,则系数k=k1×k2×k3×k4×k5。4.技能大赛组班培训课时按照下表执行(只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序号获奖等级指导老师工作津贴备注1国家级一等奖900课时1.同项目中认定获奖等级只取该项目中学生组最高奖;2.工作津贴为整个项目的工作津贴,若有多人指导,按各人参与比例分配;3.认定周期为每年度。2国家级二等奖800课时3国家级三等奖700课时4省级一等奖700课时5省级二等奖500课时6省级三等奖400课时7地市级一等奖400课时8地市级二等奖300课时9地市级三等奖200课时10县区级一等奖300课时11县区级二等奖200课时12县区级三等奖或未获奖100课时寒暑假技能训练集训必须制定相应集训计划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按照2课时/7天另外计入工作量。5.实训实习,课时结算标准见下表序号实习工种授课人数标准人数变化量系数增减量说明1车工数控15-20人15人以下-0.11.实习每班次折合理论课时4课时;2.各专业工种课时(折合理论课时)基本课时系数为1;3.若分班实习,总人数需达到上表中规定的授课人数标准下限,且经教务处批准,达不到则按照一个班参照系数执行。21-25人+0.126-30人+0.231人以上+0.32钳工电子电工焊接汽车动漫美术18-22人18人以下-0.123-30人+0.131-35人+0.236人以上+0.33餐旅服装计算机财会30-45人30人以下-0.145人以上+0.186.毕业设计每周0.7标准课时/生。7.对口单招高三对口单招高三单招考试科目系数为1.3。高三理论考试科目高考结束后,理论老师无课务或课务不足,学校考虑安排课务。8.体育竞赛、训练等(1)早锻炼、课间操、课外活动管理办法①早锻炼:每学期初由体艺部排出早锻炼安排表,经行政值班检查考核后,发放早锻炼值班费10元/次;②升旗仪式、课间操:每学期初由体艺部排出升旗仪式、课间操安排表,经行政值班检查考核后,发放升旗仪式、课间操值班费10元/次;③体育俱乐部活动:体育活动俱乐部设置项目个数及活动安排次数,由体艺部在学期末提出下学期的计划并在下学期开学初提交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2)体育、艺术竞赛(田径、球类、健美操、艺术等比赛)组织管理办法①凡需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艺术类竞赛,需经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参赛;②体艺部在接到比赛通知后,需制定参赛方案,包括组织领导、训练办法、相关费用等,相关费用包括训练费用(含训练补贴、设备投入、服装)、参赛费用(含车辆接送、伙食、饮料等),报教务处审核,经校长室批准后执行,体艺部全程负责组织管理和过程管理。(3)比赛奖励单项比赛奖励标准(元)级别等次一二三国家级700600500省级500400300无锡市级300200150江阴市级200150100注:团体项目指(篮球、足球、排球),奖金标准为单项比赛奖励标准*2,团体项目指由多名运动员协作完成的比赛,若团体比赛中设单项奖的,则不再计发团体奖。9艺术类团体比赛参照执行。三、课金结算程序每学期结束前,根据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填写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由系部教务员根据标准结算,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按年度汇总报人事处统计后发放课时费。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10附件三:管
本文标题:中专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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