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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预防和化解实务黄杲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类型–涉及职工尊严的冲突–涉及职工利益的冲突–涉及职工个体问题的冲突–涉及突发事件处置的冲突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核心:劳资纠纷–界定: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纠纷——劳动关系内在利益差别与矛盾的外在表现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核心:劳资纠纷–产生原因社会原因直接原因–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原因–劳动合同管理的原因–劳动法体系建设的原因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核心:劳资纠纷–特点必然性:双方利益冲突客观存在多发性:双方利益冲突经常存在对抗性:双方利益冲突不可调和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5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核心:劳资纠纷–特征特定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定内容: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涉及岗位职责、工资福利、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事项特定形式:存在一些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形式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6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核心:劳资纠纷–种类个人纠纷与集体纠纷个体合同纠纷与集体合同纠纷权利纠纷与利益纠纷劳动关系纠纷与劳动条件纠纷劳动纠纷与社会保险纠纷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7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核心:劳资纠纷–预防增强劳动法律意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8一、劳资冲突管理劳资冲突的核心:劳资纠纷–处理双方协商企业调解行政处理–仲裁–监察法院判决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9二、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分类–订立劳动合同纠纷招聘–履行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加班工资女职工保护–解除劳动合同纠纷自动离职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0二、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订立劳动合同纠纷–问题处理招聘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处理招聘中体检及其费用纠纷的处理服装费、押金、扣押证件问题招聘新职工后的入职培训问题限制双重劳动关系问题求职者举报招聘信息虚假问题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1二、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订立劳动合同纠纷–问题处理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问题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取得双倍工资问题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约定问题试用期待遇问题单位非恶意推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2二、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订立劳动合同纠纷–风险规避招聘未毕业大学生的风险规避–未毕业大学生实习问题–毕业大学生实习期问题–招聘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的赔偿金问题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3二、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订立劳动合同纠纷–风险规避招用人员简章招录条件的运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详细、具体,避免主观性描述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4二、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订立劳动合同纠纷–风险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规避–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把握连续订立–正确把握再协商规定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5二、劳资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履行劳动合同纠纷–问题处理停工停产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女职工孕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女职工非正常孕产期的劳动保护离职后年终奖的发放问题发薪日不能按时发薪的处理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6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履行劳动合同纠纷–风险规避特殊工时制的运用–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要求: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平时安排加班的证据掌握加班费打捆计发的标准掌握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7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8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协商解除–提前通知解除(提前30日、3日)–随时通知解除(单位违法)–立即解除(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9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单位解除–协商解除–告知解除(患病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合同无法履行)–直接解除(试用期、严重违规、造成重大损失、违法)–经济性裁员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0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自动延期)–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在医疗期–女职工三期–工会职务任期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1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除外)–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2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终止合同法律后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3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或终止的文件保存至少2年备查。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4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用人单位违法个人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前告知解除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解除用人单位不续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法人资格终止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5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常见争议问题和对策–程序争议–证据争议–经济补偿金标准争议–职工违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6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风险规避–规章制度运用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应当:用人单位有权制定。–目的: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共决:–公布: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7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风险规避–规章制度运用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明确哪些是严重违规–明确哪些是造成重大损失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8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风险规避–劳动合同管理中程序的把握程序的重要性:程序违法导致败诉程序的内容:–必经步骤。例:经济性裁员(41条)必须提前、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报告政府–时限。例:职工离职15日内出具离职证明–提前时间。例:依据40条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书面通知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29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风险规避–劳动合同管理中程序的把握送达–送达主体: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本人的成年家属。–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转交送达和委托送达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0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风险规避–劳动合同管理中证据的运用证据的重要性:–举证责任倒置所决定–纠纷处理机制所要求–保护自身权益所必须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1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风险规避–劳动合同管理中证据的运用证据的有效性:–原件–与事实相关–形成、来源合法–内容真实–证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2三、职工离职风险防范风险规避–职工自动离职的处理考勤达到规定标准解除劳动合同送达处理决定书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3四、核心员工保留核心员工保留手段–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4四、核心员工保留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具有明确的任职资格体系并为员工设计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公平的绩效评估和有竞争力的薪酬–有被员工认同的企业文化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5四、核心员工保留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模型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6四、核心员工保留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提高员工满意度的措施和方法创造公平竞争的企业环境创造追求进步的企业氛围创建自由开放的企业氛围创造关爱员工的企业氛围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7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签订培训协议–签订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8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签订培训协议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出资培训时劳动合同处于履行过程中,可订立专门的服务期协议,也可变更原合同。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39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签订培训协议服务期的前提条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应当依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予以认定。或者引进生产线,送职工到国外学习等。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0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签订培训协议服务期的作用:劳动者有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当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对履行服务期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不能成立。建议: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最好一致。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1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签订培训协议违约金的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按尚未履行的期限分摊。职工的权利:服务期期间劳动者享受正常调整工资的权利。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2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的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劳动合同中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3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的约定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构成要件:秘密性。不为公众知悉,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经济性。具有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措施性。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合法性。通过合法的方式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不受法律保护。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4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的约定竞业限制的含义。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同类业务。同类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时间与地域约定清楚)关系。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5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的约定竞业限制的对象和期限:–对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范围的大小要合适:你限制了他人的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从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计算。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6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的约定竞业限制的性质。–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为手段,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无约定无义务;–权利义务对等,劳动者承担了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义务,具体标准双方约定。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47四、核心员工保留制度性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核心员工保留–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的约定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23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90条: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
本文标题:劳资纠纷化解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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