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绩效管理 > 吉首大学期刊奖励办法
政策法规-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10-9-910:36:24admin点击:4101吉大发[2010]44号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加快学科建设发展步伐,建设高水平大学,冲击博士点,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留住人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奖励种类包括:科技成果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出版学术著作奖励,青年科技之星奖励、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奖励等5种。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由科技处组织实施,前一年论文奖励等到第2年9月后落实前一年的奖金发放。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是本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和本校离退休教职工。调离学校的教职工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上级组织调动除外)。第二章奖励办法第五条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对以本校为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及授权专利(奖励文件、证书和专利授权通知书等均以政府法定职能部门公文原件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50.0万元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20.0万元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5.0万元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3.0万元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1.0万元2、专利奖职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授权专利的主要研究人员,按专利类型进行奖励(专利维护费由专利申请人自己负责支付)。发明专利:2.0万元实用新型专利:0.5万元外观设计专利:0.5万元第六条学校评审的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奖励0.1万元,学校评审的科研管理先进单位,每个单位奖励0.1万元。第七条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原则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对象是本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和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对第一单位署名为吉首大学的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含增刊)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进行奖励。奖励原则为:同一篇学术论文(包含中、英文)被多家学术刊物转载(收录)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社科类和自科类杂志分级不一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源期刊奖励金额高于转载(收录)期刊的按源期刊奖励核定,转载(收录)期刊不奖励;源期刊奖励金额低于转载(收录)期刊的按最高转载(收录)期刊奖励核定;源期刊实施了奖励,只补偿奖励源期刊与最高转载(收录)期刊的差额;源期刊没有奖励,论文被转载(收录)期刊多次转载(收录),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奖励一次;以同一主题发表的学术论文按一篇计算,奖励一次。转载(收录)期刊的学术论文以源期刊当年发表的为准。第八条源期刊论文奖励办法人文社会科学按照CSSCI(2010年-2011年)来源期刊进行奖励,自然科学按照CSCD(2009年-2010年)来源期刊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奖励等级见附件1--5):1、在《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万元。2、A类:在《中国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万元;3、B类:在列入附件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B类的,每篇奖励0.8万元。4、C类:在列入附件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C类的,每篇奖励0.5万元。5、D类:在列入附件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D类的,每篇奖励0.2万元。6、E类:在列入附件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E类的,每篇奖励0.1万元。7、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在0.3万字(含0.3万字)以上,每篇奖励0.5万元,0.2万字以上(含0.2万字),每篇奖励0.3万元。8、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上一年为SCI或者EI源期刊上的外文学术论文按照C类奖励。9、发表在期刊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论文必须在0.4万字以上(或满2个版面),否则不予奖励,在期刊网上或刊物网页上查不到的论文不予奖励。综述性(述评性)文章、国外论文翻译成中文(译文)的文章不予奖励。第九条转载期刊奖励1、自然科学论文被国际三大索引SCI、EI、ISTP之一收录(三大索引收录情况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供的、对我校当年在该所发布的“全国科研机构论文SCI、EI、ISTP收录情况”排名有贡献的检索结果为准,漏检的三大索引论文没有奖励)的,SCI(印刷版或光盘版)每篇奖励1.0万元,SCIE(网络版或扩展版)每篇奖励0.6万元;EI每篇奖励0.6万元(EI只奖励在源期刊发表而被收录的论文,EI奖励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收录的);ISTP每篇奖励0.3万元。2、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全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每篇另外奖励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登0.05万字(含0.05万字)以上的每篇另外奖励0.1万元。人文社会科学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每篇另外奖励0.2万元。第十条特殊专业和扶持专业适当给予照顾和扶持,特殊专业和扶持专业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日语、英语、护理专业等,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学校论文奖励等级中的D类和E类分别可算作C、D类。以2010年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标准补充E类23种(见附件6)。在D类加了3种思想政治专业类杂志。第十一条出版学术著作奖励出版学术著作奖励主要是对本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和本校离退休教职工(仅指第一作者)出版的字数在18.0万以上(含18.0万)的学术专著进行奖励。教材不属于奖励范围。具体办法如下:1、凡申请本项奖励者,可在专著出版后参加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的等级评选。2、每次获奖的专著数不得超过每年申请奖励的学术专著总数的40%。3、出版学术专著奖励等级分为特等、一、二、三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占获奖总项数的20%、30%和50%,奖励金额分别为1.5万元、1.2万元、0.8万元。学术专著成果获得省社科成果(省社科基金成果)一等奖的认定为学校专著特等奖,奖励金额3万元,不占奖励指标的总数;学术专著成果获得省社科成果(省社科基金成果)奖或省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分别认定为学校专著奖励一、二等奖,不占奖励指标的总数。4、本项奖励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审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凡得票数超过参会评委人数90%的,给予一等奖励;超过80%的,给予二等奖励;超过70%的,给予三等奖励,结果报请主管校长审定以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奖金发放手续。5、出版学术专著奖励每二年评审一次,一般在11月份以前申报并初审完毕,12月份进行最终评定。第十二条其他相关规定1、在上述各类报刊上发表的艺术作品(歌曲、美术作品,不含漫画作品),按学术论文的1/4奖励经费计算。2、特聘专家在校聘请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不予奖励。3、凡是调离校外的教师取消前一年度和当年的奖励(上级组织调动除外),凡是评上了奖励,在发放奖励之前,学校党委行政已经研究同意了调走但没有办理手续,和实际上已调离学校的教师(含人事处停发工资的教职员工)都取消前一年度和当年的奖励。4、在上述各类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需持登载学术论文的报刊原件及学术论文复印件,经院(部)主管科研领导或者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到科技处办理复核手续,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奖金发放手续。凡是学术造假者(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论文奖励。5、同一篇文章若教务处等部门已经奖励,科技处不再重复奖励。6、在校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适用于本办法。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各占奖励金额的50%。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学校2008年前制定的《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废除。所有奖励从2010年1月1日或第1期起计算;转载(收录)论文根据转载(收录)的公布实际年度按照本办法执行,三大检索收录以发布当年为奖励年度。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附件1人文社会科学(CSSCI)社会科学(B类期刊CSSCI25种)每篇奖励8000元序号刊物名称主办单位1法学研究(法学)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100720)2中国人民大学学报(高校综合学报)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100872)3管理世界(管理学)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8号3层(100098)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院内5教育研究(教育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6经济研究(经济学)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100836)7文物(考古学)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100007)8历史研究(历史学)中国社会科学院9教学与研究(马克思主义)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100872)10民族研究(民族学)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11旅游学刊(人文、经济地理)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9号12社会学研究(社会学)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13体育科学(体育学)北京市体育馆路11号(100061)14统计研究(统计学)中国统计学会15中国图书馆学报(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中国图书馆学会16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17心理学报(心理学)中科院心理研究所、中国心理学会18编辑学报(新闻学与传播学)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19音乐研究(艺术学)人民音乐出版社20外语教学与研究(语言学)北京外国语大学21当代语言学(语言学)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22哲学研究(哲学)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23世界经济与政治(政治学)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24文学评论(中国文学)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25世界宗教研究(宗教学)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附件2人文社会科学(CSSCI)社会科学(C类期刊CSSCI130种)每篇奖励5000元序号刊物名称主办单位1中国法学(法学)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100034)2法商研究(法学)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430073)3政法论坛(法学)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100088)4中外法学(法学)北京大学法学楼5218室(100871)5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学)西安市长安南路西北政法大学(710063)6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北京市北京大学(100871)7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上海市邯郸路220号(200433)8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新主楼B301室9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高校学报)南京市汉口路22号(210093)10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高校学报)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130012)11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上海市武东路321号乙(200434)12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天津市卫津路94号(300071)13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武汉市武昌桂子山(430079)14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510275)15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310028)16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厦门市厦门大学嘉庚3号楼815室17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730070)18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湘潭市湘潭大学出版社(411105)19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高校学报)北京市海
本文标题:吉首大学期刊奖励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352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