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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试行)为完善学校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落实岗位责任,制定制度如下:一、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后勤人员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特殊部门(图书馆、科学楼、体育馆、校医室等)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坐班时间。二、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上午为非坐班时间,下午3:00-5:00为坐班时间。坐班时段内科任教师在科组办公,由科组长负责考勤;班主任在级组办公,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三、有早读、广播操任务的老师及班主任必须准时到位管理,未按要求到位管理的按缺勤处理,早读、广播操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四、升旗仪式行政、科任教师以科组、部门为单位集队参加,行政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科任教师由科组长考勤,部门职工由部门负责人考勤;年级组长、班主任到班管理,由年级组长考勤。五、由学校、科组、级组、备课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全校性活动由科组长负责考勤,其它活动由活动召集人负责考勤。六、考勤项目有迟到、早退、请假、缺席、旷课、旷工等。教师上课迟到三次当旷课一节处理,坐班、会议、活动迟到或早退三次当缺席一次处理,缺席二次当旷课一节处理。职工迟到三次或早退三次当旷工一天处理。考勤统计按月计算,不累计到下月。七、教职员工因故请假,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先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本人送交有关部门审批(病假须附医院证明材料)。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教导处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主管校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内由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一天以上由主管行政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主管行政审批,一天以上须2由主管行政报校长批准。如遇急事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请假,事后两天内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八、部门负责人批假后,须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或代职,不能影响正常工作。九、请假手续不完备,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十、请假期满后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两天以内假期可口头向有关审批人销假,两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销假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自己负责。十一、不得越级请假,未经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私自调课、换工、代职,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十二、教职员工事先没有请假,因故不能准时到岗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十三、请假条、销假条送校办公室存档保管,作为评定奖励工资依据之一。十四、教职员工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校务办公室审批。十五、教职员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如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在休息日安排工作时,教职工应主动服从安排,如属加班,学校给予补助。十六、教职工加班:1、学校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教职工(含临工)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可计算加班,加班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每月30日前交校务办统计,一般情况下每月计发一次加班补贴。加班由学校行政部门安排为准,非学校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一般不计入加班。2、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人员加班的,需经主管行政批准后方可计入加班。3、由学校安排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参观等活动的,不论是否在休息日期间,均不计入加班。4、学校行政人员非工作时间内回校处理学校事务,因属职责所在,也不计发加班费。35、学校教职工自已安排时间回校处理事务,非经学校行政部门安排的,不计加班。6、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如家长会、艺术节、体育节等全校性活动,不论是否在节假日举行,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一般不计加班,如节假日安排临工回校工作的,临工可计算加班。7、教工会组织的教工活动,不计入加班。十七、实行考勤结果与学期奖金以及年终奖金挂钩制度,具体奖惩办法按《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教职工考勤奖惩办法》执行。十八、以上条款由校务办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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