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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及处罚条例教师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及处罚条例一、会议:迟到扣5元,缺岗扣10元。二、升旗:衣冠不整或不遵守升旗纪律扣5元,迟到扣5元,缺岗扣10元。三、坐班:坐班时间是:上午1—3节课和下午1—3节课,晚上第1节自习。1、签到:工作期间提前或推迟签到扣2元,不签到扣5元。规定离校和规定返校当日,不如实签到扣5元,不签到扣5元。2、坐班纪律:工作期间大声喧哗扣5元,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扣5元,迟到、早退扣10元,一节课未坐班扣20元。四、住校:住校规定是:普通教师可在两个时间段离校,一时间段为周六下午上完第八节课后至次日上第一节课前;另一时间段为晚上没有教学任务的一天下午上完第八节课后至当晚10点前。班主任可在一个时间段离校,该时间段为周三下午上完第八节课后至次日上第一节课前。除放假外的余时间必须在校。1、放假提前离校,收假推迟返校的,2小时内扣1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2、可以离校的时间段,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2小时内扣10元,超过2小时扣50元。五、请假:婚丧假,教师本人婚假4天,直系亲属丧假3天。事假、病假两天内的经校长批准,履行请假手续。事假、病假超过三天的经董事会批准,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无工资。超假未归的,超假时间在4小时内的扣20元,超假一天(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计)扣100元。请假超过七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4小时内的扣50元,超过4小时的报董事会研究处理。六、安全:1、电话管理(包括个人电话和办公电话):老师先问明情况,学生才能打电话。打电话时老师必须在旁边。学生私自打电话的,罚该电话对应的教师10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老师一人承担。2、发现学生翻墙、打架、偷盗,旷课等事件,不及时处理,不及时上报,扣50元。3、发现学生出现受伤、生病等事件,不及时处理,不及时上报,扣50元。4、遇突发事件(地震、火灾、闹事等),不认真处理的,扣5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责任。七、师德师风:1、公众场合衣冠不整的,不耐心接待家长的,扣5元。2、学校临时安排工作不接受的,扣20元。3、强行向学生索要食品、钱物的,扣50元,并赔偿学生损失。4、体罚学生的,个人承担一切后果。5、对学校和其他教师声誉有影响的事件和言论,视具体情况扣50--100元,并公开道歉。6、利用公物或上班时间做个人事情的,扣100元,并赔偿学校的损失。7、严禁在学校内抹牌、赌博,违反的每次罚款100元。8、未经学校批准,强行要求学生购买物品及学习用品的,罚款100元并返还学生全部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予以辞退。其它未尽事宜,经学校研究后再作补充。以上处罚,执行时需经董事会批准。外国语中学政教处2006年2月19日
本文标题:教师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及处罚条例_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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