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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汇报(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汇报(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小结1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小结1、加强对重点部位及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目前,没有发现重大突出治安问题。2、加强了对学校及幼儿园内部整治工作。我们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内容,每周总结一次,实行年终评优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台帐登记制度,定期跟踪。同时对教职工情况进行了摸底清查。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重大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现有教职工都符合上岗资格要求,没有发现精神病和传染病等病例。3、加强对学校周边刑事、治安案件的排查力度。目前,我镇不存在没有侦破的刑事治安案件。4、校园周边摊点清理情况。校门前流动摊点正在得到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5、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较好,确保了学生安全。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保证整治工作能够长久的坚持下去,保证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治久安,我镇在加强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视做好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强校内宣传,利用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此项行动的意义,进一步了解整治行动,积极投身到整治行动中来,配合学校找隐患、查问题、抓整改,为学生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宣传,在广大家长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家长配合整治行动,全民参与,共同整治,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顺镇中心校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石公发[2011]54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综治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综治办,各派出所,各中小学、幼儿园:现将《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特此通知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近期,我县个别校园相继发生学生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案(事)件,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危害校园师生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公发[2011]293号)文件要求,经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研究决定从4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和周边秩序综合治理”以及温家宝总理“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维护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巩固平安校园、平安石柱建设成效。二、工作目标通过整治,一是全面深化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渝委办[2010]32号)要求,筑牢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五位一体”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勤务机制建设防线;二是全面落实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文化县场行政执法总队八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十条规定》,筑牢校园及周边安全防线;三是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由县教委安稳办、校保大队、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交巡警平台、学校保卫部、校园护校队、校园安保组织体系,全力提升校园安保工作的软实力,全面发挥技防、物防硬件设施的效能,确保校园安全。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在全县构建中小学、幼儿园不留死角和盲区的大校园安保格局,全面构筑我县校园安全防线,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三、组织领导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教委联合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向天平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毛达春、县教育工委副书记黄河东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校保大队,由县综治办江伟、县公安局校保大队王雄、县教委安稳办方健任办公室主任,统一部署实施。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幼儿园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四、整治范围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学校校内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五、整治内容和重点(一)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缴,重点是初中以上学校;(二)校园内外黄赌毒的清理整治,重点是校园赌球、校园高利贷等新型犯罪问题;(三)校园门卫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对校外人、车的查验登记;(四)校园安保组织体系完善,校园保安全员上岗工作,校警、保安、保卫干部、护校队员联勤值班巡逻机制的建立落实,重点是校园保安配备到位,校警、保安、保卫干部和护校队员的值班巡逻守护落实情况;(五)学校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重点是每月1次安全法制课,每学期集中开展2次以上安全法制教育,并利用升旗仪式等场合对安全工作进行点评;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自然灾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治安事件等应急演练;(六)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处臵情况,重点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和对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落实情况;(七)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重点是防投毒案件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八)各乡镇对100人以下校园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情况;(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重点内容:一是校园及周边携带、私藏、贩卖枪支、毒品、管制刀具、危险器具等违禁物品的问题;二是校园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网吧、酒吧、茶楼、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问题;三是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四是校园及周边流动暂住人口、治安重点管控人员、房屋出租漏查、漏管、失控的问题;五是校园及周边地区违反规定私存、乱放民用爆炸品、化学危险品等突出问题。六、职责分工(一)县综治办:充分发挥其牵头、组织、协调、督检、考核的职能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乡镇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要每季度牵头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研究督促综合整治工作范围;督促各乡镇综治办落实每月牵头组织派出所、校园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乡镇综治办组织社会力量督察校园安全活动和对100人以下校园安保措施的落实。(二)县公安局:组织刑侦、治安、交巡警、校保、网监、消防等警种和派出所强力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及时侦破涉校涉师生的刑事案件、及时查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案件和各种违法行为,严惩犯罪行为,及时排查消除各种治安和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具体任务:1、快侦快破一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校园赌球、针对学生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2、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携带、私藏、贩卖枪支、毒品、管制刀具、危险器具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3、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导控工作,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4、督促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设施,规范校外车辆停放秩序,从严查处校园及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5、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旅店业(含出租房、日租房)、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消防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整改隐患;6、督促学校按规定配齐校园保安、保卫干部、护校队力量,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三)县教委: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配合搞好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各学校参与整治行动。深入分析研究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督促校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开展此次整治行动。要按照“一校一方案”的要求,指导校园制定整治行动子方案,积极协调工商、文化、县政、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1、督促指导学校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内向外扩展整治工作;2、协调相配合关部门开展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服务等场所的管理和清理工作;3、组织学校切实开展校园法制安全宣传和安全演练活动;4、督促学校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制度的建设,指导学校健全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技防设施;5、督促学校按照标准配备校园保安,保证转任保安到岗工作。6、协调配合安监、工商、文化、食品药品监督、市政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校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校、园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校园保卫组织的载体作用,强化保卫部、保安队、护卫队的职能职责。1、有效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防闲杂人员、违禁物品进入校园,提高校园内部防范水平;3、加强对校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配合派出所及时清理、管控校内暂住人口、治安重点防控人员;4、加大对学生行为准则、规范、校纪校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整改,对触犯刑律的学生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5、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携物、安全等制度,严防宿舍内各种案件的发生;6、开展校园学生宿舍、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安全;7、狠抓校园安保“五位一体”的建设,重点是对保安的培训、教育、管理和保障环节,全面提升保安综合素质;七、工作步骤(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7日)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联合制定方案,部署整治工作;县教委针对学校实际情况,迅速指导各校园制定“一校一方案”的子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可操作性;组织发动宣传攻势,结合大型展板进校区法制宣传、给学生和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活动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的“自尊自爱、守法守纪、自我保护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校园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全面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28日至5月27日)县综治办、公安局、教委共同负责,具体由县综治办、公安局校园安全保卫大队与教委安监科牵头开展此项工作,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协同社会力量督检组,全面督察校园安全隐患,同步整改,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对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案件多发,未落实安全法制教育的学校和重点部位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紧急报警装臵,重点部位监控镜头未按要求接入属地派出所的要限期整改;对责任心不强、能力素质差、履职不力的安保人员严肃批评教育,该清退的应坚决予以清退;对未建立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台账不健全和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迎接市上检查阶段(5月28日至6月17日)做好迎接市上检查的准备工作,各级参与整治的单位要全面采取回头看,认真分析查处的案件、查封的场所和排查的隐患的原因,深入剖析学校幼儿园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综治部门、公安机关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责任管理部门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可持续健康发展。(四)重点整治巩固阶段(6月18日至7月20日)综治办、公安机关、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紧密配合,合力开展重点整治工作成果的巩固。1、加大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力度,提高“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频率;2、配合工商、市政、文化和食品安监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200米外餐饮、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经营顽疾整治工作,规范经营秩序,对无证照店应予查封或取缔;3、巩固取缔的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网吧、酒吧、茶楼、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整治成果;落实校园及周边其他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相关
本文标题: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汇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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