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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第二套住宅”紧中有松作者:徐关辉新闻来源:南京晨报点击数:10更新时间:2007-10-1421:50:24监管层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原则已日趋明朗。昨日,有国内媒体报道,央行、银监会已在近日齐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会上,有关“第二套房”认定的三个基调底线已大致确定。监管高层称,此次联席会议之后监管部门不再对“第二套住房”认定进行书面说明,具体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四种认定标准打架自9月末《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下发之后,围绕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的问题各方观点不一。而商业银行出于业务需要,不得不由分行出面发布“地区政策”,由此市面上有关“第二套房”认定的标准五花八门,甚至相互打架。以南京为例,在宁的近十家商业银行共推出了4种认定方法。首先是以招行为代表的“个人”认定法,即夫妻双方有一人借过款,配偶一方再去借,还是按照第一套住房办理借款。其次为以工商银行为代表的“个人+不允许结清再贷”法,即夫妻双方有一方贷款,另外一方没有贷款的,用贷款再买房子就不算“第二套”;但对于个人而言,即使第一套贷款还清了,第二套贷款也要提高首付。第三,以南京银行、深发展为代表的“家庭+允许结清再贷”法,即夫妻只要有一人用过贷款,再买房贷款均算第二套房;但家庭只要还清了前面的住房贷款,再办理房贷还可享受第一套的优惠。最后一种,也即是最严格的认定方式是以中行、建行为代表的“家庭+不允许结清再贷”法,即以家庭为单位认定,而且还清老贷款再次购房依然视为“第二套”。监管层确定三点原则各个分行出台的认定标准不同,使得购房者因开发商指定不同的银行而享受不同的待遇,为此自9月末央行有关“第二套房”新政下发开始,坊间要求监管高层统一口径的呼声就接连不断。在前不久央行副行长苏宁上海讲话后,有消息人士透露,近日央行、银监会已齐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并就“第二套房贷”问题达成三点基调底线。据悉,监管层此次定下的“三点基调”分别是:一,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业内:“第二套房”认定“松中有紧”国内一家媒体沿引相关知情人士的话语表示,此次联席会议之后监管部门将不再对“第二套住房”认定进行书面说明,商业银行可根据以上原则自己把握。南京一家不愿具名的开发商表示,表面上看,监管部门此次定下的基调似有宽松之意,因为一方面公积金贷款不再纳入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并且“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但事实上,监管部门的基调“松中有紧”,即在以个人为单位认定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的选择中,监管层趋向了后者,规定“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一位银行界人士也表示,虽然监管部门最后说三点基调后各家银行可以自由把握,但实际上,三点之外空间已不多;并且部分银行很有可能出于自身风险考虑,只会紧不会松。市民:新基调确定利大于弊业内人士分析,监管部门此次表态后,市面上各种五花八门的认定标准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走向统一,一些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的商业银行也极有可能改变此前的做法。为此,有不少购房者也表示,对“第二套房”认定给出基本原则的确更有利于公平,并且从监管层“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的表态看,新政并没有打压改善居住型需求的意愿,市民还清贷款后再购房得到保护。但另一方面,由于新基调明确表示,“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那么不少中小投资者企图以夫妻一方名义再买房的计划无疑将被削弱。并且由于近年来房价高涨,房贷较高,还款较慢,一些年轻人“升级换代”的步伐无疑将进一步放慢。一位在江宁某楼盘购买新房的市民吴先生表示,总体而言,新基调利大于弊。于普通购房者而言,一方面通过新政获得相对平稳、公平的楼市环境;另一方面,国家并没有完全卡死购买第二套房的路,市民若是贷款改善居住环境仍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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