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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文件萧委〔2011〕16号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镇街综合考评的意见(2011年5月25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综合考评体系,促进富裕和谐的现代化萧山建设,现就2011年镇街综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考评对象全区28个镇街,并根据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分为城市化发展型(城区4个街道和闻堰镇)、大平台开发建设型(大江东新城7个街道)、生态保护开发型(浦阳江生态经济区8个镇)和综合发展型(其他8个镇)等四个类别进行考核。二、考评内容和责任部门镇街综合考评包括目标考核、领导考评及区级机关评价、社会评价、特色创新等四个方面内容(详见附1)。(一)目标考核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内容。1.共性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生活水平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分和扣分项目等六大类。(1)经济发展指标①地区生产总值,由区统计局会同区发改局牵头考核。②财政总收入,由区财政局考核。③固定资产投资,由区统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经发局考核。④工业投资,由区统计局会同区经发局考核。⑤第三产业投资,由区统计局会同区发改局考核。⑥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由区统计局会同区经发局考核。⑦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销售产值增长率,由区统计局会同区经发局考核。⑧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由区农办考核。⑨工业经济综合考核,由区经发局会同区统计局考核。⑩能耗下降,由区统计局会同区经发局考核。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由区发改局会同区统计局考核。(2)生活水平指标①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区农办考核。②社会保障与就业,由区劳动保障局考核。③农村公共卫生管理,由区卫生局考核。(3)社会发展指标①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由区民政局考核。②安全生产工作(含消防、交通、应急管理),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应急办等单位考核。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由区食安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考核。④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含依普),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考核,其中依普工作由区依普办负责考核。⑤质量监督工作,由质监萧山分局考核。⑥信访工作,由区信访局考核。⑦文化工作,由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考核。⑧科技工作,由区科技局考核。⑨教育工作(含校安工程),由区教育局考核。⑩计划生育,由区人口计生局考核。(4)生态环境指标①生态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含COD、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由区环保局会同区发改局牵头考核。②城乡一体化建设,由区城乡一体办牵头,会同国土萧山分局、区建设局考核。③国土资源管理,由国土萧山分局考核。④镇村规划建设(城区规划建设),由区建设局考核。⑤镇街城市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考核。⑥拆违控违,由区督违办牵头,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国土萧山分局、区建设局考核。(5)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①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考核,由区文明办牵头考核。②党的建设,包括组织工作、人才人事工作、工青妇工作、老干部及老龄工作、档案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党史地方志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考核。③党风廉政建设,由区纪委考核。④宣传思想建设,由区委宣传部考核。⑤统战和宗教工作,由区委统战部考核。(6)加分和扣分项目加分:①创建成国家级先进镇街的,加2分,由镇街申报,区考评办提出,区考评委讨论确定。②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有村(转制社区)被评为省级示范村的,每个加1分;被评为市级示范村的,每个加0.5分,由区纪委考核。③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或国家免检产品,每只加1分;浙江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每只加0.2分,由区经发局牵头考核。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每家加1分,由区发改局考核。④当年新办、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或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每家加0.5分,由区科技局会同区经发局考核。⑤在富裕清洁和谐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每命名1个特色村(社区)或示范村,加0.5分,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牵头考核。⑥完成区级重大工作任务的,每项加1至3分,由镇街申报,区考评办提出,区考评委讨论确定。⑦完成镇街办事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建设和规范运行任务的,加1分,由区办事服务中心考核。⑧完成信息、保密工作任务的,各加1分,由区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考核。⑨完成年度村企共建目标任务的,加1分,由区农办负责考核。⑩完成审计整改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的,加1分,由区审计局负责考核。完成镇街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加2分,由区民政局负责考核。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加0.5分,由区残联负责考核。完成镇街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管理目标任务的,加0.5分,由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扣分:①完不成后备力量建设和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的扣1分,由区人武部考核。②发生违法生育瞒报、漏报或因选择性别引产的,每查实一例扣0.5分,由区人口计生局考核。③发生去省10人以上、杭州市3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发生去京2人以上或省30人以上、杭州市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由区信访局考核。④镇街机关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人次扣1分;受刑事处罚的,一人次扣2分。扣分对象为镇街党(工)委、人大、政府(办事处)、政协班子成员,由区纪委、区委政法委考核。同一人员就高扣一项,最高限扣5分。⑤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中,有未评上星级村(转制社区)的,每个扣0.5分,最高限扣2分,由区纪委考核。⑥发生重大宗教事件或宗教责任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1至3分,由区委统战部牵头考核。⑦未完成区级重大工作任务(包括重大拆迁任务等)的,每项扣1至3分,由区考评办提出,区考评委讨论确定。⑧在富裕清洁和谐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优胜村复查验收不合格的村(社区),每取消1个扣0.5分,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牵头考核。⑨发生重大环境责任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由区环保局考核。⑩未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并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的扣0.5分,由区统计局负责考核。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扣1分,由区农业局负责考核。未完成村(社区)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未开展市场整治行动或整治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由区贸易局负责考核。未完成工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扣1分,由区经发局考核。因校园安保工作未落实、发生侵害学生幼儿案件,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每发生一起扣1-2分,由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牵头考核;未完成计划内校安工程的,扣1分,由区教育局考核。因维稳工作不到位被省、市通报的,被综治“一票否决”的,没有被命名为平安镇街的,分别扣0.5-1分,由区委政法委考核。2.个性指标:各镇街年度重大工作目标,主要指各镇街自行提出的年度实事工程和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中分解落实到各镇街的工作任务。(二)领导考评及区级机关评价领导考评主要是对镇街领导班子的领导力、执行力、协作力、创新力和总体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区级机关评价主要是对各镇街工作目标及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三)社会评价总体评价各镇街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依法行政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和社会效果(满意度测评)。(四)特色创新对各镇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实施的有特色、有创新,完成难度较大,并得到国家、省、市级推广运用的改革与创新举措实施评估考核。三、考评方法和分值设置(一)目标考核1.考评方法(1)共性指标:由各有关考核责任部门按照考核分值分头实施,将考核结果报区考评办汇总并经逐项审核后,提交区考评委。(2)个性指标:各镇街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于年初分别上报5项个性指标,主要是各镇街明确的年度实事工程(各镇上报指标原则上应是当年镇人代会上通过的实事项目),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2011年重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将应由各镇街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街,与镇街自报指标相结合,由考评办讨论确定5个项目作为该镇街当年的个性指标。镇街自报的项目由各镇街先行自评,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由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联评,在自评和联评的基础上,考评办于年底到各镇街进行实地抽查,评定该项得分后,提交区考评委。2.分值设置(1)共性指标。共性指标得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照分类指导、个性化考核的要求,对四个类型镇街各项考核内容确定不同的考核分值(详见附2)。其中,城市化发展型、生态保护开发型和综合发展型各镇街的共性指标得分,按70%的权重折算计入综合考评总分;大平台开发建设型(大江东新城7个街道)的共性指标得分,按55%的权重折算计入综合考评总分,其余15%的权重切块由所在新城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各街道协调配合新城开发建设工作、完成新城规划部署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等,具体考核办法由新城自行制订,并报区考评委审核同意。党的建设考核中,组织工作3.3分,人才人事工作1分,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老干部及老龄工作、档案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党史地方志工作各0.1分。(2)个性指标。个性指标得分按照百分制计分法,并按照5%的权重折算计入综合考评总分。(二)领导考评及区级机关评价按照《萧山区镇街综合考评领导考评及区级机关评价实施办法》实施。(三)社会评价按照《2011年度萧山区镇街综合考评社会评价实施办法》实施。(四)特色创新特色创新目标系综合考评的加分考核项目,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按《2011年度萧山区综合考评特色创新实施办法》实施考核。(五)综合评定各镇街综合考评得分为目标考核、领导考评及区级机关评价、社会评价、特色创新四项得分相加之和。综合考评结果由区委、区政府审定并表彰奖励。四、考评要求(一)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和集聚集约发展,在下达年度目标时,对城市化发展型、大平台开发建设型、生态保护开发型和综合发展型等四个类型的镇街有所区别、有所侧重。(二)定量指标考核中,凡区委、区政府有责任目标下达的,当年实绩达到年初责任目标的,得该项考核分,增、减按同比例加、减分,加、减分均不超过该项指标考核分值的50%。(三)凡没有量化考核指标的,以完成情况最好的得标准分,其余的按比例得分。(四)考核以镇街自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级各职能部门对镇街的考核应以平时积累为主、年终考核为辅,不得突击到镇街进行考核。(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并下发具体的考核细则,各部门考核细则、各镇街个性指标以及各新城对下辖街道的考核细则,都须于2011年6月15日前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区行政中心1号楼1215办公室,电话:82898076)。附:1.2011年镇街综合考评指标体系2.2011年镇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附1:2011年镇街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考评维度考核或评价指标内容各类型分值权重城市化发展型大平台开发建设型生态保护开发型综合发展型基础分目标考核常规考核共性目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生活水平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扣分项目。70%55%70%70%个性目标各镇街年度重大工作目标,主要指各镇街自行提出的年度实事工程和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中分解落实到各镇街的工作任务。5%5%5%5%新城考核考核内容为协调配合新城开发建设工作、完成新城规划部署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等。015%00领导考评及区级机关评价领导考评的内容主要是镇街领导班子的领导力、执行力、协作力、创新力和总体工作业绩;区级机关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各镇街工作目标及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5%5%5%5%社会评价总体评价各镇街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依法行政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和社会效果。20%20%20%20%小计100%100%100%100%加分特色对各镇街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实2分2分2分2分创新施的有特色、有创新,完成难度较大,并得到国家、省、市级推广运用的改革与创新举措实施评估考核。附2:2011年镇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分值城市化发展型大平台开发建设型生态保护开发型综合发展型经济发展地区生产总值8111011财政总收入810910固定资产投资3434工业投
本文标题:XXXX年镇街综合考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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