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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南区2008年度个人绩效评估通知华南区各职能部门、各门店、配送中心:2008年已经过去,为对华南区员工的工作表现做出更全面的评估,有效总结过去,改善员工工作表现,更好的提升绩效,根据公司绩效评估方案,现开始进行2008年年度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各部门、门店、配送中心已转正员工1、华南区各门店、各部门2008年9月30日及之前入职、目前仍在职的员工;2、2008年10月1日及之后入职的员工不参与本次年度评估;3、5人以上的同部门、同岗位性质或同职务的,须同时确定评估类别和进行排序确定评估等级;4、2008年10月1日及之后发生跨部门调动的员工,在现所在部门完成评估表填写。评估表需征询调动前门店或部门的意见,确定评估类别,可不参加内部排序。5、对于2008年10月1日及之后发生职务晋升或降职的人员,年终评估按当前的职务来评估,但可不参与内部排序不确定评估等级;6、对于门店业务助理转为正式员工未满3个月的人员,需参加评估,但可不参与排序;7、储备人员按现岗位由现所在部门完成评估,不排序不确定等级;8、脱离原岗位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组6个月以上的在项目组评估。6个月以下的在原岗位评估,不参加排序;9、08届营运MT按培养计划中的考核办法执行,不参与本次评估;10、休假在半年以上的人员只确定评估类别,不排序定等级。二、年度评估时间安排1、评估阶段:2月1日-2月12日;2、结果汇总:2月12日-2月13日。三、评估步骤1、评估准备——直接上级收集员工表现的相关信息、安排评估及面谈的时间;2、填写评估表——直接上级填写评估表,根据综合行为表现和业绩指标达成情况评分。3、确定评估类别定级描述超越期望达成期望还需努力定级ⅠⅡⅢ综合表现得分(仅针对门店员工、主管)≥90分≥75分<75分综合表现/业绩达成得分(针对除门店员工、主管的其他人员)≥27分/70分≥22分/66分<22分/66分评估结果4、确定评估等级——直接上级、审批负责人共同评定,对被评估的员工进行排序,并确定评估等级,参照“2341”的原则,评估等级共分4等,4个等级之和共计100%。描述领跑紧跟随行追赶等级A+ABC分布比例20%30%40%10%评估结果(如涉及同分值跨等级排序,由被评估对象的隔级上级确定评估等级)对门店各层级排序确定等级的范围建议如下:大超门店建议排序范围店总按2008年年末编制200人以上(含)门店、编制200人以下门店分别在华南区排序副总营运各小区范围内统一排序门店经理门店内统一排序门店主管门店内统一排序门店员工门店内按经理管辖范围内来排序店总或副总直管人员由店总、副总评估并确定评估类别定级,可不排序OLE门店店总只确定评估类别不排序,副总统一排序,门店经理、主管、员工排序规则参见大超门店标超门店建议排序范围生鲜超市店长华南区内排序标超店店长按各小区内排序生鲜超市部门经理、标超主管门店内排序,5人以下的不排序员工生鲜超市按部门经理管辖范围排序,标准超市门店内排序Vango门店建议排序范围Vango店长统一排序员工可不排序5、评估面谈——评估人与被评估人依照评估表格共同回顾2008年工作表现,并明确2009年的工作目标,双方对过往工作评价及新目标达成共识,并在评估表格上签字确认。6、结果汇总——被评估人的审批负责人对评估表格内容及评估等级审核,确认评估结果真实公正,评估等级的基本分布符合上面所述的排列原则,并在评估表上签字;各部门填写《评估汇总表》汇总部门内的评估成绩,评估表格、评估汇总表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四、评估表格的使用范围评估表Ⅰ:1、适用范围:门店员工2、评估项目:仅针对综合行为表现评估:(满分100分)评估表Ⅱ:1、适用范围:门店主管2、评估项目:仅针对综合行为表现评估:(满分100分)评估表Ⅲ:1、适用范围:职能业务部门非管理人员(采购各品类MM以下;高级招商经理以下、生鲜营采MM以下)2、评估项目:综合行为表现评估:占比30%,满分30。业绩指标达成:占比70%,单项最高评分不超过满分的1.3倍。评估表Ⅳ:1、适用范围:职能支持部门非管理人员(大超营运、标超营运、OLE/VANGO事业部、物流、预开业、采购支持、采购品类发展、质量管理、市场、计划控制、财务、IT、防损、行政、人力资源)2、评估项目:综合行为表现评估:占比30%,满分30分。业绩指标达成:占比70%,单项最高评分不超过满分的1.3倍。评估表Ⅴ:1、适用范围:门店经理/副总、职能管理人员(采购MM(含)以上;其他职能部门经理级(含)以上)2、评估项目:综合行为表现评估:占比30%,满分30分。业绩指标达成:占比70%,单项最高评分不超过满分的1.3倍。评估表Ⅵ:1、适用范围:门店店总、核心管理人员(总监级(含)以上或部门第一负责人)2、评估项目:综合行为表现评估:占比30%,满分30分业绩指标达成:占比70%,单项最高评分不超过满分的1.3倍。五、年度评估结果收集各层级评估表和评估汇总表(表7)于2月13日前提交相应的人力资源部门。各地负责人员:各门店收集人:门店人事深圳地区职能、大超收集人:张静责任人:贺京岩深圳地区标超收集人:潘海华责任人:贺京岩珠海/中山地区收集人:黄兰香责任人:黄志松广州地区收集人:黎智责任人:朱育鸿注:按城市汇总后2月13日统一提交到华南人力资源张静处。附件:评估表及评估培训资料华南人力资源部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本文标题:个人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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