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心得体会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汇报(精选4篇)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汇报(精选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汇报(精选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第一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签定的建设合同,特制定本工程监督计划,请遵照执行。一、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1、工程项目划分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将项目划分情况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2、质量监督和内容本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主要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实体质量。①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有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质量管理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管理;②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按合同承诺派出现场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规划(实施细则),通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③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和“三检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确保工程质量。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重要隐蔽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工程关键部位,并对工作程进行不定期抽查。二、质量监督到位计划为顺利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请项目法人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监督工作。1、施工技术交底会;2、基坑验槽;3、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验收;4、主要分部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质量外观评定;6、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7、工程外观质量评定;8、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9、竣工验收。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1、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监理单位复核;2、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3、分部工程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4、单位工程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5、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并在竣工验收前提高交质量评定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某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第二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字数:777字|栏目:水利〖QQ书签百度收藏收藏本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更上一台阶这一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忠实地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敢于碰硬,把好工程质量关。二、工作目标1、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2、立足对每个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做好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巡回检查工作。3、把好工程的质量关,做好工程验收前资料的审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出具准确,客观、公正的质量评定报告。4、督促和帮助县级质量监督站开展工作。5、突出中观管理,加强前期的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加强宣传工作,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三、工作重点1、全市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2、仙局县城市防洪工程、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温岭市东海涂围垦工程、永宁江二期治理工程、台州市供水二期工程和椒北供水一期工程等省、市重点水利工程的质监工作。3、抓好海涂围垦、城防等工程项目的质监工作。4、做好新受监工程的相关准备工作。5、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检测和评定工作。四、实施计划1、1~3月,督促和帮助各县(市、区)级质量监督站开展工作。2、4~6月,重点抓好全市中型、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抓好各在建工程度汛前的安全检查,保障各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3、7~9月,做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核。4、10~12月,做好各完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探索明年质监工作的新思路。5、每一季度对所受监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重点工程定期的开展质量监督活动。网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第三篇】******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一、质量监督总计划二、质量监督员到位计划为了做好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本站现明确质量监督员到位点,请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我站,以遍根据情况安排质量监督人员到位。质监人员未到位签证认可,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1)施工图技术交底会;(2)重要隐蔽工程隐蔽前;(3)分部工程验收;(4)发生质量事故及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5)工程质量等级核定;(6)单位工程验收;(7)合同工程完工验收;(8)工程阶段验收;(9)竣工验收。三、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1、工程项目划分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部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布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将项目划分表说明书报工程质量监督站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需要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2、开工前监督(1)审查设计单位资质是否与承担工程等级相适应,施工图纸签证是否完善,是否盖章出图章,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是否落实,是否已向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是否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与投标时是否相符,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质检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主要工种及机械设备是否都到齐。(3)质量检查人员要求能够独立代表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对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阶段验收进行签证。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4)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监理、施工单位的工地实验室的仪表、计量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是否备齐备足。审查项目法人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3、施工过程监督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重要隐蔽工程单元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其余工程均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检查验收,并签署隐蔽单元工程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备后,方可继续施工。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质量评定,报监理单位复核,再报项目法人组织验收,将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报我站核备(定)。4、施工过程现场抽样要点(1)抽样各单位、分部及单元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按标准自检、自评、自检、自评资料建设是否组织验收或签证是否齐全。如抽查发现有与标准不符或有较大差别的,则令施工单位重新自检、自评,直至全部符合要求。(2)检查现场原材料是否合格,砂、石骨料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水泥、钢材等是否有质保书、出厂证明以及按规定提供的复检资料,砂浆、混凝土是否有检测单位提供的配合比单和试块验报告,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启闭机是否有合格证;检查检测单位是否具备水利检测资质。(3)检查工程预制构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准用证)或制作检验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准使用。(4)工程质量通病是否消除或纠正。(5)其它日常质量检查主要由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负责。5、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单位参加的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现场检验评定。评定后,报我站核定。6、质量事故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按水利部„1999‟第9号令发布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本着“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通过质量事故处理,增强人们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四、工程指令等级评定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监部门组织评定,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在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质量等级,并报我站核备。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质量包括分部工程中所有单元工程验收评定的质量和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报我站审查核备。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包括分部工程质量、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外观质量和单位工程施工验收资料核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等方面。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报我站核定。5、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我站核定。五、监督方式调阅施工记录、质量检测验收记录,监理日志及各参建单位内业资料,现场抽测数据。六、人员安排质量监督站委派下列人员开展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安排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概述【第四篇】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概述一、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其主要依据为两个层面,一是我国现行工程建设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而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签订的合同(包括投标文件)等。(一)法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二)行政法规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最高法规文件。该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三)部门规章1997年水利部颁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
本文标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汇报(精选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4166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