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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锅炉操作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6-28-01-11锅炉操作工(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I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锅炉操作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和《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2001年版)》,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同时从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和锅炉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出发,并且结合近年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新要求、新规定,对锅炉操作工的职业定义、职业等级划分、申报条件、鉴定方式、工作内容和权重表等内容做了新的规定。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了“锅炉操作工”职业编码。——修改了“锅炉操作工”职业定义。——删除了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培训要求”。——修改了“职业环境条件”。——修改了“职业能力特征”要求。——修改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完善了“基础知识”。——删除了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检定、受II压元件修理、锅炉安装等内容及要求。——删除了铆接锅炉操作要求。——修改了各级别的“工作内容表”及“权重表”。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徽质量认证培训中心和国家电投中国电力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有:王恩和、杨必应、张荣、张凤安、高薇、马军、汤群、王庆祥、张勇。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江西省锅炉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合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大陆马牌轮胎(中国)有限公司和合肥众诚热电有限公司。审定人员有:王淇、成德芳、王柳丰、徐森荣、江道银、陈燕、俞斌胜、吴涛、姚舜刚、李峰、余华周、杨秀明、唐传江。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锅炉操作工1.2职业编码6-28-01-111.3职业定义①操作工业锅炉、生活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生产蒸汽或者其他热载体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有噪声和粉尘,有高温烫伤和高处坠落,有触电、爆燃等危险。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般智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视觉、听觉正常,四肢灵活,动作协调。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①该职业定义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职业定义中的“工业锅炉、生活锅炉”是指用于发电以外的锅炉。②若操作《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锅炉作业人员资格证书。2(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③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③相关职业:锅炉运行值班人员、锅炉本体检修工、余热余压利用系统操作工、热网值班员、发电设备安装工、集控巡检员、电厂水处理值班员以及发电集控值班员等,下同。④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燃气热力运行与维护、火电厂集控运行、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锅炉设备运行与检修)、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能动力设备运行维护)、生物质能应用技术(生物质焚烧锅炉技术)、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等,下同。3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1.8.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3,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8.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不少于30min,四级/中级工不少于45min,三级/高级工不少于60min,二级/技师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1.8.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机房内进行;技能考核在模拟机或同时具有停用和运行锅炉设备的现场进行。4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爱岗敬业,刻苦钻研。(2)遵章守纪,尽职尽责。(3)团结协作,文明生产。(4)工作勤奋,实事求是。2.2基础知识2.2.1热工基础及流体力学(1)介质性质(压力、温度等)。(2)导热、对流和辐射基本概念。(3)传热基本规律。(4)自然循环及强制循环基本知识。(5)介质流速、压力以及流动阻力相关知识。2.2.2材料性能(1)材料强度。(2)材料塑性。(3)材料韧性。2.2.3工业锅炉的分类、型号及结构(1)锅炉分类及主要参数。(2)锅炉型号和结构。(3)锅炉介质流程。2.2.4锅炉主要受压部件及其作用(1)锅筒(锅壳)的作用。(2)集箱的作用。(3)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及省煤器的作用。(4)炉胆、管板和烟管等部件的作用。2.2.5锅炉燃烧相关知识5(1)燃料种类及成分。(2)燃料的燃烧过程及特点。(3)燃烧的理论空气量、过量(剩)空气系数、燃烧产物及烟气量。(4)燃烧设备、燃烧方式的分类及特点。(5)影响燃烧的主要因素。(6)燃烧污染物种类。2.2.6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设备(1)安全阀的作用、型式、结构、安装、使用及排放试验要求。(2)压力表的作用、结构、原理及安装使用要求。(3)水位表的作用、原理、型式及安装使用要求。(4)高低水位、超压超温等警报装置的设置及使用要求。(5)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设置及使用要求。(6)锅炉排污阀、止回阀等阀门的作用、类型及使用要求。(7)锅炉附属设备的作用、类型及使用要求(包括燃料供给设备、给水设备、通风设备、除灰除渣设备等)。2.2.7锅炉运行(1)锅炉启动前准备、检查、点火、升温升压、运行和停炉等操作要求。(2)锅炉巡检要求。(3)燃烧的调整。(4)锅炉炉膛压力、介质压力、介质温度和水位的控制。2.2.8锅炉水(介)质监督(1)锅炉水(介)质要求。(2)锅炉水(介)质标准。2.2.9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知识。(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知识。(5)《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知识》。6(6)《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相关知识。(7)《锅炉节能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2)相关知识。(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相关知识。(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相关知识。(10)《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相关知识。(11)《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相关知识。(12)其他与工业锅炉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2.2.10有关制度内容(1)岗位责任制。(2)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操作规程。(3)巡回检查制度。(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5)交、接班制度。(6)水(介)质管理制度。(7)燃油(气)系统泄漏检查制度。(8)燃油(气)系统联锁、熄火保护定期检查制度。2.2.11锅炉房有关记录(1)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2)交、接班记录。(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5)管理人员检查记录。(6)巡回检查记录。7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83.1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锅炉启动前检查1.1锅炉点火前的检查1.1.1能穿戴劳动防护用品1.1.2能检查安全阀、水位计、温度表和压力表1.1.3能检查锅炉各系统阀门、支吊架、保温层和膨胀指示器1.1.4能检查锅炉引风机、送风机、给水设备和燃料供给设备1.1.5能检查锅炉房照明设施1.1.6能检查固体燃料锅炉除灰除渣装置1.1.7能检查锅炉房消防设施1.1.8能检查锅炉燃料系统1.1.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方法1.1.2安全阀、水位计、温度表和压力表的检查内容1.1.3阀门、支吊架、保温层和膨胀指示器的检查内容1.1.4引风机、送风机、给水设备和燃料供给设备检查内容1.1.5锅炉房照明要求1.1.6除灰除渣装置检查内容1.1.7消防设施布置位置及配备要求1.1.8燃油(气)系统检查项目1.2锅炉点火前的准备1.2.1能关闭锅炉人孔和手孔,并调整烟气挡板处于启动要求的开度1.2.2能铺设引火物至层燃锅炉或循环流化床锅炉炉排合适位置1.2.3能操作给水装置,调节锅炉给水至正常水位1.2.1锅炉人孔、手孔打开方法及烟气挡板操作方
本文标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锅炉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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