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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实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实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1篇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由于我支部原支委委员退休,现需增选一名支委委员以确保支部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组织原则及组织程序,20xx年1月15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经支部委员会提名,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一致通过增补为支委委员(支部大会应到党员25人,实到党员20人,5名党员因事因病请假)。妥否,请批示。X党支部2篇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一、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党总支、学校党委请示汇报。二、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个人重大事项,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4.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三、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明确解释的问题;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4.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提出的问题的执行和处理情况。3篇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带头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指点和帮助。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院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基层党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基层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和不定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4篇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第三条请示报告的方法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3.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第四条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支部、党小组要以认真态度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五条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第六条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第八条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第九条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第十条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5篇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证村民自治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要敢于和善于对村民委员会进行领导,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和服从支部的领导。二、村委会在履行村委工作职责中,为求得村党支部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主动地向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每季书面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次。三、工作报告要本着具体、务实的精神,要按村委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安排,全面报告本季度工作。报告该段该完成哪些任务;完成情况如何;还有哪些没有完成,为什么。对村委委员分管工作,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批评指正的要批评指正。对每个村委干部的工作要有个确切的评价,及以推进今后工作的不断进步。四、党支部听取村委会工作报告后,要及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明确的批评指导意见,并要帮助村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五、对党支部提出的正确意见,村委会要虚心接受,不断改进,使村委工作更加规范、完善。6篇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吉林省贯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基层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是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党员大会、各党支部向党员大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第三条基层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是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第二章请示报告工作的主要形式第四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般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学期报告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报告工作的形式可分为综合报告、单项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三种。综合性报告每学期不少于1次,单项报告、紧急情况报告的次数根据需要确定。第五条党支部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学期报告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第六条下级党组织应及时或定期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定期报告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原则上每季度报告1次;凡涉及基层党组织全局性工作、突发事件或者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领导请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报告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网络等形式。第三章请示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第七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②本单位事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情况,包括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安排,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校园稳定、精神文明等其他方面的重大事项;③履行管党职责推进党的建设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的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方面情况,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④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的情况;⑤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情况;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本单位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⑦近期本单位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⑧其他应向党员大会报告及接受监督的重大事项。第八条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决定、规定情况;③本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④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等;⑥其他应向党员大会报告及接受监督的重大事项。第九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本单位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情况;②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在某一阶段内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③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安排以及干部人事安排等;④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⑥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第四章请示报告工作的主要程序第十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一)会议准备。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题、日程等相关事宜,并向学校党委报送请示报告。经校党委批复同意后,进行会议前期筹备。(二)工作报告。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员大会,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假,由党支部统一报党总支审批。会议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书记代表班子作工作报告,并邀请学校党委派人参加。可根据报告内容适当扩大列席范围,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三)会议讨论。党员审议工作报告,讨论重大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党员对工作报告或有关事项的相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班子应负责地作出说明,也可以在闭会后及时作出答复。未到会党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四)大会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于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
本文标题: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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