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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规章制度(精编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警察规章制度(精编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司法警察大队十项规章制度[推荐]1司法警察大队十项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警,特制定司法警察大队十项规章制度。一、政治教育制度1、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学秋实”、“双争创”活动并做到有规化、有措施、有典型。队内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组织法警集中学习先进人物或者先进事实,每位法警要写出心得体会。2、坚持政治教育学习制度(每月一次)和党员“三会一课”(每月一次)由队长组织主持召开,全体法警集中参加学习(含见习法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培养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争做“三个代表”的实践者。3、积极开展谈心工作,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干警出现的问题,队长每月与干警至少谈心一次,要记录。4、注重加强党风廉正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廉正建设簿。队长负责监督法警的廉正建设情况。5、严格遵守“十二条禁令”和“十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断提高干警自身素质。队长负责监督执行。6、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决抵制“黄、赌、毒”的侵蚀和影响。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集中组织法警观看警示教育记录片。二、日常管理制度1、严格贯彻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队容队貌整洁。队长负责法警队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2、健全簿、卡、册,做到簿、卡、册齐全。簿、卡、册由内勤负责管理,队长每季度检查一次。3、加强物质装备、警具和车辆的管理,为审判工作服务。物质装备、警具和车辆由队长负责管理。4、司法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5、严格贯彻司法警察仪表形象建设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司法警察形象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6、严禁中午饮酒,不准着警服在公共场合饮酒。7、司法警察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8、认真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及司法解释,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并记录)9、坚持每月一次庭务会制度(要有记录),由队长总结部署工作。三、专业训练制度1、制定训练进度表。(每年训练30个训练日,每天8小时)2、队长负责组织骨干备课示教,具体落实训练计划。(制定训练表)3、掌握和登记训练情况,建立登记统计制度。(建立业务训练簿)4、队长负责组织实施补训、复训工作。5、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成绩优秀者队内上报院内给予奖励。四、押解、看管人犯制度1、接到押解任务后,队长要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和囚车、通讯、武器、械具等装备,执行任务法警要检查武器、警具、通讯设备等警用装备性质是否良好。2、执行押解任务时,法警必需持有合法有效提票,执行任务法警要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举止端庄,携带相应证件。3、法警在提押人犯时必须按提票所列内容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对人犯检查身体,在押解过程中为防止人犯行凶、自杀、自残、逃跑,执勤法警要合理使用械具。4、看管人犯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人犯的羁押场所。5、密切注视人犯动态。6、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7、制定应付突发事件处置预案。8、建立押解、看管登记簿,对押解、看管的人犯进行登记,进行备案,执行任务法警要在押解、看管登记簿上签字。9、法警在押解、看管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确因值勤法警造成的,队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法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情节严重者由队长上报院内处理。五、值庭制度1、队长根据案件性质等情况合理安排值庭法警。2、值庭法警要着装整齐,严格遵守值庭程序,按照值庭的位置区分和姿势动作有关规定正确值庭。3、值庭法警要服从审判长的领导和指挥。4、值庭法警要在值庭登记簿上签字,进行备案。5、制定应付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六、出警制度1、法警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到岗,不准迟到。2、着装要整齐,根据情况佩带武器、械具。3、出警的法警要积极配合审判人员,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4、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队长请示报告,出警法警要积极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5、出警完毕后要在出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七、武器、械具使用管理制度1、内勤做好武器、械具的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人民警察使用械具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2、使用武器、械具要请示领导,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要有领导签字。3、及时归还武器、械具,不许外借他人。4、不允许丢失武器、械具,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5、建立武器、械具登记簿。6、严格执行关于对武器、械具的有关规定。7、队长负责日常的武器、械具管理工作。八、囚车使用管理制度1、囚车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队长选派司法警察担任专职驾驶人员,禁止公车私用或外借他人。2、节假日实行封车管理,因工作需要,需请示队内领导方可派出。3、司机做好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工作,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4、车辆维修和日常使用由队长负责管理。队长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5、擅自出车者,队长要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要上报院党组处理。6、司机每次出车后要在登记簿上登记。九、请销假制度1、建立请销假制度,制作考勤簿,由内勤负责日常考勤工作(每日考勤)。2、不准迟到、不准早退。3、法警办事要向领导请假,办完事要及时归队向领导销假。对出远门和请长假者,由队长向院里政治处上报批准。4、对无故旷工、不请假者队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队内上报院内主管领导进行处理。十、请示报告制度1、建立日常工作请示报告制度,队长负责日常的请示报告工作。2、遇有突发事件要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3、遇有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4、每年年终向上级司法警察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交通警察规章制度2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务车辆和严格规定个人使用机动车辆,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和减少车辆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本制度的公务车辆是指公安机关使用的警车和民用号牌的机动车。二、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违者按该禁令处理。三、严格遵守《山东省警车使用管理规定》,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人民警察证。警车不准配给个人作交通工具,不准用于办私事,不准乘载与执行公务无关的人员。违反规定和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戒,第三次停止执行职务。四、使用公务车辆,实行“派车制度”单位需要用车,要填写派车单,属市内的报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莱西市外的报大队长审核后,呈报局主管领导审批。主管办公室领导不按规定动用车辆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主管办公室领导不按规定动用车辆保养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严肃追究责任。五、配给各科、队、室的车辆要严格管理。各单位“一把手”是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用车领导审批及登记制度。车辆日常工作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使车辆经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六、节假日单位车辆必须停放在本单位指定地方备勤,用于工作和备勤。使用公务车辆执行完任务后要将车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将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回家过夜,违反规定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戒,第三次停止执行职务工资,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未完成造成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七、本大队民警、职工因私事使用公务车辆,要报主管办公室领导或大队长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使用车辆到莱西市外的报局主管领导审批),方可使用。八、民警、职(临)工个人使用的机动国车必须证件齐全(含有效的交强险),严禁使用无牌无证、假(套)证的车辆,违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九、未经规定动作批准书驾公务车辆资格和参加交通安全法培训考试不及格的民警,一律不准驾驶公务车辆。违者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警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追究的在单位领导责任。十、民警、职(临)工驾车违反交通安全法,引发交通事故,按有关法规处理。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由大队按有规定呈报处理。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之前本大队制定的有关制度,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执行本制度。篇2:车管所规章制度第二部分、车管所工作岗位职责车管所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四、负责对各大队车管所办理“五小”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五、负责草拟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六、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拥有量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等工作。七、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所需牌、证、表、卡等物资的计划、上报、制作、发放等工作。八、对违规车辆和驾驶人业务进行调查和处理。九、完成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考试科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按照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二、指导、监督辖区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三、负责按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参加考试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四、负责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五、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工作制度一、检测民警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二、检测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三、严格执行警务公开制,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律公开、公正办事,当天的事当天办。四、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群众和客商来办理业务,问到谁,则由谁予以解答,不得推诿,涉及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时解答不了,则由该同志引导至相关业务部门予以解决。一律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对办事群众、客商不准故意刁难、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准对办事群众和客商乱收费。六、严禁与“皮条客”勾结,严厉打击“皮警察”,坚杜绝拉“皮条”现象。车管所所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车管所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及上级的指示命令,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二、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带领和组织全所民警、职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大队车管业务工作。四、负责本部门民警、职工、协管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五、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车管所副所长工作职责一、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努力完成所分管的工作,并对分管工作指导、检查、抓好落实。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履行车管业务的审批工作。四、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督促分管部门工作的完成,做到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五、负责审核上报各类报表。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考试科科长工作职责一、主持考试科全面工作,带领全所民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及程序有计划地开展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工作。二、抓好全市考试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考评工作,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驾驶人考试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业务技能和队伍素质。三、加强考试员队伍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四、抓好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业务指导、监督工作。五、抓好对培训站(校)培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六、办理上级交办或下达的各项任务。检查站站长职责一、在主管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检测站的全面工作,带领全站民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本文标题:警察规章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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