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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清单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清单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深入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学区化治理、集团化办学,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整体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2.强化学校课堂教学主阵地,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确保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3.提升中考命题质量,深化高中招生管理,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完善“公民同招”制度,规范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4.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育部门在编制总量控制范围内进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校长、教师跨校竞聘、柔性流动,实现名校长、名师资源区域共享。5.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名校录取率评价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二全面减轻过重作业负担6.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建立作业科学设计、作业校内公示、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7.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确保在校内小学生书面作业基本完成、初中生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全批全改作业,加强面批讲解,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教师布置使用手机完成的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为学生布置作业。三全面提升课后服务水平8.“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每周5天、每天2小时“5+2”模式,实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及有需求自愿参加的学生全覆盖。开发课后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学校课后服务质量评价、各类群体满意度调查。9.落实“托得住、管得好、服务优”要求,小学晚托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小学、初中提供午间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10.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和初中晚自习集体上课或讲授新课。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11.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就近开展课后服务。12.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教师课后服务补助”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外聘社会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支出劳务费。组织开展开放式师生在线交流答疑和个性化辅导,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四严格培训机构审批13.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及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按照标准审核登记,通过审核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未通过审核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14.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排查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15.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由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全面排查现有机构,不符合标准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置。16.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五严格规范培训行为17.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18.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也不得借托管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19.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21.线上培训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22.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23.坚决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将违规的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六精心稳妥组织实施24.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及面向3到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确保学生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显著减轻。在市级教育部门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县市区参照执行。做好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25.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把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情况纳入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实绩及学校绩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现代化学校创建考核体系。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本文标题: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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