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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Ⅳ标段(路桥小区)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技术标)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二0一六年十二月3项目编号:HG20160426003招标编号:CDFZ20161209攀枝花市东区2016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Ⅳ标段(路桥小区)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技术标)项目招标负责人:李军阳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李军阳、冯娟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F251005618二0一六年十二月4目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1第六章图纸………………………………………………………………………………………4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25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见商务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见商务标)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第四章第一节7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1.1.2.6监理人:1.1.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姓名:职称:1.1.2.9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1.1.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1.1.2.12建设管理单位:指受发包人依据代建合同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的管理权利。建设管理公司派驻到该项目的负责人,本合同称为现场代表,其职责为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管理工作,本项目现场代表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指本工程图纸、技术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指实施上述永久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实施上述临时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发包人将临时用地有偿地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临时占地应充分发挥效力,在占地面积和时间上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一旦不再需要临时占地,应尽快征得土地所有者的意愿(或恢复原状,或维持现状),退还临时占地。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超期占地,其产生的费用及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则应按要求进行额外的复原工作。额外的复原工作将得到额外的支付,只要监理人证实这些额外工作的报价是合理的。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8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1.6其他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保险等相关手续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9(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承包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者合同条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有合同约束力,作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7日内,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图纸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并盖章)。(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发生时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提供。(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发生时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确定。(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发生时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提供。(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5天。(5)其他约定:无。1.6.3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目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其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10(7)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8)发包人(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0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约定。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涉及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除文物保护建筑之外)的的保护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涉及文物保护建筑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考察并承担相应费用。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电讯线路的接通和施工期间的维护以及竣工后的拆除等工作全部委托承包人自行完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措施费(二)中。发包人应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合同工程总体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发包人还应按照合同进度计划中载明的阶段性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和安排阶段工程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承包人可以书面方式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申请增加紧急的设计交底,发包人在认为确有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应当尽快组织这类设计交底。2.8其他义务(1)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相关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3)批准和确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自监理人或者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收到承包人发出的相应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之日起,如果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予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同意、确认或者批准。(4)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13.1.1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1)变更合同的范围;(2)变更合同综合单价或合价或合同价格;(3)联系单的发放;(4)重大设计或技术方案的变更;(5)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6)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格等其它重大决定。不管通用合同条款第3.1.1项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3.3监理人员3.3.4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者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4除通用合同条款已有的专门约定外,承包人只能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发包人应当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指示。3.6监理人的宽恕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就承包人对合同约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某种违约行为的宽恕,不影响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的其它违约行为,也不意味发包人放弃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与上述违约有关的任何权利和赔偿要求。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6.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拆除以及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的场地复原工作。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文标题:路桥小区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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