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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房屋登记程序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及有关税费收取标准等规定。二、申请受理条件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申报资料按要求提供齐全;3、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三、房屋登记程序房屋登记程序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初审→复审→审批)→缮证→记载于登记簿→收费→发证→归档(1)申请:申请人按其所申请的房屋登记项目、内容如实填写房屋登记申请书,提交所需材料,缴纳有关税费;(2)受理:根据房产权属登记申请人的申请,对各类申请业务进行受理,收缴申请人应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进行原件2与复印件的核对,初步确定各类证件的有效性,做好申请登记有关事项的询问记录,必要时要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或与原档案进行核对,根据调查核对结果,填写有关表格,整理相关材料,录入受理所需的各类数据资料。(3)初审: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业务员的调查情况、各表格填写、资料整理、录入数据资料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4)复审:根据初审意见,对有关内容进一步审核,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复审意见;(5)审批:全程审批、疑难问题终结处理;(6)缮证:经审批后,打印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书;(7)记载于登记簿: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8)收费:按规定收缴相关费用;(9)发证:缮证后进行登记,并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发给房屋登记申请人;(10)归档:将房屋的档案材料整理后移交档案室,档案室按相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和管理。四、房屋登记收件、程序、收费标准及时限(一)、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是房产权属登记最基础的一种登3记,一般是指新建房屋第一次房产权属取得的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房屋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1、初始登记提交材料:(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自建房)(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3)、土地使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5)、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有关部门立项批文;(6)、房屋已竣工证明;(7)、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户籍平面图;(8)、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初始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4(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工本费:10元/件。4、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二)、转移登记:房屋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等原因致使其权属主体发生转移的,房屋权利人所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a、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买卖1、商品房买卖登记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房屋所有权证》;5(4)、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买卖合同;(5)、购房发票;(6)、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7)、“两共”基金收据;(8)、房屋户籍平面图;(9)、回迁户回迁补偿协议、拆迁公告、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或注销证明材料;(10)、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2)、申请人到产权登记大厅税务窗口缴纳房产交易税;(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商品房转移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4)、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5)、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3)、工本费:10元/件。64、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b、房屋买卖、互换、赠与、分割、以房入股、法人组织分立、合并等转移登记1、(二手房)转移登记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房屋所有权证》;(4)、公正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契约)、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以房入股协议、法人组织分立协议、法人组织合并协议等材料;(5)、房地产发票;(6)、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7)、房屋户籍平面图;(8)、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买卖双方(买方夫妻)持身份证件、结婚证、《房屋所7有权证》、房屋户籍平面图到产权登记大厅公证窗口进行房屋过户公证;(2)、申请人到产权登记大厅评估窗口进行房屋交易价格评估;(3)申请人到产权登记大厅税务窗口缴纳房产交易税;(4)、申请人到登记大厅存量房转移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5)、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6)、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3)、工本费:10元/件。4、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c、房屋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1、房屋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8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房屋所有权证》;(4)、公证后的房屋继承合同、遗赠书等材料;(5)、房屋户籍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持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等有关材料、房屋户籍平面图到产权登记大厅公证窗口进行房屋过户公证;(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存量房转移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交易手续费:400元/宗。4、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9(三)、变更登记:房屋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或因房屋坐落、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翻改、扩建而产生面积增加或减少等原因,使其客体发生变动的一种登记。1、变更登记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房屋所有权证》;(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5)、房屋户籍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变更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10(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工本费:10元/件。4、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四)、遗失补证:房屋权利人因不慎将其房屋权属证书丢失而进行的补办证书。1、遗失补证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鄂尔多斯日报》上登刊的遗失声明;(4)、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11(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遗失补证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工本费:10元/件。4、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五)、房屋所有权证书损毁、旧证换证及市区换证房屋权利人因不慎将其房屋权属证书毁损或是东胜区所发证书而换取新的房屋权属证书。1、换证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房屋所有权证》;12(4)、房产档案调取;(5)、房屋户籍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换证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必要时要对申请市区换证的房屋状况进行实地查看;(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2)、工本费:10元/件。4、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六)、注销及查封登记:因当事人申报不实或是登记机关在工作中过失造成登记不实等原因或房产权利因他项权利终止,权利主体消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等需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或因房屋财产纠纷而由查封机关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查封所进行的登记。131、注销及查封登记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房屋所有权证》(查封除外);(4)、拆迁房屋的拆迁公告及拆迁单位的拆迁证明等有关注销证明材料或查封机关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查封文件;(5)、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注销、查封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2)、登记机关作出书面注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3、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六)、房屋登记更正、异议登记房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而进行的更正登记,如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进行14异议登记。1、更正、异议登记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4)、其他必要材料。2、办事程序:(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
本文标题: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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