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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民航安全检查员
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7-05-02安检员(民航安全检查员)(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2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安检员(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安检员(民航安全检查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了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根据民航安全检查工作发展和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职业功能等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高扬、曹静、苗媛、郑晨、刘宁、何晓非、张健、熊瑜、李伟学、侯献磊、余艳、王艳青、于晶、窦维红、蔡伟宁。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赖国基、李建新、于德康、王立军、李志刚、张瑞珠、林泊涛、黄悦、刘茹、董文静。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葛恒双、张灵芝等专家的指导及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公安局、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大力支持,得到了民航第001、003、004、006、007、009、010、012、014、016、017、022职业技能鉴定站等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安检员(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安检员①(民航安全检查员)1.2职业编码4-07-05-021.3职业定义安检员:使用安检仪等检查设备,从事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安检工作的人员。民航安全检查员:对进入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及其物品、车辆及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等实施安全技术检查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和嗅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1.7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①安检员本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前只包含民航安全检查员工种。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经本职业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含见习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含)以上。1.8.2鉴定方式5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五级/初级工技能考核分为证件检查、人身检查、物品检查三个模块,每个模块的考核成绩均达到本模块分值的60%(含)以上为合格;四级/中级工技能考核分为人身检查、物品检查、安保管理三个模块,每个模块的考核成绩均达到本模块分值的60%(含)以上为合格。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五级/初级工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四级/中级工技能考核中,人身检查,物品检查模块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X射线安检仪图像识别模块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0;三级/高级工技能考核中,X射线安检仪图像识别模块与其它模块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0;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8.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0min,四级/中级工不少于60min,三级/高级工不少于60min,二级/技师不少于90min,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1.8.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模拟现场、实际工作现场或标准教室进行。6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2)钻研业务,提高技能。(3)遵纪守法,严格检查。(4)规范执勤,优质服务。(5)团结友爱,协作配合。2.2基础知识2.2.1民用航空概述(1)民航发展史。(2)机场的基本知识。(3)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基本知识。2.2.2民航运输基础知识(1)航空器的基本知识。(2)民航客、货运输基础知识。2.2.3民航安全检查概述(1)民航安全检查发展史。(3)民航安全检查机构概述。(5)民航安全检查设施设备概述。(6)安全检查各岗位工作职责概述。(7)安检工作的基本程序概述。2.2.4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知识(1)《航空安全保卫国际公约》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相关知识。7(6)《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相关知识。(7)《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相关知识。(8)《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相关知识。(9)《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相关知识。(1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相关知识。(11)《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规定》相关知识。(12)《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相关知识。(13)《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相关知识。2.2.5劳动保护知识(1)安全检查设备的操作规范与安全防护知识。(2)劳动法相关知识。2.2.6英语知识(1)安全检查常用工作词汇。(2)安全检查常用工作会话。2.2.7服务、礼仪基本知识(1)言谈、举止、着装规范。(2)安检沟通服务技巧。(3)称呼与礼貌用语。(4)国内少数民族和外国风土人情常识。(5)心理学基础知识。(6)涉外工作常识。83.工作要求本标准所述工作要求是对安检员中民航安全检查员工种的具体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证件检查1.1证件核查1.1.1能确认乘机有效凭证和乘机有效身份证件的一致性,核查人证一致1.1.2能识别机场控制区有效通行证件1.1.1乘机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式样1.1.2证件检查的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1.1.3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的使用管理知识1.1.4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和编号规则1.1.5防伪技术基本知识1.1.6临时身份证明的种类和式样1.2情况处置1.2.1能按照特殊人员的处置程序进行情况处置1.2.2能对旅客持伪造、变造、冒名顶替证件的情况进行处理1.2.3能对旅客因故不能出示乘机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进行处理1.2.4能采用安检信息系统进行旅客信息查询操作1.2.1安全检查验讫标识的使用管理知识1.2.2特殊人员的检查方法1.2.3伪造、变造、冒名顶替证件的处理方法1.2.4旅客因故不能出示乘机有效身份证件的处理方法1.2.5安检信息系统基本知识2.人身检查2.1工作准备2.1.1能测试手持金属探测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2.1.2能测试金属探测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2.1.3能测试毫米波人体检测仪等其它非接触式人身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工作状态2.1.4能判断毫米波人体检测仪等其它非接触式人身检查设备简单故障代码2.1.1人身检查设备的工作原理2.1.2人身检查设备的性能特点2.1.3影响人身检查设备探测的因素92.2实施检查2.2.1能协助待检人员做好待检准备2.2.2能正确使用金属探测门和手持金属探测器等设备实施人身检查2.2.3能够对人体成像设备主机屏幕或本地显示工作站上的人偶图像自动探测结果进行正确认知,并根据报警情况实施人身检查2.2.4能够对人体成像设备远程判图工作站反馈的人工判图结果进行正确认知,并根据报警情况实施人身检查2.2.5能按规定程序实施手工人身检查2.2.6能根据相关要求实施人身从严检查2.2.7能根据相关要求实施人身非公开检查2.2.1前传引导检查的要领和程序2.2.2人身检查的方法2.2.3自动探测模式下人体成像设备显示图像的基本原理和图像特征2.2.4人身检查的要领和程序2.2.5人身检查的注意事项2.2.6人身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部位2.2.7人身从严检查的情形2.2.8人身非公开检查的情形3.物品检查3.1工作准备3.1.1能根据爆炸物探测设备进行设备自检操作3.1.2能根据爆炸物探测设备自检情况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1.1爆炸物探测设备工作原理3.1.2爆炸物探测设备操作规程3.1.3爆炸物品的相关知识3.2情况处置3.2.1能对常见随身物品进行检查3.2.2能处理常见民航禁、限运输物品3.2.3能处理暂存、遗失、自弃物品3.2.4能办理暂存、移交手续3.2.5能辨认危险品的国际通用标识3.2.6能进行X射线安检仪紧急关机3.2.7能对航空器进行安保检查、搜查3.2.1常见随身物品的检查方法3.2.2民航禁、限带物品的认定方法3.2.3民航禁、限带物品的处理方法3.2.4暂存、遗失、自弃物品的管理方法3.2.5民航运输危险品的分类3.2.6X射线安检仪紧急关机情况的处理方法3.2.7航空器的安保检查、搜查的情形103.2四级/中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人身检查1.1工作准备1.1.1能按要求完成人体成像设备远程判图工作站开、关机程序1.1.2能按照设备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开机校准和定时校准1.1.3能判断远程判图工作站是否处于工作状态1.1.4能发现远程判图工作站开机及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1.1人体成像设备的使用流程、隐私
本文标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民航安全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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