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 0513下午(商仲)天津实习律师培训
2012年天津市实习律师培训商事仲裁与律师实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2012.05.13目录仲裁的优越性以及首选仲裁的行业说明如何订立有效、有利的仲裁条款及仲裁条款的谈判技巧贸仲2012仲裁规则简介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仲裁法律服务市场目录仲裁的优越性以及首选仲裁的行业说明如何订立有效、有利的仲裁条款及仲裁条款的谈判技巧仲裁程序怎么进行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仲裁法律服务市场认识仲裁商事仲裁的概念:arbitration,是当事人根据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约定的非司法性质的仲裁机构,由仲裁庭作出终局、有约束力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的特征:1、基于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共同意愿2、双方约定的非司法性的仲裁机构3、裁决终局且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认识商事仲裁协商、调解、诉讼与仲裁的区别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仲裁的优越性一裁终局,快捷高效专家裁判独立公正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适用法律灵活保密原则不伤和气国内域外执行便利一裁终局,快捷高效—节省时间成本,风险损失降低与诉讼机制中二审、再审程序的设置以及相对较长的审理期限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外,仲裁审理期限也相对较短。仲裁机制能够快捷高效地解决商事争议,有利于企业节省时间成本,加快资金周转率,从而大大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将风险发生后的实际损失降至最低。一裁终局,快捷高效-节省时间成本,风险损失降低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涉外仲裁案件应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国内案件应在组庭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裁决;简易程序案件应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适用中国贸仲《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金融争议案件应在组庭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专家裁判-评判争议症结,利于日后防范仲裁案件的审理者和裁判者是仲裁庭。组成每个案件仲裁庭的仲裁员都是法律、经贸、建筑、金融等专业领域的专家。由这些具有法律背景且熟悉专业实务操作的人士组成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可以高效快捷地解决各专业领域内的争议,保证裁决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此外,通过专家型仲裁员在裁决中详述的裁决理由,企业可以发现自身在合同起草以及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从而亡羊补牢,及时对类似风险进行有效防控。专家裁判-评判争议症结,利于日后防范中国贸仲的《仲裁员名册》包括仲裁员上千名,他们都是国内外法律或其他行业的知名专家。其中,外籍仲裁员超过200人,分别来自30多个国家或地区。独立公正-独立保障公平,制衡实现正义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其办案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干预。通常情况下,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当事人分别从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自己信赖的专家担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则由双方从仲裁员名册中共同指定或共同委托指定。这三名仲裁员相互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并独立于当事人。仲裁庭组成方式的科学性不仅确保了三名专家可以在专业知识上优势互补,也在仲裁员之间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从而确保了裁决的公平公正。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官”自治选择,程序自主设计在仲裁中,当事人享有选定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权利。当事人还可以就是否开庭审理、证据的提交和意见的陈述等事项达成协议,设计符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仲裁程序。当然,如果当事人未对程序规则作出任何特殊约定,仲裁程序则按照仲裁机构通用的《仲裁规则》进行。对于上述仲裁条款,当事人还可以附加约定下列事项:仲裁地点及/或开庭地点;仲裁语言;仲裁员人数;仲裁员国籍;适用法律;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适用法律灵活-化解新型争议,促进经贸创新与中国法院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判决不同,在仲裁中,仲裁庭除依据法律和合同外,还应参考国际惯例,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作出裁决。保密原则-保护无形资产,防范诚信危机与法院诉讼所施行的公开审判不同,仲裁遵循保密原则,案件不公开审理,裁决不对外公布,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把争议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不伤和气,淡化对立情绪,维护合作关系仲裁是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这使双方当事人更容易以解决争议为目的,心平气和地参加到仲裁程序中;而且,由专家型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也会淡化传统诉讼中“对簿公堂”的紧张和敌对气氛;此外,仲裁中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程序,使很多案件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使双方当事人既解决了纠纷,又维系了宝贵的客户关系,达到“双赢”的结果。域外执行便利-全球普遍执行,实际损失降低与法院判决不同,根据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的规定,仲裁裁决可以在全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为仲裁裁决的域外执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列举仲裁是首选方式的行业及案例国内跨地域商事交易:涉外商事交易建筑工程及房地产开发领域金融领域各类创新领域合资合作领域和解协议中加入仲裁条款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绿色通道目录仲裁的优越性以及首选仲裁的行业及情形如何订立有效、有利的仲裁条款及仲裁条款的谈判技巧仲裁程序中应注意的重要问题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仲裁法律服务市场如何订立有效及有利的仲裁条款在签约时订立仲裁条款的重要性有效仲裁条款的三要素:明确的仲裁意愿、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的范围选择仲裁机构的主要考虑因素:1、仲裁员名册的专业性、覆盖率2、仲裁机构秘书局的服务3、费用4、规则的国际化示范性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条款谈判的原则和技巧1、在中国仲裁的原则2、在国外仲裁的不利因素:语言、外国适用法律、歧视、法律费用等3、谈判技巧:平衡双方利益的仲裁机构和特别的程序约定a.在中国贸仲仲裁为底线让步点:第3国国籍仲裁员+程序语言+仲裁地b.申请人选择仲裁机构,照顾两方利益不利仲裁条款实例“IntheeventofanydisputeorclaimresultingfromorarisingoutofthisAgreement,thepartiesagreethatallsuchdisputes(withtheexceptionofthosearisingunderArticle2ofthisAgreement),shallbesubmittedinAlamedaCounty,CaliforniatobindingarbitrationundertheCommercialArbitrationrulesoftheAmericanArbitrationAssociationandthatanydecisionmaybeenforcedinacourtcompetentjurisdiction.对于任何争执和源于该协议的要求,双方协定所有的争执(不包含源于此项协议的条款2)需要提交给阿拉米达郡,加利福尼亚来履行仲裁契约,依据美国仲裁协会的规定。任何的决定可能需要司法部门来实行。”涉外合同,且外国当事人对在中国仲裁有异议时可商谈适用的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首席仲裁员应为非当事人所在国之外的第三国国籍、仲裁语言为英文、开庭地为XXX国家的XXX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国内跨地域的贸易活动中订入仲裁条款仲裁机制为必选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选择全国性仲裁机构以平衡双方的利益仲裁地点的确定:争取对自己便利,同时兼顾对方可以接受的仲裁机构跨地域,且外地当事人对在天津仲裁有异议时的选择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如天津当事人为申请人的,仲裁应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分会进行;其他地区当事人为申请人的,仲裁应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XX总/分会进行;以首先提出的仲裁申请为准;双方此后再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均应在依此规则所确定的同一机构进行仲裁,如有争议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地企业之间的合同,仲裁是便捷、双赢之选容易导致无效案例:“凡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均提交合同缔结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结果:条款无效当事人仲裁意愿落空仲裁特有的便利等优势无法发挥企业个案争议解决成本增加在和解协议中订入仲裁条款和解协议不具法律强制执行效力通过快速仲裁程序将和解结果转化为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仲裁裁决格式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本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或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依法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具体仲裁程序和期限不受仲裁规则的限制。”目录仲裁的优越性以及首选仲裁的行业及情形如何订立有效、有利的仲裁条款及仲裁条款的谈判技巧贸仲2012仲裁规则简介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仲裁法律服务市场贸仲规则的演变1956年诞生,至今7次修订,8个版本趋势适应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机构设置顺应市场的要求,逐步扩大受案范围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不断丰富服务内容高效公平解决争议,程序设计不断国际化现代化贸仲2012版仲裁规则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2012年2月3日修订并通过,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第七十四条规则的施行本规则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施行前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及其分会/中心秘书处管理的案件,仍适用受理案件时适用的仲裁规则;双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适用本规则。2012版仲裁规则在国际化方面的亮点仲裁地——规则第七条仲裁地与开庭地仲裁语言——规则第七十一条仲裁协议的适用法(第五条(三)款);仲裁文件的交换方式(第十八条)2012版仲裁规则在案件受理上的新规定第二条(六)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分会/中心进行仲裁;约定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案件;约定由分会/中心仲裁的,由所约定的分会/中心秘书处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案件;约定的分会/中心不存在或约定不明的,由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案件。如有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2012版仲裁规则在程序设计上的新发展提高简易程序争议金额——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增加合并仲裁的规定——第十七条完善调解程序——第四十五条增加程序中止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增加临时措施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完善书面质证规定——第四十条完善指定仲裁员及组庭规定——第二十七条目录仲裁的优越性以及首选仲裁的行业及情形如何订立有效、有利的仲裁条款及仲裁条款的谈判技巧仲裁程序怎么进行贸仲天津仲裁中心与仲裁法律服务市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成立于1956年4月,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设立。现行《仲裁员名册》共有仲裁员998名,其中,中国内地716名,占仲裁员总数的71.74%;中国香港44名、中国澳门1名、中国台湾19名,外籍仲裁员218名;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占仲裁员总数的28.26%。外籍仲裁员来自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贸仲平均每年的受理案件数量近千件,始终位居世界知名仲裁机构前列。当事人涉及中国以外的45个国家及地区,裁决已经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得到执行贸仲天津仲裁中心(贸仲天津分会)2008年5月28日在天津滨海新区揭牌宗旨:为配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完善天津及环渤海
本文标题:0513下午(商仲)天津实习律师培训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551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