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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说明编号:CNAS-EL-03:2012第1页共9页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9日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1目的和范围1.1本文旨在规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的表述,使其更加科学、准确,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实验室和评审组对相同能力表述的一致性。1.2本文规定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的通用要求,特定专业领域能力范围表述应参照通用要求并按照该领域特定要求执行。2引用文件ILACG18GuidelinefortheFormulationofScopesofAccreditationforLaboratories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3检测实验室能力范围表述要求3.1检测对象3.1.1检测对象是检测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产品或产品类别,如空气和废气、生活饮用水、食品等。一般情况下,检测对象不应超出检测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也不应超出实验室实际开展的检测活动的范围,不应填写为检测参数。如检测对象不应填写为“电磁兼容”、“环境试验”等。当依据标准为针对某一产品的标准时,检测对象应填写产品名称;当依据的标准为某一类产品的检测方法标准时,检测对象可填写产品名称或产品类别名称。例如:检测对象规范表述示例: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食品1菌落总数01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789.2-20102灰分02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4-20102酱油1氨基酸态氮0226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9-20032食盐02263总酸02263投光灯1全部参数0437投光灯具的安全要求GB7000.7-2005认可说明编号:CNAS-EL-03:2012第2页共9页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9日4自镇流灯1全部参数0437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16844-2008不规范表述示例(扩大了检测对象的范围):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食品1氨基酸态氮0226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39-20032食盐02263总酸02262灯具1全部参数0437投光灯具的安全要求GB7000.7-20052全部参数0437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16844-2008注:实验室应根据检测基质和检测方法准确界定检测对象。如实验室只具备检测水产品能力,检测对象的填写不应扩大为“食品”。3.1.2适用时,可将检测对象分类后再具体表述。如建工领域可分为水泥及胶凝材料、钢材、外加剂、墙体材料、饰面材料/瓦及石材、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室内环境及材料有害物质、建筑门窗、塑料管材管件、水暖配件、保温材料、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及土工等。3.2检测项目/参数3.2.1“检测项目”指检测活动所针对的产品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该栏目不应填写为检测对象。3.2.2通常情况下,方法标准应明确表述涉及的检测项目/参数,不应笼统的表述为“全部/部分项目/参数”。例如:规范表述示例: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及类似电器1静电放电抗扰度1203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GB4343.2-2009CISPR14-2:2008EN55014-2:1997+A1:2001+A2:20082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12033浪涌(冲击)抗扰度12034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1203认可说明编号:CNAS-EL-03:2012第3页共9页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9日度5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1203表述不规范示例(方法标准参数未展开):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及类似电器1全部参数1203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GB4343.2-2009CISPR14-2:2008EN55014-2:1997+A1:2001+A2:20083.2.3成系列产品标准的通用要求含检测方法时,通用要求也应表述在能力范围中。如果系列产品标准的通用要求中规定的检测项目/参数能够代表系列产品的检测内容,原则上应将通用标准的检测项目/参数展开表述,检测项目/参数展开到标准的第一层即可,对于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在限制范围中说明。系列中具体产品标准对应的“项目/参数”栏内可填写“全部项目/参数”或“部分项目/参数”;当表述为“部分参数/项目”时,“限制范围”应明确“只测”或“不测”的内容。例如: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灯具1标志043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72结构不测4.24紫外线辐射3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4接地规定5防触电保护6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7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8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9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10耐热、耐火和耐起痕11螺纹接线端子12无螺纹接线端子和电气连接件2固定式灯1部分参数0437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不测4.24紫外认可说明编号:CNAS-EL-03:2012第4页共9页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9日具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201-2008线辐射3.2.4当产品标准中引用的方法标准均已单独申请认可,实验室能够按照具体产品标准的全部要求进行全项检测时,“项目/参数”栏内可填写“全部项目”或“全部参数”;否则,应在“项目/参数”栏填写“部分项目”或“部分参数”,并在“限制范围”中明确“只测”或“不测”的内容。例如: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乳与乳制品1脂肪0226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5413.3-20102非脂乳固体0226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5413.39-20103蛋白质0226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5-20104酸度0226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GB5413.34-20105大肠菌群01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3-20106金黄色葡萄球菌01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0-20107沙门氏菌01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4-20108酵母和霉菌01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789.15-20109乳酸菌数01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4789.35-20102发酵乳1全部参数02260110发酵乳GB19302-20103电线电缆1拉力试验0424裸电线试验方法第3部分:拉力试验GB/T4909.3-20092电阻率试验0424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GB/T3048.2-20074架空导线用硬1部分参数0401架空导线用硬铝线GB/T17048-2009不测:卷绕试验认可说明编号:CNAS-EL-03:2012第5页共9页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9日铝线3.2.5实验室制定的方法、非标准方法、能源之星项目的检测标准以及含检测方法的认证标准对应的项目/参数应明确表述,不应仅填写“全部/部分项目/参数”。3.2.6不具备能力的项目/参数不应申请认可,如不具备能力分包的项目/参数不应填写在能力范围中。3.3检测标准3.3.1检测标准应按国内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的方法顺序填写。原则上,中文和英文的能力范围应分别采用中文和英文填写,其他语种的标准均应翻译成中文和英文后填写。3.3.2检测依据应按标准/方法名称、标准/方法编号及年代号的顺序填写。3.3.3每项检测项目/参数依据的标准/方法中均应包含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判定标准不应单独申请认可。例如: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电子电器产品1铅0244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浓度测定IEC62321-2008欧盟关于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的指令2002/95/EC3.3.4如产品标准中仅规定限值要求及检测引用的方法标准,实验室申请认可该产品标准时,应将引用的方法标准同时申报。能力范围中应先列方法标准,再列产品标准。见3.2.4中示例。3.3.5如实验室申请检测的参数,样品前处理引用了专门的样品处理标准,则该标准应与方法标准同时申请认可。3.3.6对于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实验室应在方法确认后申请认可。需要时,实验室应将其转化为自编方法(标准作业程序(SOP))申请认可。3.3.7申请认可书籍、期刊中的方法时,实验室应对引用的方法进行方法确认,并准确填写刊物及方法的名称、注明方法所在的具体版本和章节/条款号,同时应明确填写检测项目/参数。例如: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空气和废气1硫化氢0238《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3.1.11(2)3.3.8当国家标准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时,如实验室需依据国际标准开展检测并出具带认可标识的报告/证书,则相应的国际标准应同时申请认可并明确表述在认可认可说明编号:CNAS-EL-03:2012第6页共9页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9日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9日的能力范围中(不应以括号或“/”形式表示)。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表述: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滚筒式干衣机1全部项目043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GB4706.20-2004IEC60335-2-11:20022滚筒式干衣机1全部项目043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GB4706.20-2004等同采用IEC60335-2-11:2002注:为避免重复填写标准名称,通常情况下此类标准应填写在一个单元格内。3.3.9名词定义、质量规范等非检测方法标准不应申请认可,如《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GB/T14156-2009、《精油命名原则》GB/T14455.1-2008、《法庭科学DNA实验室规范》GA/T382-2002、《法庭科学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质量基本要求》GA/T815-2009等。3.3.10认证类标准不应申请认可,除非其中包含具体的检测方法。含检测方法的认证类标准申请认可时,“项目/参数”栏应填写具体的检测项目/参数,不应填写“全部/部分项目/参数”。例如:序号检测对象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限制范围说明序号名称1计算机1能耗17计算机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规范CQC3114-20093.3.11计量技术规范(JJF)中的校准规范和检定规程(JJG)不应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计量技术规范(JJF)中的检验规则等非校准方法,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1244-2010等可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3.3.12包含对设备的要求但无具体检测方法的标准不应作为设备的检测依据申请认可。3.3.13报审稿等未正式批准的标准不应以标准形式申请认可,但可以“实验室制订的方法”形式申请认可。3.3.14认可活动依据的标准不应申请认可。3.3.15如实验室仅从事抽样活动,不从事相关的检测活动,不应以抽样、取样、采样等标准或方法申请认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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