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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用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年度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用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1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校于4月30日下午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大会,党总支书记李佳结合学习传达近期教育部及我市教育两委关于对个别教师违反准则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进行了警示教育。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党总支书记李佳强调,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通报中师德违规问题的涉事教师和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严肃处理,体现出全国及我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出击、及时处置,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李佳强调,我校要严格落实上级相关部署要求,坚决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把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体现在师德师风建设与管理中,要求广大教职工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良好生态。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2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案例一: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某省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某学生家长6次微信转账共计2200元。那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那某某记过处分,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全额退返违纪所得;学校教学负责人被批评教育。案例二: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问题。某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案例三:某中学校教师李某某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2020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案例四:某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刘某开办某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案例五:某中学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案例六:某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19年3月29日,许某某用笤帚木把对未达到英语月考目标分数的25名学生进行体罚,造成部分学生腿部、臀部、背部等部位淤血、红肿。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许某某予以辞退,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案例七:某学校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0年9月,徐某某在管教学生过程中,采取不当方式,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警告处分,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其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学校时任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年级主任进行约谈提醒。案例八:某中学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时间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录制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耿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耿某停职检查处理;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案例九:某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2015年以来,胡某某多次抄袭他人作品用于自己出版书籍、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以及主编教材等,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撤销胡某某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所获荣誉称号。案例十:某小学教师肖某猥亵学生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肖某利用教导主任和教师身份便利,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肖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案例十一:某中学教师吴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吴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和年龄,通过微信与在校女学生进行低俗聊天,用淫秽语言挑逗,向女学生传播色情视频、图片等。以上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案例十二:某学校教师许某某性侵学生问题。2020年1月,许某某在辅导学生课业过程中,性侵多名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集体约谈;对学校党总支书记进行通报批评,撤销其党内职务,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校长、法人代表职务;对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小学部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副校长职务,并降低岗位等级。二、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案例十三:某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19年11月,陈某某在幼儿园午休期间责令4名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的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予以解聘处理,同时给予该幼儿园园长问责处分,并对该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案例十四:某幼儿园教师许某某、潘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19年12月,许某某、潘某某在保教过程中,拉扯幼儿、让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许某某、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许某某、潘某某以及该幼儿园执行园长予以解聘处理;将许某某(无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依法撤销潘某某的教师资格,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2022年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3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所以,夸美纽斯说:“教师的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师德则是其中最为耀眼的光辉。要使师德能发挥的作用,我们就必须做到依法执教,那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暑假时,网络上出现了不少令人叹惜的新闻,其中就有与教师职业道德有关的,有个别教师因一己私欲而为所欲为,不仅是抹黑教师行业,更是给教师的教育行为实施增加了拦路虎——家长、学生对教师的不信任将使得教育的育人功能难以被接受。恰逢此时,学校为了增强我们的师德观念,把与师德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给我们,让我们认真学习。我把所有文件阅读后,深深地觉得,不管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多难的问题,作为教师,首要做到依法执教,才能正常地开展其他工作,才能成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引路人。首先,我们的学生年龄都偏小,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为学生找借口,可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于自我意识成长的关键期,他们貌似独立其实对很多事都是一知半解,对是非判断更是模模糊糊。所以,教师本身要熟悉我国的法律知识,尤其是与教育相关的,与未成年相关的,我们不能信口开河,不懂装懂,起码要让学生明白法律的常识,明确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这点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我记得读小学时,升旗仪式是非常严肃的仪式,国旗每天都会在校园上空飘扬,而学校也管理很严格,要求我们在上学或放学时遇到升旗,一定要肃立。我不记得我有没有因为违反规定被罚过,我只记得,每天早上上学时遇到升旗时,所有在场的同学、老师都会自觉肃立,小声唱着国歌,看着国旗冉冉升起。可是,当我成为老师后,我看到的现象是,学生对国旗的不尊重,对国歌的不尊重,不管国旗是何时升起,不管国歌已经响起,都会有学生做着自己的事,仿佛一切与他无关,甚至有些学生以篡改国歌的歌词为游戏,只为了取得别人的欢笑。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严肃地教育学生,可是,除了爱国两字,教育起来实属软弱无力。幸好,2019年,国歌法、国旗法通过并实施,此时,教育学生就有理可依,也可以明确告知学生,如果不尊重国旗国歌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还要爱护作为国旗一角的红领巾。于是,依法执教下,仅仅是三年级的学生而已,已经能管理好自己,参加升旗仪式时严肃认真,爱护红领巾的现象也明显好转,很多学生都不再用红领巾来玩游戏。有次我在课室时还听到一个学生在教育另一个学生:“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象征,不能随便乱放的。”我在惊讶之余也感到欣慰,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是毫无保留的,大是大非的观念也是正确的。其次,教书育人是要遵循教育规律的,实施素质教育也是要遵循教育规律的。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是教师的本职。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目的。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是教师应有的公平。而所有的这些要求都是有法可依的,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在教育过程中,我们总是会遇到一两个非常调皮,非常难教育的学生,此时,总会有人提出“体罚”的说法,网络上还出现了合理体罚的相关新闻。针对这一现象,番禺教育局出了一份文件《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在通知里,明确说明,体罚、变相体罚,“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的教育方式是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是妨碍少
本文标题: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2022年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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