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 代理意见和答辩状(实用5篇)
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代理意见和答辩状(实用5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代理意见和答辩状(实用5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两者的内容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代理意见2<>代理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以怨报德代理词的全部内容,仅是代理词中的一部分内容。答辩状3代理意见,顾名思义,是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审阅案件相关材料,参加庭审事实调查、举证质证之后,对所代理的案件在事实与法律上做出的代表本方立场的最终的法律意见。显然,代理意见中应当包括代理人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与否定、对法律的选择、对法律适用正确与否的评价,甚至包括对程序性问题的论述。这些内容的指向性是明确的,即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针锋相对。从我们国家的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来看,法定的诉讼程序中并未有专门发表代理意见的程序。一般来说,在法庭辩论阶段所发表的辩论意见是组成最终代理意见的主要部分,但是辩论意见又不同于完整的代理意见,代理意见显然要比辩论意见更为详细和缜密,且由于出具代理意见的时机为庭审阶段结束之后、裁决做出之前,因此,代理意见可以说是当事人一方对本方全部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最终、完整、详细的书面意见。往往在辩论阶段中,有经验的代理人会要求法庭书记员在记录辩论意见之后,注明“参照最终代理意见”几个字,而法院一般也会要求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五日或者十日内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应该说,虽然程序法并未规定有发表代理意见的程序,但是目前,在律师作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为代理人的案件中,向法庭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早已成为一种惯例。内容、格式和写法4起草代理意见需要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最大程度的做到事实与证据相结合,事实与法律相依照,三者相结合的前提是代理人对整个案件的分析。当然,这里所说的案件分析并不是仅仅代表本方立场的案件分析,而是以中间者的身份对案件全局的分析,在整体分析的基础上,从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角度起草代理意见,并可以通过对整体案件的分析,掌握关乎对方利弊的重点,可以使本方代理意见更有针对性,内容更为完整。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5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本文标题:代理意见和答辩状(实用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5943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