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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广告管理制度实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广告管理制度实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广告管理制度120xx年公司广告费按年销售额的8%额定。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放按销售额的2%提取,由广告部统一安排。公司统一安排的促销活动及企业形象宣传费计划为2%:其中一个点用于公司全年统一的促销活动,另一个点用于支持各市场进行大型公益活动或促销活动。其余4%按各省销售额的百分比分配给各市场使用(包括由公司统一投放的省级卫视台)。1、省级市场20xx年广告费使用权限:1、广告费额度分配表(见附件1)2、省级经理的广告费使用权限包括地方性的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投放及促销活动的投入。3、客户经理1%的促销费用包括海报、横幅、店招、墙体广告、卖点广告和促销活动及促销用品。2、广告费使用审批方法:1、省级经理使用广告费前,按月电报计划,并结合前一个月销售额以及公司分配给各特区、各省百分比控制使用。广告计划每月18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到广告部,广告部负责审核价格、额度及投放的合理性,并报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各市场应按公司审批同意的计划执行。如需更改,仍须上报公司批准。2、客户经理使用1%的促销费,预先应征求一下经销商的意见。制作各项促销用品(包括宣传画、横幅、促销礼品),按需要向销售公司上报制作计划,销售公司统计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制作,销售公司验收发货。店招、卖点广告在公司规定的制作价格范围内,由特区经理或省级经理签字同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超过公司额定的制作价格,需经广告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广告发布后,销售公司负责对发布广告的实样照片进行审核并抽查验收。3、政府机构的会议用产品赞助或新闻媒体节目中的产品赞助,100箱以内由省级经理负责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审核,并报销售公司总经理或广告部部长批准执行。100箱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产品按出厂价讲入广告费。3、具体广告投放管理细则按公司20xx年广告投放参考资料,少熬夜!管理条例执行。(见附件2)广告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以下统称场地)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招牌、标牌、实物造型等户外广告。第四条区城管部门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的管理,规划、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市政、交通运输、公路、广电等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第五条区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区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并予以公布。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第六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安全牢固,不得遮挡或影响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不得妨碍交通。对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容貌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或者更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加固或者拆除。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三)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四)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五)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控制地带内的;(六)在区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内或者载体上的。第八条禁止在建成区范围内设置立柱式户外广告,本办法发布前已办理相关手续的立柱式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届满后,设置人应当自行拆除;设置人未自行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第九条利用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对利用路牌、公交站牌、道路两侧的数字城市指南参考资料,少熬夜!便民查询设施、垃圾箱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公益性、便民性户外广告的,可以不通过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场地使用权,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收费。利用非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取得。第十条利用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纳入政府资源运营范围,其场地使用权由区政府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拍卖,招标、拍卖所得上缴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改善广告基础设施。获得广告使用权的用户,凭户外广告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目前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和规划开展运营的,应当按照合同继续经营,合同期满后,收回运营权,纳入政府资源统一运营,并通过公开招标和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者。公共场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具体办法,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拥有市政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发布广告,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擅自设置,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的,由区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第十二条设置户外广告,申请人应当向区城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广告设置的位置、期限、规格、色彩及效果图等资料,区城管部门应当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要求,对户外广告是否符合设置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核发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后,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三条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当向区城管部门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资料,其中大型户外广告、涉及城市规划、利用市政工程设施、占用绿地、占用风景名胜区控制地带、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当先经规划、市政、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公路路政等管理部门、单位审查同意。广告牌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上为大型广告。(二)申请设置显示面积15平方米以上具备视频及字幕信息发布功能的户外LED显示屏,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办理外,还须到区广电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区广电部门审查具备安全播出条件后依法设置,并由区广电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三)区城管部门应当在自接到申报资料之日起5参考资料,少熬夜!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四)经区城管部门批准后,申请人应当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经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进行户外广告登记,需要提交如下资料:①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②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以及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经营许可证等相应的合法资格证明;③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或者与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④户外广告平面位置图和彩色效果图;⑤广告内容以及广告设计样稿;⑥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申请人利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广告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第十四条户外广告设置期满后,设置人应当在5日内予以拆除。设置人未予拆除的,产权所有人应当予以拆除。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或者举办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期满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拆除。未及时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第十五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遇强风暴雨等其他恶劣天气,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中,设置期满2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4月1日前,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区城管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户外广告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第十六条区城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抽检。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城管部门应当责令设置人限期整修或者拆除。设置人逾期未整修或者未拆除的,由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等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区城管参考资料,少熬夜!部门按照《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第十八条户外广告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执行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广告管理制度31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1)本物业的商户需要安装广告招牌时,应及时到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广告牌的设置方案,办理广告牌的申请手续。2)客服中心管理人员接到商户申请后,应及时交部门主管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商户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3)商户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证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4)商户广告牌在使用期间,必须时时保证广告牌处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状态,发现损坏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拖延,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整改。5)若因广告牌的制作质量或安装质量的问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后果。2广告牌悬挂规定1)所有商户均无权私自在本物业内过道、外墙壁、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招牌。2)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铺内或门面上悬挂、张贴。3)任何商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4)占用门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响消防,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临时使用的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规定收取场地临时使用费。5)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按照违章装修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0-20xx元人民币罚款。广告管理制度4一、入职规定1、入职规定(1)入职者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同时按如下参考资料,少熬夜!资料一并提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案。须提交资料有:?个人近期1寸照片2张;②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同一面A4纸);③学历证、驾驶证、有关职称等复印件(交验原件)各1张;④个人简历1份(1-2张);⑤银行卡回执单或复印件(储蓄卡,不能为透支卡或信用卡)。(2)入职者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公司培训。(3)入职者受聘期间,分别按试用期和聘用期规定领取薪资。(4)公司可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及个人在试用期表现,有权调配各入职者的工作岗位。2、试用期规定(1)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至2个月。(2)主管级别以上员工,试用期为:2至3个月。(3)由公司视其工作表现或其实际需要而定。具体公司根据试用期的工作表现或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评定考核,考核通过可提前转正。(4)在试用期内经公司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将提前一周(7天)通知试用人员停止试用且不。(5)试用人员如不适应公司提供的岗位,须提前一周(7天)向公司提出离职。(6)试用期间,试用期人员提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公司有权延长其试用期限,或双方协商调换其他岗位。对于个人行为不检点或严重违反职业操守者,经培训还是未能掌握业务流程者,立即停止试用且不予聘用。3、试用期满考核(1)试用期结束当月月底,由试用期新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按照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流程办理。(2)试用合格者,公司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3)试用不合格者,公司按试期期薪资结算薪资,双方同时解除试用关系。4、试用转正(1)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经理提交试用期员工考核资料,确定其转正时间、职级、薪资和福利,并下发《转正通知书》至个人及财务部。(2)转正薪资从转正次月起享受。例: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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