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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证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审批第四条:保健食品务必贴合下列要求:(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务必贴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务必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务必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务必提交下列资料:(一)保健食品申请表;(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八)国内外有关资料;参考资料,少熬夜!(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第七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第八条: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务必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第九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申请者,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第十条:《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带给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第十一条: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第十二条: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务必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带给第六条:所需的材料外,还要带给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第十三条: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务必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第三章: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第十四条: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务必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第十五条: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务必提交下列资料:(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参考资料,少熬夜!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四)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应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定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有效合同书;(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状况介绍;(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第十六条: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第十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务必按照批准的资料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主、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第十八条: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务必贴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能持续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第十九条:应采用定型包装。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务必贴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持续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第二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务必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第四章: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第二十一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务必贴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资料:(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三)贮藏方法;(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六)保健食品标志;(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资料。第二十二条: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参考资料,少熬夜!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资料务必真实,贴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第二十四条: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第二十五条: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第五章: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能够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第二十七条:卫生部可根据以下状况确定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重新审查:(一)科学发展后,对原先审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认识上的改变;(二)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变的质疑;(三)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工作需要。经审查不合格或不理解重新审查者,由卫生部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合格者,原证书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资料使用的。第三十条: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一条: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保健食品标准和功能评价方法由卫生部制订并批准颁布。第三十三条: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和检测、安全性参考资料,少熬夜!毒理学评价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其它卫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经营企业全体员工均应持续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本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持续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5、仓库内应持续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参考资料,少熬夜!毒物品。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三):保健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采购制度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国珍专营店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国珍专营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潜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职责,并明确有效期。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务必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贴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二、销售制度1所有销售人员务必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资料,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参考资料,少熬夜!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一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三、售后服务制度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
本文标题: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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