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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就业指导员的工作职务主讲人:第一部分:残疾人就业服务第一节:残疾人职业介绍1.残疾人求职登记残疾人可到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残疾人实际情况和现有招聘岗位情况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在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按以下程序办理求职登记:(一)须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失业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如有专业证书、证件一并提供。(二)求职者填写求职登记表,并提交近期二寸照片和能反映身体残疾状况的全身照片各1张。(三)职业介绍人员将残疾人求职信息录入《河南省残疾人职业介绍软件系统》。(四)求职者到信息查询区查询合适的招聘信息,职业介绍人员进行信息匹配,符合条件的职业介绍人员为求职者开具介绍信或安排双方见面洽谈。(五)求职者到单位应聘后,职业介绍人员对录用情况进行跟踪,将求职成功的残疾人求职登记表归档,未成功的重新匹配介绍其他用工岗位。2.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登记(一)须提供的资料:招录残疾人的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件;具体承办人还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二)招聘流程1.填写《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登记表》。2.职业介绍人员将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信息录入《河南省残疾人职业介绍软件系统》。3.用人单位到信息查询区查阅求职者资料,职业介绍人员进行信息匹配,符合条件的,职业介绍人员安排双方见面洽谈。4.用人单位单位招聘后,职业介绍人员对招聘情况进行跟踪,将招聘成功的用工单位招聘残疾人登记表归档,未成功的重新匹配介绍其他求职者。3.发布和反馈就业信息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须将残疾人求职登记信息和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及时录入我省新开发的《河南省残疾人职业介绍软件系统》,并将必要信息发布到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上,将信息进行全省共享。残疾人就业信息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组成部分,利用计算机现代化手段,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广泛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的空岗信息,把就业信息送到每一个要求就业的残疾人面前。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一)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2011年4月新出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放宽了经营者身份和经营人数的限制,规定只要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人数放宽到一两个帮手和三五个学徒。(二)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三)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第二节:残疾人个体就业(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办理)一、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定义残疾人个体就业是指:残疾人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二、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意义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不仅可以解决残疾人自身的温饱,实现他们平等参与。奉献社会的愿望,而且可以减轻国家、社会负担以及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是新形势下,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有效途径。在当前我国就业矛盾突出,残疾人就业困难的条件下,残疾人个体就业显得尤为重要。三、我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的现状根据近三年来对残疾人就业形式的统计分析,残疾人个体就业人数一直占残疾人就业总数的50%左右,说明残疾人个体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形式也是重要形式,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渠道。截止09年,我省残疾人个体就业人数达到157309人,其中新增个体就业16279人,占全年新增就业残疾人人数的43%。2010年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的文件出台以后,大量残疾人提出政策咨询,这必将带来我省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的新高潮。四、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办理(一)办理程序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省统一规范使用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通知》(豫残联〔2010〕205号)的规定,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可以到从业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河南省统一的《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凭《优惠证》享受各种税费优惠及资金扶持,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残疾人持工商部门办理的本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办理申请,填写《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申请表》。2.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申请表》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残疾人信息输入《河南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系统》,提交省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3.省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个体经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存档、打印《优惠证》,并将《优惠证》下发到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4.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通知残疾人领取《优惠证》(二)《优惠证》年审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省统一规范使用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通知》(豫残联[2010]205号)的规定,为准确掌握持证人的经营状况,持证人需每年到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年审,办理程序如下:1.持证人每年12月携带《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原件、《优惠证》副本到发证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2.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营业执照》、完税凭证、免税凭证等进行审核,在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系统中查询发证有效期,确保有效后通过审核,并在河南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数据输入和存档。(三)《优惠证》注销当持证人不再从事个体经营,选择其他方式就业时,需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及时注销,办理程序如下:1.持证人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优惠证》正副本到发证所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实残疾人实际情况,对确实不再从事个体经营的准予注销,收回《优惠证》正副本,并在河南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系统软件内选择“注销”项。注销之后,残疾人若选择按比例安排就业则可正常通过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系统。对于弄虚作假、涂改、转借、顶替使用《优惠证》者,一经发现,将没收《优惠证》正副本,并在河南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系统软件内对其选择“注销”项,填写注销原因,将其注销。(四)《优惠证》相关说明1.《优惠证》打印、盖章说明《优惠证》应通过《河南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系统》软件打印,省辖市可自行购买针式打印机。《优惠证》正本和副本均需在照片位置加盖“××市残疾人联合会优惠证专用章”的钢印。年审时,需在《优惠证》副本年度验照位置加盖“20××年已审”印章,一年一盖,证明该证已参加年审。2.关于“首次创业不低于2000元资金扶持”的说明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八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工作的通知》豫残联[2010]202号)规定:“加强对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的资金扶持。对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残疾人,由市、县两级残联按比例分别一次性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资金扶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并将扶持名单逐级汇总上报省残联。”(1)首次创业资金扶持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商定资金数额和承担比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年度计划和财政状况设定每年的扶持名额,有次序地对残疾人进行资金扶持。资金由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发放,省辖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共同保留纸质存档,不再输入软件。(2)由于创业扶持资金是由各省辖市、县(市、区)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因此残疾人领取扶持资金需要到各自户籍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外省户籍残疾人无法领取该项扶持资金。(3)落实的具体数额应不低于2000元,并且一次性发放,不再发放第二次。(4)“首次创业”和“正常纳税经营一年以上”认定标准由各省辖市和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商量制定,也可参考以下标准:“首次创业”是指残疾人在领取《优惠证》时是第一次创业,之前不曾自主创业,并且没有领过《优惠证》;“正常纳税经营一年以上”,可通过查验税务系统完税或减免税等凭证来认定。3.外省户籍残疾人在河南省自主创业领取《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相关说明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省统一规范使用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办理以经营所在地为准,因此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户籍,只要是在河南省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均可到经营所在地办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但由于养老保险补贴和资金扶持来自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此外省户籍残疾人不能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和首次创业的“不低于2000元资金扶持”。4.《残疾人个体优惠证》有效期《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默认有效期为4年,期满以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请换领新证。但每年12月残疾人需携带《优惠证》副本到发证部门进行年度审核,审核通过后《优惠证》在下一年度才能处于有效状态。5.已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的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不可以。《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是为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提供政策优惠的有效证件,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不能重复享受政策优惠。同时,河南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系统信息与按比例安排年审系统信息、残疾人就失业登记系统信息互相渗透,如果残疾人通过按比例安排已经就业,则系统默认无法申领《优惠证》;相应的,已经领取《优惠证》的残疾人在优惠证有效期内也无法通过按比例安排年审系统审核,需先将《优惠证》注销方可办理按比例安排就业。6.一个残疾人可申请多个《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么?不可以。在河南省残疾人个体就业管理软件系统内一个残疾证号只能申请办理一个《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重复办理无效。7.残疾人应当首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还是《优惠证》?残疾人应当首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凭《工商营业执照》确定其个体就业性质后才能办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这与残疾人凭《优惠证》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并不矛盾,目前在河南省区域内,残疾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只需出示《残疾人证》即可免缴注册登记费。第三节:残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贷款数额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残疾人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自主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二.申请步骤:自愿申请审查推荐承诺担保发放贷款第四节: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一.服务背景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又称残疾人大学生),是残疾人中的高素质人群,他们的就业问题一直是我们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全国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残疾人大学生由于身体和社会偏见等原因,就业问题更加突出。二.中残联相关政策(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9〕8号)该《通知》要求,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要实施重点扶助。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在享受国家统一规定政策基础上,按规定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从2009年起,县级以上残联及直属单位新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得少于20%。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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