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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范例(精编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范例(精编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1xx村2014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计划按照《绍兴镇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绍兴镇2014年精准扶贫帮扶实施方案》等总体要求,结合xx村实际,紧紧围绕“六个到村到户”,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贫困优先、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特制定本帮扶计划。一、基本情况xx村位于镇驻地北15公里,地处六背山腰,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96亩,其中稻田面积436亩,旱地面积60亩。苗族聚居,村驻地xx寨,海拔910米,属于高山峡谷地貌,山体滑坡较严重。地质构造古老复杂,有5个自然寨,有5个村民组,207户,922人。主导产业为水稻、养殖和外出务工。2013年xx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350元,2013年全村粮食产量261吨,人均占有粮食283公斤。今年重新审定后划为二类贫困村。贫困人口419人,贫困户107户。公路通村,有民办小学一所。二、致贫原因分析xx村属全省苗系贫困村之一,是黎平县二类贫困村。从人均收入指标看,与全镇总体水平相比,差距也是很明显的,处于全镇倒数。基础设施非常薄弱,至目前,尚有村组步道没有完全硬化。农田水利设施逐年老化,人畜饮水困难率居高不下,有效灌溉面积逐年降低,村教育、卫生医疗设施落后,按照国家贫困标准,全还有贫困人口419人(含农村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口),贫困人口一直居高不下,其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之深,自我发展能力低,返贫率高(贫困发生率31%),返贫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扶贫的压力,要稳定地摆脱贫困,任务十分艰巨。耕地面积较少,人均耕地面积仅亩,且大部分为25度以上坡耕地,土层薄,土壤质量差,旱涝不保收,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农民脱贫致富难。传统的“水稻、薯+养猪”模式是xx群众的生活支柱,生产结构非常单一,群众经济收入来源较少,土地抗风险能力低,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往往造成生产受损、生活困难、农民减收、贫困加深,返贫突出。由于交通条件差,造成经济发展缓慢。公路路况差,政府和群众无力养护公路,大量生产生活资料难进入,农产品难运出。加上自然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差,农业生产仍实行广种薄收,靠天吃饭,致使多数群众生产难发展,贫困状况难以摆脱。由于思想消极保守,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思维观念仍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懒思考、怕困难、怕担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加上信息渠道狭隘,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差、机会少,致使农业生产力水平得不到大的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生产效益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没有发展动力,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正是由于以上原因,xx寨举家外迁的一拔接一拔,目前全村外出的有72户,324人。外出劳动力110人,目前主要是“妇幼、老弱、病残”人口,致使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经营能力,缺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即使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外出务工的收入也较低,仅能维持自身的生活,对家庭收入的贡献不大。尽管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给予了xx村极大支持和关注,但仍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贫困户发展生产的需要,大部分人口仅解决了温饱,普遍没有现金,生产投入不足,有些农户连化肥、农药等基本生产资料也无钱购买,更谈不上去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发展多种经营。由于长期的贫困,农村金融机构对群众贷款额有限,甚至不少群众害怕还不起银行贷款而不敢贷款,缺资金成为制约贫困村群众发展经济的瓶颈。三、帮扶计划一是发展特色养殖产业。以xx寨为中心,倾力打造“特色养殖”养殖示范基地。计划在岑友、得潘等自然寨实施能繁母牛300头,共需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500000万元,金融扶贫贴息贷款50万元;二是种植业2015年新建中药材(桔梗)基地200亩(每亩补助670元,合计万元)。二是技能培训。针对该村种养殖户技术短缺的问题,计划举办种养植等培训3期,概算共需资金15万元,培训400余人次,让闲臵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三是基础设施建设。1、农村饮水:2015年实施修建人饮工程1处,管道长4公里,新建蓄水池800立方米(投资合计60万元)2、通村公路:2015年修通xx至高亚6公里水泥路,每公里40元,计240万元。3、硬化道路:2015年硬化村寨道路7千米,每千米4万元,计28万元。四、保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构。该计划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由村两委统一组织实施,为全面完成所规划的各项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驻村工作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本村精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不走样。二是明确责任分工。1、对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每年需要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落实到牵头责任单位,村干带头包户,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扎扎实实推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2、要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帮助种植户协调贴息贷款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帮扶计划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给本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确保持续发挥效益”的指示精神,坚持共同富裕、市场导向、依法依规、依靠群众、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精准把握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管护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稳定群众增收渠道,实现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和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资产范围第二条扶贫资产范围。本细则所称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包括驻村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和其它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第三条扶贫资产分类。扶贫资产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一)经营性资产:主要为特色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等具有经营性质的固定资产,以及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二)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公厕等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生产生活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第三章资产清查第四条清查程序。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市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市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镇(街道)、村(社区)具体实施。根据扶贫资金流向,清查资金投入最终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分类摸清项目资产底数,由镇(街道)、村(社区)逐级建立台账,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汇总并审核确认后,报乡村振兴局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总台账。第五条清查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现有扶贫资产所有权认定及登记造册工作,所有扶贫资产运营管护到位,能稳定持续受益和发挥效能。第六条清查重点。项目资产清查的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项目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产名称、类别、资产属性、资金投入、资产规模、资产权属、购建时间、确权情况、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等信息。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要充分利用已有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每年第一季度应对上一年度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情况进行清查,及时更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基础台账,办理项目资产移交、确权登记等手续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第四章确权登记第七条基本原则。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稳妥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开展确权登记。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尽可能下沉到村集体和个人,不得与民争利。第八条分类确权。扶贫项目资产实行分类确权登记,确权方式包括由市政府印发确权文件、颁发确权证书等形式。(一)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参考目前的管理现状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市内跨镇(街道)、跨村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资产权属可以按比例确权到获得收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镇(街道)、村级实施的到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根据签订合同(协议)的条款确定产权归属。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职能。(二)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资产确权和管理。(三)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其中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不明晰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第九条时间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确权;新实施项目形成的帮扶资产,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完毕后三个月内将所形成的资产清单和相关资料及时移交给所属镇(街道)和村,资产逐个移交到村,建立移交清单。村委会根据资产移交清单,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同时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做好入账核算及登记工作。第十条公示公告。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信息需在市、镇(街道)、村三级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须于30天内将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给对应产权归属单位管理。扶贫项目资产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产权归属单位登记造册,市、镇(街道)、村三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第五章运营管护第十一条分类管护。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一)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市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指导村级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二)对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制定管护流程,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其中,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环卫公厕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可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对管护人员开展绩效考评。(三)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促进到户项目资产持续发挥帮扶效益。第十二条创新模式。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对特色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等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可引入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扶贫项目的经营管护,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模式。光伏扶贫电站等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实行集中统一运营管护。第十三条管护经费。项目资产管护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管护经费占资产收益比例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负责落实,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到户类资产管护经费由农户自行承担。第六章收益分配第十四条基本原则。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
本文标题:村公益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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