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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培训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二)1常波王伟杰第五部分:企业培训、再培训的动力机制企业积极实施培训、员工愿意接受培训的动力除了来自于培训所能够给企业和个人所带来的及时和长远利益之外,还在于一系列相关的促进、鼓励、企业培训、再培训法规、制度的出台,具体而言这些相关的法规制度从这样一些方面来约束、推动企业和个人进行培训、再培训活动:1、企业要求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本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制定本市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的规章,对从业人员,逐步实施持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市实施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用人单位招收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必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中介机构在介绍劳动者应聘就业准入相关职业(工种)时,要从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进行推荐;在受理用工登记等备案手续时,要查验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已经从事就业准入职业(工种)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培训或督促其参加有关培训,达到相应的职业资格要求。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要及时给予处罚并责令纠正。《企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指出要实施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聘职工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企业招用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对于目前已经在岗但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员工,特别是从事技术复杂、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健康以及安全生产行业和工种的员工,要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应1本报告的作者是常波和王伟杰。有的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于经培训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调离现岗位。2、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上海市职工教育条例》第四条指出,职工教育应以短期、业余、自学为主,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实行定向培训,逐步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岗位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才能上岗。同时,应根据企业事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需要,积极支持职工参加高层次的继续学习。第八条指出,职工获得的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合格证书等,都应列为选拔、使用和晋升的必要依据之一。《上海市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第六条也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贯彻“先培训,后就业”和“经过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3、将职业教育与培训纳入考核各级领导工作职责的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本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职业教育纳入对区县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检查。《上海市职工教育条例》第十条指出,企业事业单位应将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第十一条指出,各级主管部门应把职工教育列入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提出,各单位要将继续教育作为整个职工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各级人事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把继续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基本内容之一。《企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提出,企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必须纳入企业的目标管理,纳入厂长任期目标,实行生产、技术、智力开发一起抓。继续教育工作成绩应作为考核经济部门、企业和厂长(经理)的重要条件之一。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中指出:各级政府要将对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纳入地方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把行业组织领导、企业经营管理者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的工作实绩,作为任期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要形成检查评估、表彰奖励等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4、严格的奖惩制度:《上海市职工教育条例》提出:对在职工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成人教育机构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根据本职工作需要参加各类学习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职工和自学成才的职工,所在单位应给予奖励。对未经批准而擅自撤销教育(培训)中心或者各级各类职工学校及培训班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教育行政管理范围,分别由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会同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办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指出:专业技术人员在接受继续教育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各单位要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记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企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指出:在企业中实行根据职业资格和技术技能的等级确定就业岗位,根据技术技能水平和实际贡献,确定相应的工资和待遇的办法,推动企业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要制定和落实高技能人才津贴。第六部分:培训支持系统企业培训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不但需要企业培训能够具有实效性、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更需要有一套完善的企业培训支持系统。上海市通过颁布相关的制度、规定,通过建立从上到下的、分级管理的组织体系在逐步建立支持企业培训的机制:1、建立教育培训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与科技进步相结合的现代企业教育培训制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本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把教育培训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与科技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与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相适应的自主的管理体制、与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相适应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市教育、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要推进本行业的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和现代企业培训中心的建设,并纳入对企业领导的任期考核目标。企业监事会、职代会应加强对企业教育的监督。重点推动100个企业建设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和企业培训中心的工作。2、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企业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提出全市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市人事局是全市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综合指导,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举办国内外继续教育学术研讨会、交流会及研修班,组织交流本市继续教育工作经验,表彰先进,负责本市高级研修班的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应组织力量,积极配合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各委、办、局、区、县的人事部门是本系统、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地区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制定本系统、本地区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制度,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组织继续教育的日常管理。3、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多种力量参与的职业培训教育管理体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本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要推进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多方参与、分级管理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劳动保障、人事、财政、计划、经济、建设、商业、农业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行业、企业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市劳动保障、市人事等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责任。进一步明确和发挥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统筹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形成政府主导、依托行业和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新格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要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为企业后备职工和在职人员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支持行业、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所属职业学校进行机制改革。鼓励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原经费渠道保持不变,增强企业、行业举办职业院校的综合竞争力。4、鼓励多种力量加入职业教育培训活动,扩大提供培训的渠道: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非营利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通过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开放。拓展海外职业教育市场和就业市场。在整合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支持行业和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单独或与高等学校联合举办职业技术学院(特别是技师学院)和高质量的培训中心。中小企业要依托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职业培训。5、充分发挥行业与企业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指导和协调,制定、实施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规划,会同教育部门推进本行业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资源的优化配置,支持行业组织、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并将其列入对企业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行业组织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制定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指导、协调行业职业教育、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参与、指导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师资培养、招生及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单独或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要努力办好所属的职业学校,强化教育培训中心的功能,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第七部分:培训中的问题及建议存在的问题教育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作用的意见》中指出,目前本市企业培训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经常组织员工培训的企业比例不高,企业外部培训机构与企业的紧密联系不够,培训后员工的动手能力不强等。企业培训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从这样几个层面来进行分析2:1、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保障在职成人职业能力开发的法律体系及政策还不健全有关在职成人职业能力开发方面的政策法令还缺乏宣传和执行力度相关的职业指导机构和咨询机构还不完善职业能力开发管理体制和推动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协调政府与职业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政府对职业组织的监督和引导,强化政府对职业组织的开发激励和在职成人的开发激励,是政府必须首要解决的事情。在职成人职业能力开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还没有建立2选自2002届胡秀锦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在职成人职业能力开发现状及其对策研究》目前上海市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职业能力开发质量保证体系,对在职成人的职业能力开发还缺乏相适应的质量评估标准。这一点也应该引起政府的广泛关注。2、职业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职业组织缺乏对在职成人职业能力开发方面的规划及指导职业组织对在职成人的职业能力开发缺乏必要的保证当前职业组织需要在时间、工作量、开发费用及开发所需的环境、设施几个方面加以关注单位内部的开发规划和外部的社会性开发还没有形成有机的衔接很多在职成人参与的社会性职业能力开发,都是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进行的,并不是单位的要求,而且也得不到单位的奖励与补贴,并且不与单位的选拔和使用挂钩;虽然这种社会性的职业能力开发确实对自己的工作有所帮助,但由于时间紧,工作忙,往往也不能参加。这些问题反映了单位内部的开发规划与社会性开发培训的脱节。现代职业组织有关在职成人的职业能力开发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职业组
本文标题:上海市职业培训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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