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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与大学生人文素质的思考——从书画协会举办书法培训想到的书法作为我国独有的民族文化,荟萃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其发展历程中,不仅因其独特的雄浑之美使迁客骚人为之醉心,也因其秀逸之美而深受文人墨客的亲睐。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书法这个古老的艺术已经渐渐在这个高速运转的时代喧嚣中淡去。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大学生,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对自身人文素质的修养,提高文化内涵。同时,作为一名拥有五千年中华灿烂文明的炎黄子孙,更应该肩负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历史重担,而在这些艺术中,书法艺术无疑是最具有独特魅力的。因此,书法艺术的培养与大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是息息相关的。书法艺术文化精神中国书法在世界书写艺术之林具有其突出的艺术特性和卓越的艺术地位。这首先是由汉字的外形和书写方式所决定的。中国的文字被形象地称之为“方块字”,由以横、折、撇、捺等为代表的基本笔画所组成,这些笔画纵横交错,具有极强的表现力,通过这些笔画的长短变化和联构变化,可以展现出不同的字体姿态。而且千百年来,毛笔作为最基本的书写工具,也使得汉字在笔画的粗细和笔墨的深浅、干湿等形式上有了各种不一样的形态,而其他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字都不可能具有这样的表现力。对此,唐君毅先生在《中国艺术精神》中做过这样的评述:毛笔之妙,在其毫可以任意加以铺开,而回环运转,于是作书者,可顺其意之所之,而游心于笔墨之中,轻之重之,左之右之,上之下之,横斜曲直,阴阳虚实之变化遂无穷。绢纸宣纸之妙,在可供浸润,纸与墨乃可互相渗透,有虚处以涵实,故能有沉着苍劲之美也。第二,也是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汉字的书写以体现书写者的主体情感和心理等方面的状态和变化为主要取向,而且书法也确有这样的客观特性与功能。书法的创作从来没有特定的标准,而中国书法史上以人为书而冠名的各种书体,正是由于其在最大程度上地体现了书写者的独立精神,且这种精神达到了长期一致的稳定和和谐的程度。历来的书法家、书论家无不重视书法的这种抒情性特征和功能。我们认为,要理解中国书法的精神,首先就要理解书法的抒情性。李继凯先生在《墨舞之中见精神——从中国书法艺术谈文人墨客情感的抒发和性情的陶冶》一书中就谈到了在古代书论中屡屡见到结合创作实践而谈抒情的例子。从西汉扬雄在《法言•问神》中指出:“言,心声也;书,心画也”,人们就已经开始注意到“书法艺术能够透露书家内心世界”,且“这种基本观念对后世书法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此后的东汉名家蔡邕在其《笔论》中继承了这些观点,并提出了“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的论断。这一“者”、“也”形式的概念性说法为书法的抒情说奠定了基础。后来的王羲之、孙过庭诸家均从不同的角度阐发了书法是用以表情的这一理念,特别是孙过庭在《书谱》中突出地指出书法是书家借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的重要途径。古代的书法家特别注重书法对人性情的“转”和“移”,如《书谱》言:“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又如康有为《广艺舟双楫》言:“能移人情,乃为书之至极”等等。可以说,从汉代肇始,书法与书家的主观情感的联系成为书论家最为重视之处,书法能否表现人的情感变化成为品评书法优劣的唯一准则。写字即写志,书如其人,几乎所有书法理论都注意到了书法与其创作者的紧密联系,姑且不论这种理解的正误,但这足以表明中国传统的书学思想和文化观念。不但书法如此,诗歌、绘画也是用以表现作者主观世界的重要形式,是用以抒情写志的重要方式,而以书法表现得最为突出,因为书法在审美上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统一:书法是用以表现文字的艺术,而阅读一段本身具有意义内涵的文字正是一种时间性的审美;从整体去观阅一幅书法作品,又能够获得空间上的美感。但诗歌和绘画却只能单独地通过时间性和空间性来表现美,这一点德国思想家莱辛在他那本著名的《拉奥孔》中有着极为详尽的描述。所以,书法艺术成为中国文人乃至所有中国人抒情冶性的必需手段,尤其是在古代以毛笔作为唯一书写工具的时代,通过书法来表达生命已经成为一种精神上的重要需求。我们在接受了书法的抒情作用之后,就应当具体而行微地讨论书法的精神。书法到底具有多少种艺术品质,陈方既先生分析得相当详细:书法不是绘画,却要求有绘画艺术的形象感;不是音乐,却要求有音乐艺术的乐律美;不是舞蹈,却要求有舞蹈艺术的姿致;不是建筑,却要求有建筑的严谨;不是诗,却要求有诗一般的意境;不是生命,却要求其有生命般的形质和神采;……。(陈方既:《中国书法精神》,湖北美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6页)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书法艺术具有着无与伦比的精神内涵,任何一种艺术都能在书法中找寻到相应的精神标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正是由于书法艺术中蕴含了文化的某种最原始、最浅基的核心因素,使得书法的艺术内涵显得至为丰富。那么,书法的精神究竟何在呢?我们认为,书法的精妙之处正在于它能够因静而静、因动而动,同时又具有着遇圆因方、知白守黑的精神特质,实际上这也正是中国文化中最博远最根本的精神。我们可以通过唐人虞世南的描述,来了解到书法的精髓所在: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能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字有态度,心之辅也;心悟非心,合于妙也。(《笔髓论》)在“有质”和“无为”之间,书法体现了一种形式上的“无常”,但是我们发现,在这形式背后的精神实质上,书法却是“有常”的。如果虞世南这段关于书法精神的论述略嫌玄渺遥幻的话,那么从书法的文化精神层面来加以解读或许更加具体可感。文化具有两样表现力最强的特殊载体,既语言和文字。语言从时间的角度表达文化,文字从空间的角度表达文化,文化主要凝聚在由语言和文字组成的词汇中。而书法作为文字的一种“升级化”的表现形式,则更具有韵涵和体现文化性的物质。正如美学大家宗白华先生在《中国书法艺术的性质》中所说的:“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因此,中国的书法不像其他民族的文字,停留在作为符号的阶段,而是走上了艺术美的方向,成为表达民族美感的工具。”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MycountryandMypeople》)一书中比较中西艺术的精神,作了这样的描述:“西方艺术的精神,较为耽于声色,较为热情,较为充满艺术家的自我;而中国艺术的精神,则较为高雅,较为含蓄,较为和谐于自然。”这段话虽不长,但却在道出了中西艺术的大体差异的同时指出了中国艺术甚至是中国整体性文化的核心精神,那就是和谐。中国的书法艺术最能体现出和、谐之美,不论字势或雄强或奇崛或参差,线条或粗壮或纤精或流畅,都是以和谐为缔构的准则和目标的。综上,书法的艺术精神是极其丰富的,更是具有较高的人文精神和人格塑造力的。正是这种古老的艺术形式,在当今的人文精神缺乏的时代里充满了现实意义,蓬勃发展。书法教育与大学生人文素养书法艺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和艺术审美性。中国的大学生如果缺乏基本的书法素养,无疑是人文素质教育的不足。因此书法教育已成了时代的呐喊和教育的主旋律。要继承和发扬这门古老的艺术,就必须重视书法教育。我国古代历来重视书法教育。自古三尺蒙童读书,塾师除了教“三字经”之外,还必须规定习字课。“日课三千”摹、临之法不可缺。直到近代教育改革,不管是光绪、宣统朝的办学条令还是北洋政府、国民政府的教育制度,都设有专门的习字课,概莫能外。然而,我国目前书法教育的现状如何呢?经过经纬两向的比较,得知中国书法教育现状不容乐观。情况如下:在部分大学里,书法已不在必修科目之列,而成为任意选修课,加之书法教师水平普遍较低,指导不了学生提高书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浇灭了大学生学习书法的热情,从而导致大学生淡化了提高书法之理念;设立了大学生书画协会的大学很多,但能真正帮助提高会员的书法水平,指导其参加正式书法大赛的却屈指可数;很多大学都在创办各式各样的刊物,如:《生物学报》、《诗刊》、《散文选刊》等等,而书法专刊却很少,书法在他们所谓的刊物中充其量不过是一幅插图、一个背景而已;不少学校每年度都会举行书画展,而在作品展示会上,绘画作品前,参观者蜂拥不已,而在书法作品前,参观者却寥寥无几,究其原因,还在于大学生淡化了书法理念,缺乏书法欣赏水平,加之抵御不了绘画作品对他们的视觉冲击,于是在类似的书画展中,这种“一家欢乐一家忧”的情况已经司空见惯。综上所述,可知我国目前书法教育现状不容乐观,这并非杞人忧天。我国本是书法发祥地,然而,书法教学却落后于外国,尤其是日本,虽然其由于文字障碍,书法的风格、书法的层次、书体的种类等尚不如中国,但书法教育的普及面远在中国之上,大有争夺书法霸主之势。在中国,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中小学生必修书法,对大学生更是降低了要求,因此,不少大学生便认为只要懂英文、会电脑、有口才就可以驰骋天下,而书法这门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艺术并不在他们提高自身素质之列。长期下去,确实令人担忧。为改变当今书法教育现状,大力宣传书法的重要性、提高大学生对书法的认识势在必行。书法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结晶和象征,有着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和巨大的文化魅力。从历史上讲,书法在自己博大精深的文化根基里,蕴藏着不可侵犯的民族尊严、崇高强大的民族意识和自强不息的创造智慧。通过书法教学,让大学生领会理解汉字文化以及书法艺术的崇高和深广的哲思情理,可以激发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培养爱国主义思想情感,塑造完美人格。中国书法数千年的历史,在给予我们不胜枚举的佳作的同时,也为我们留下了高山仰止的人格形象。王羲之第五子——王微之曾说过“写尽三缸水,只有一点象羲之;怀秦无钱买纸,便广种芭蕉,以蕉叶代纸成冢。”这昭示着书法在人格塑造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书法,可以使大学生的意识境界得到净化和升华。从根本上讲,书法教育是一种审美教育。随着书法学习实践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对美的感受力、感悟力、分辨力以及创造力就会越强,对书法的老辣之美、刚健之美、丰满圆润之美等等的鉴赏能力也会发生质的飞跃。在了解了中国书法对大学生在提高综合素质、陶冶情操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之后,对加强对当代大学生的书法教育已经尤为重要。书法,历有“实用”和“审美”两种相对应的狭义界说。立足教育角度,书法首先是从“蒙童识字习字”开始。凡有文字,既有书写,必有美恶。书写的美恶,既是实用的需求,也是审美的嬗变。现今的大学生大多是名符其实的书法初学者。如何入门?入门后可有发展之前途?不少爱好书法的大学生都为之焦心。自古以来,不少书法家都提倡从楷书入门,因为楷书是所有字体中最规范的字体,其笔画、结构都是其它字体的基础。那是否就非得按千百年来的说法:从楷书入门呢?回答是:对于古人是肯定的,而对当代的大学生是不一定的。古代“蒙童识字习字”,即“文化学习”也是“艺术教育”同步进行,相辅相成。他们首先要识字,而楷书是首选,楷书没有明显的审美提示,符合儿童的生理发育特征。现今的大学生——天之骄子,言其不识字颇欠妥帖;十八、九岁,已是成年,生理和心理发育都已成熟,因此不存在手不受控制的生理问题;至于心理,“完全成熟”是无法界定的;但就审美追求而言,大学生已完全具备这方面的能力。那大学生书法还应“从楷书入门”吗?回答是可以从楷书入门,也可以从非楷书入门,如从篆书入门、从隶书入门、从行书入门等都可以。只要学习方法得当,都不是难题,加之其创新意识创新,在练习书法的过程中往往会创造出自己的风格,这对提高他们对书法的兴趣是大有裨益的。伴随着社会“书法热潮”的兴起,伴随素质教育的深化,书法教育以一个重要的角色立足于大学讲堂已不再是可望而不可求。书法作为民族文化的精萃,在书法教育现状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大力开展书法教育,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培养书法专业人才的需要,更是普及推广、提高全民素质的需要。做为跨世纪的接班人,我们大学生更应该注重陶冶自己的情操,培养各方面的才能,构建自身的综合素质,为中国书法教育的发展添枝加叶。首先,书法是中国上下五千年来的优秀文化传统,它与中国文化相表里,与中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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