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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解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背景1、发展党员工作有了新依据。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贯彻了十八大精神,对发展党员工作作出新的规定和要求。提出新十六字方针2、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问题。个别党组织对党员发展把关不严,发展党员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急于求成。有的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党员质量下降。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668.6万名,全国共发展党员240.8万名,较上年减少82.5万名。2004年241.8万名,一路飚升到2012年323.3万名。3、发展党员工作是经常性、基础性、程序严格工作,更是党组织书记一项重要职责。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第七章附则共七章四十四条,对发展党员的原则、标准、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等,都作了详实具体的规定。一、总则(总要求)1、突出政治标准2、突出质量和结构3、突出有计划发展一、总则(总要求)1、突出政治标准一个目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个信仰(或信念):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五个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经验、要求理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路线: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经济、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纲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大建设经验:三个必须,国情道路、基本经济制度、总体布局要求:四个坚持,基本路线、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民主集中制度一、总则(总要求)2、突出质量和结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重点关键核心目的原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3、突出有计划发展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控制总量,支部按指标发展,一次不能发展2名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一)、明确五个概念(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一)明确五个概念1、入党申请人:凡符合细则第五条规定并且正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为书面申请)叫做“入党申请人”。2、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党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作为入党培养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教育的入党申请人,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即是“入党积极分子”。在没有被党组织确定为培养对象之前,只能是“入党申请人”。3、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列入发展计划的,称为“发展对象”。(一)明确五个概念4、预备党员:在入党申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委批准后,进入预备期,这个阶段的党员称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一年的时间。5、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后,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称谓,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其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入党的同志成熟的标志。(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主要有5项工作:1.个人提出申请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5.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主要有5项工作:1个人提出申请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5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1、符合细则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写好申请书2、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主要有5项工作:1个人提出申请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5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细则新增,第七条在一个月内指派专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保护申请人的政治热情。(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主要有5项工作:1个人提出申请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5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不能没有,也不宜过多,凡申请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妥,并不是所有申请入党的人都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非党村委会成员,尤其是村民主任应优先考虑,村委其他成员以及各线负责人等。对于不做村安排工作,或长期在外对象不宜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方式,不管是支部委员会商量确定,还是交给全体党员进行推选票决确定,最后支部委员会必须要统一意见,未经支部委员会商量研究,不能上报街道。预审,对支部上报的的名单街道通过公安、计生等进行审查。凡是有拘留以上以及计划外生育对象,一般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如果计生违法已经处理满5年,且群众公认,第二次当选的村委干部,可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入录,经预审合格的,街道统一输入电脑信息系统管理。(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主要有5项工作:1个人提出申请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5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1、第九条,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填写考察表,培养考察情况,对党的认识。2、第十条吸收参加培训或听党课;参加党的一些活动;3、一般由街道党委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知识培训,党组织安排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列席党员会议培养。4、到街道领取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记录本,学习资料。考察表人员明确了就来领取,在接收预备党员时与志愿书一并领取是不对,造成填写考察表时间与志愿书时间一致,即使涂改,也能发现错误。5、入党积极分子不一定都能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准确讲,是入党培养对象。只有条件成熟的对象才能发展。(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主要有5项工作:1个人提出申请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5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考察内容: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平时表现群众基础、组织纪律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接受村民监督6确定发展对象7确定入党介绍人8政治审查9集中培训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0公示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6确定发展对象7确定入党介绍人8政治审查9集中培训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0公示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一是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二是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6确定发展对象7确定入党介绍人8政治审查9集中培训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0公示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6确定发展对象7确定入党介绍人8政治审查9集中培训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0公示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6确定发展对象7确定入党介绍人8政治审查9集中培训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0公示一定范围,醒目,7天。对公示反映出问题的处理办法:1.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2.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3.没有问题的,及时发展。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主要有7项工作公示召开接收大会派人谈话填写志愿书预审党委审批宣誓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党委预审(第十九条),支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2、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支部书记或分管组织支委指导下填写。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本人填写表格时间,介绍人时间,以及支部书记签字时间应有先后。四、预备党员吸收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第二十一条)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会议有效,议程:(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般读入党志愿书)。(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5)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前可以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两种方式)(6)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四、预备党员的接收注意事项:(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全体正式党员半数以上;(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3)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第二十一条)(4)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5)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第二十二条)一是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二是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三是表决结果;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四是通过决议的日期;最后日期要与支部大会召开日期一致。五是支部书记签名。(6)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年×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讨论了×同志的入党申请。×同志于×年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以后,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入党动机端正。他能够自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工作。不足之处是:性格急躁,工作还不够主动。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认为×同志基本符合共产党员的条件,同意接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表决结果:本支部共有党员X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X名,到会X名,经表决,一致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四)、预备党员吸收4、组织谈话(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支部要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5、党委审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主要有6项工作编入党小组提交转正申请召开转正大会上级组织审批预备期考察备案存档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主要有6项工作编入党小组提交转正申请召开转正大会上级组织审批预备期考察备案存档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主要有6项工作编入党小组提交转正申请召开转正大会上级组织审批预备期考察备案存档第三十一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五
本文标题:党员发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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