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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章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1第二十四条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第二十五条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第二十六条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第二十七条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第二十八条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第二十九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本工地的消防综治工作负领导责任,综治部门协助做好消防综治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消防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综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综治工作。二、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综治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设单位共同搞好消防综治工作,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搭建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均应符合消防综治的安全要求。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应由班组长每次填写“动火申请单”,而经现场负责人参考资料,少熬夜!批准,发给动火证,并指派专人看管,同时与用火人共同检查并熄灭余火后方可离开。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气、油漆、油料等)存放点、使用点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点,要划定一定范围的禁烟禁火区,并设醒目标志,配置一定数量灭火设备,在禁火区内禁止吸烟、动火。五、凡施工需要安全电气设备,使用机电设备,下班时由使用人员切断电源、关闭电箱。严禁在工地、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钣锅、电熨斗等),确因生产需要,由工地负责人批准,专职电工要对用电安全经常检查。六、木工间、油漆间严禁吸烟、动火,现场的刨花、木片、油回丝、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着谁操作谁清除的原则,下班时由当班的操作人员各自清扫施工现场,把废料、边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七、施工现场的电焊工(气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氧气与油类不得存放在一处。八、危险品仓库、油漆、木工间、配电间、伙房等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设防火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工地配备的一切灭火设备,不准挪动位置,无火警不准动用,消防设施前,要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杂物。九、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公安保卫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十、如发生火灾、失窃后,除应采取相应措施外,应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尔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妨碍公共消防安全,阻碍消防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影响消防安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均属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第三条凡在酒店人员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处罚。第二章处罚第四条消防管理处罚分为(一)警告参考资料,少熬夜!(二)通报批评(三)罚款(四)辞职处分(五)拘留(六)查封(七)赔偿损失第五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部门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辞职处分(一)忽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管理混乱、经督促无明显改进,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二)其他部门存在火险隐患,经提出改善要求拒不执行的;(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章作业,或指派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职工上岗独立从事有火灾危险作业的;(四)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改变建筑物用途,违反消防法规,未经公司董事长检验,出现火险、火灾的;(五)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破坏消防通道的;(六)逾期不拆除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的;(七)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经指示不改的;(八)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将这些物品带入酒店的;(九)在禁止用火的区域、场所、擅自动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十)更夫、值班人员当班饮酒或不按规定检查巡逻,擅离职守发生火险、火灾的;(十一)电工、焊工、司炉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动火的工种违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灾的;(十二)在宿舍楼走廊、楼梯间等处堆放可燃物品,经指示拒绝清理、疏通的;(十三)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损坏或挪用消防器材,经指示没有改正或态度不好的;(十四)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经指示不整改的;(十五)谎报火警、发生火灾不报警或拒绝借用通讯设备报警的;(十六)阻碍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车辆通行,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部门拒绝、阻挠、刁难公司人员依法进行防火检查。(十八)因责任人员主观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十九)其它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六条对具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分别给子30元以下处罚,通报批评及辞职处分。(一)违反酒店消防条例,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用具的;(二)私自动用电闸和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构成一般火险的;(三)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线和电源插座造成火险的;(四)在楼内,室内点燃废纸等可燃物的;第七条对造成火灾烧毁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者,除予以相应处罚外,还应根据损失情况后果和赔偿能力令其赔偿。第八条对处于火险状态的部门,经指出又一时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责任落实到人,对其火险部位死看死守。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一)明知故犯的;(二)后果严重的;(三)拒绝传唤或者逃避处罚的;(四)拒付罚款或屡经处罚不改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一)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火灾的;(二)出于他人协迫或者诱骗的;(三)后果较轻,能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第三章裁决与执行第十一条酒店消防管理处罚办法按各级权限和分工分别由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酒店保安队裁决并执行。第十二条通报批评、罚款、少量赔偿损失由酒店保安队裁决执行;辞职处分,由酒店处执行;警告、拘留、查封、数额较大的赔偿由消防,公安部门裁决执行。第十三条执行处罚时必须向被罚者开出罚款收据,并写明罚款原因和所罚款数。第十四条保安队所收罚款全部上交酒店,用于补充消防经费。第十五条保安队及有关部门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绚私舞弊,违者要严肃处理。附则:(一)本办法若与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二)本办法由酒店保安队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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