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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精编5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精编5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第十条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倍计算加班补贴;(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第五章罚则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条实际加班时间2《加班确认单》上的实际加班时间可在加班后据实填写,经本部门主管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每月加班时间的计算依据。加班规章制度3一、加班范围及规定1、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工作为加班。2、因生产需要职工必须在标准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3、加班人员包括工人及在加班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4、职工一次加班不得超过8小时,紧急抢修除外。5、职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二、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1、变电站和门房值班人员及临时工双休日不计加班考勤。2、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1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分管领导。3、分管领导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4、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5、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加以额外说明。6、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7、《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8、《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三、加班确认1、职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完成《加班申请单》,明确加班职工选择的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办公室和局财务以进行考勤处理。2、加班时间根据《加班申请单》中分管领导的批复确定,实际加班时间少于预计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时间确定。四、加班结算精编资料,供您参考1、加班工资结算2、一次加班满3小时不超过4小时按半天算。4、一次加班满6小时按一天算。5、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倍计发加班工资。6、职工日平均工资=职工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7、晚上安排加班的,每考勤一个夜班发放4元加班补助(倒休人员除外)。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4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校加班行为,激发全校教职工养成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习惯,根据《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总则1、学校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继续进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计算加班补贴(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支付加班补贴的除外)。3、学校加班分两种:值班加班(通称值班)和应急加班(通称加班)。值班系指经校长室批准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寒暑假继续工作,含特殊岗位值班(如工会活动室值班、图书馆值班、水电值班等)和因突发性工作由分管校级领导安排校长室批准的临时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职评、工会寒暑假组织吊孝、上级有关部门寒暑假突击性工作任务等),发给值班补贴。经校长室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学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继续工作(如寒暑假补课期间膳食会上班、教务科组织下乡招生、学生科体育训练等)可算加班,发给加班补贴。二、基本原则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休日值班可以调休或支付值班补贴(指经校长室批准不能调休的有关部门双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补贴。2、学校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必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加班,非突击性任务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学校各部门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加班的,原则上安排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经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才能给予加班补贴。3、在值班期间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与加班不重复)。领取学校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开支的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如军训、入学考试、补考、年级组干事、学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学校同一部门工作人员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兼顾公平,综合平衡。行管人员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的应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计发加班补贴。三、操作程序1、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拟定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值班补贴。2、学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汉寿一中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加班补贴。3、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则上一个学期申请(国庆长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学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经校长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制表,作为核算值班和加班补贴的依据。四、加班计费1、值班一个工作日补贴30元;加班一个工作日补贴60元;特殊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由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加班补贴如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必须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不得在学校行政账目列支。享受调休假者,不得重复申报值班或加班补贴。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科室将上学期值班或加班情况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核算,校长室审批后由后勤科统一发放(值班或加班补贴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的除外)。五、附则1、对虚报、瞒报值班或加班补贴者,按虚报、瞒报额扣除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学期第一个月岗位工资,值班或加班期间消极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取消值班或加班补贴,并按情节轻重按《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给予处罚。2、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定为准。3、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加班管理制度51、加班加点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执行的工作时间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制度的基础上延长工作时间(公司现在执行的是每周40小时工时制)。凡在和公休假日进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叫做加点,本规定中通称为加班。综上所述,每周工作时间累计未超过40小时的,不算加班。2、加班申请及记录A、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任务,其部门领导责令其完成者,不按加班处。B、正常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16:30前,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部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内容包括日期和小时数)。C、公休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一天16:30前,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内容包括日期和小时数)。D、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节假日前两天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生效。E、严格执行:为了公司考勤管理的严肃性,公司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工作制度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工时。F、加班时数:加班申请提交必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有责任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人力资源部监督。G、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部门主管或经理需加以额外的说明。H、领导外出或出差等情况: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其主管领导适逢外出,员工先电话或邮件形式请示,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可补签加班申请单(一周内)。3、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工时。4、加班与补休、补贴计算A、人力资源部以系统提交审批后的加班数据为依据,统计有效加班。B、法定节假日加班:(春节、国庆、五一均为3天,端午节为1天,清明节1天,元旦为1天),公司按加班1:3的时间实行加班调休记录。按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加班至下午2点的公司予以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8点的,再给予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C、平时加班:超过晚上8点的,公司另予以补贴餐费10元,超过晚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以上不再另计调休。D、周六周日加班:按加班1:1时间实行加班调休记录。按正常上班时间加班至下午2点的,公司予以补贴餐费15元,并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超过晚上8点的,再给予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5、餐费补助与交通报销A、加班餐费补助:以工资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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