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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年度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2022年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第一篇】今天(12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哪些重点人群将接种新冠疫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指出,疫苗接种将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主要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去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尽力缓解输入性疫情防控的压力,降低本土病例发生和国内疫情暴发的风险;第二步随着疫苗获批上市,或疫苗产量逐步提高,将会有更多的疫苗投入使用,通过有序开展预防接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逐步构筑起人群的免疫屏障,来阻断新冠病毒在国内的传播。新冠疫苗去哪接种?各地将按要求及时公布接种点和接种时间,大家可关注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布的信息;也会根据接种需求考虑设立临时接种点,上门服务;接种条件将有严格规范;所有接种点都会提供接种新冠疫苗的凭证。提醒:接种疫苗要携带身份证,做好疫苗登记。接种疫苗要区分不良反应和偶合反应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焦雅辉介绍,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通过接种疫苗对人体产生保护作用,但是也有个别人在接种疫苗以后,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一是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经过规范的接种以后,产生跟接种目的没有关系或者意外发生的一些损害的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所有药品,包括疫苗,都会产生不良反应,这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发热,接种部位局部红晕,或出现硬块。还有一些人有咳嗽、食欲不振、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二是偶合反应,是指接种者在接种的时候,恰巧处于一些疾病在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的状态,在接种时,很巧合的,这些疾病也同时发病了。这种情况跟疫苗的接种没有关系,并且跟疫苗的质量也没有关系,它不属于不良反应,所以这是一种偶合反应。我国已累计接种超百万剂次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发布会介绍,我国6月份批准了新冠疫苗紧急使用,7月份开始新冠疫苗紧急使用接种。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接种了100多万剂次疫苗,经过不良反应监测和追踪观察,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约6万人因工作原因赴境外高风险地区,至今没有收到严重感染的报告。同期,用于紧急使用的疫苗在境外开展III期临床试验,至今已累计超过万人次、约15万剂次的接种,相关研究没有发现疫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正因为有此基础,我们才确定在重点人群中进一步开展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新冠病毒变异是否会影响疫苗效果?近日,英国、南非等国家发现了新冠病毒变异,这些变异是否会影响疫苗的有效性备受关注。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主任医师王华庆表示,目前新冠病毒的变异处在正常范围内,没有看到对疫苗效果的影响。新冠疫苗能提供多久保护?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强调,由于新冠病毒出现还不到一年,疫苗能提供多长时间的保护还不能下结论,但一些数据显示,疫苗保护期在半年以上是没有疑问的。曾益新说,今年上半年,中国一些疫苗启动Ⅰ、Ⅱ期临床试验,很多志愿者参与其中,也一直在进行随访。数据显示,这些志愿者的抗体依然存在。此外,很多医疗机构也对康复出院的新冠病人随访。深圳市传染病医院对400多名出院病人的随访数据显示,最早出院的病人10个月后还存在抗体。“这些数据都显示,疫苗保护期在半年以上没有太多疑问,但能不能保证5年、10年,甚至终身还不能下结论。”2022年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第二篇】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原则(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二、实施步骤(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xx年1月-3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xx年4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xx年7月-8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xx年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三、规范接种服务(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X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中旬启用。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下旬启用。(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四、加强监测和救治(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五、加强工作保障(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二)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解疑释惑,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引导群众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众防护意识。2022年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第三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人群扩大接种,扎实稳妥做好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石防控办发[2021]15号文件《石泉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和2021年3月24日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有力的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多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要求。要进一步认识到疫苗接种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更是关系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大政治问题。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快疫苗接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如期实现接种目标。二、组织领导为推进我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接种任务,我镇成立曾溪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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