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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题整改措施精编5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题整改措施精编5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建议1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的方针,用最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一、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强化学习教育。《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任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作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因此各级组织部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不仅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干部任用条例》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还要准确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打牢政策理论基础,用《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约束选人用人行为,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纪律。要通过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用人主体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严谨规范、公道正派,自觉地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日,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我区为了使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是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有关。近年来,党中央先后下发了《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四项监督制度”等,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大调研力度,切实找准组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着眼于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三、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扩大选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在民主推荐中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不研究、不上会,不能用民主测评和推荐后备干部等方式代替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合理确定推荐对象范围和任职资格条件,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先定调子、不先划框框,不搞变通,不走形式。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考察评价体系,使考察工作实现常态化、动态化;要将任前集中考察与届中届末考察、平常考察、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等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的表现,防止考察失真失实。不断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占同期任用干部的比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四、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拓宽监督渠道。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径。目前,选人用人方面是有监督机制的,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的现象。应探索建立较有权威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构,并逐步落实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同时,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严厉的责任追究是确保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保障。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既有用人主体上的原因,又与个别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受利益驱动参与跑官要官不无关系。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必须做到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强用人主体的自身建设,增强法纪意识,提高识人用人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对引发用人不正之风行为发生的双方都要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保证选人用人行为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研究2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研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用人上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只有深入整治才能廓清用人风气,创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想干事、能干事、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为经济社会兴盛腾飞、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一、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义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央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也是高度重视,早在1994年,中组部就下发了《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2001年又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召开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2002年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2014年新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广大干部的迫切愿望,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二、用人上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分析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存在,有受开启卖官先河的秦皇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影响的历史原因;有受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影响的现实社会原因;有用人主体(组织和领导者)及客体素质的内在原因,也有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外在因素。因此,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个综合症,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民主化程度不够。一是运作程序公开、透明、规范的要求落实还不到位。特别是动议、民主推荐、发动酝酿等环节还相对比较封闭,导致民主推荐票的民主性失真。二是部分代表能力素质与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有的代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参与民主推荐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代表民主意识、权力意识不强,片面理解要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敢或不想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讲真话,民主氛围不浓;有的代表党性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受到家族意识或小团体利益影响,参与拉票贿选,不负责任的随意投票,甚至诽谤、诋毁他人,导致民主推荐结果失真、失实,对用人上不正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用人主体素质不高。一是政策水平低,不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忽视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用人时不懂得如何按程序办事,偏听偏信,失察失误,对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也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二是思想道德滑坡。面对权力的诱惑,少数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倾斜,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错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慢慢滋生,用人权成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或任人唯亲,或任人唯钱,或兼而有之,致使用人工作产生了大量违法乱纪行为;三是用人标准失衡。一些领导干部在用人上重才轻德,有的人金玉其外,甚至是德才均不具备,但由于善于奉迎,与领导靠得近,就比那些一心扎实工作的人受赏识,升迁快得多。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搞好班子间的关系,搞一些平衡照顾,用了一些德才平庸的干部。3、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监督体制不顺畅。目前的监督机构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同为一体,监督主体职责重大,而实际拥有的权力相对于强大的监督客体来说显得比较弱小,权威性大打折扣,监督者拥有的制约权不足以与被监督者的权力相制衡,这种权力不对等的监督制约,难以从行使监督职能上防止用人权的滥用,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监督运作不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质量评价和责任追究方面缺乏科学而规范的标准和实施办法。在对用人主体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上,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较多,缺乏刚性规定,使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有机可乘,在对用人质量及用人效果优劣的评价上无法确定参数,很难对用人工作实施有效监督。4、用人规则不完善。一是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制度和运作规则不配套。虽然理论上的研究不少,但实践上的探索不够,致使干部管理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至今没有大的突破,不但影响了干部制度改革进程,也为一些干部认同和参与不正之风奠定了心理基础。二是用人主体权责不对称。权力和责任本应是一对统一体。但实际上,相对于用人主体的用人权力,其责任显得要小得多。出现了用人方面的问题,往往是把责任记到集体的账上,很少追究领导者个人的责任。即使追究到个人头上,也大都是把“板子”〈WWW.〉高高举起,而后轻轻落下,致使一些人滥用人权有恃无恐。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由于价值观念的不断变化,竞争意识的不断强化,致使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任务也就越来越重,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人民群众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从整体上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势头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一是少数干部对抓经济、学经济的意识比较强,而对干部人事政策、法规的学习重视不够,主动学习、深入钻研的热情不高。二是极个别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一肩挑”的领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的意识不强,执行法规不严格。三是现行的法规政策还有一些空白点,给用人上不正之风还留有一些空间。一些监督工作制度不完善、健全,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些制度过于笼统,往往要求很多,但实际操作性不强,给实际执行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1、加强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用正确的用人导向影响和教育干部,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全面掌握相关实施细则。二是加强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经常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擅权弄权、腐败落马的案例警示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使其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三是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要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鞠躬尽瘁,自觉奉献社会。2、拓宽渠道,强化监督力度。一是要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和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建设,建立受理、查核、反馈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机构初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任前公示等制度,切实提高干部任前监督的质量。三是要强化上级监督。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的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强化责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任追究,使各级党组织及党政主要领导审慎对待、正确行使权力,公道正派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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