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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二〇一三年四、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主要提纲三、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五、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七、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投入不足安全培训现状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偏轻偏软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途径是防止“三违”行为,不断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二、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意义三、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一个意识两个着力点两个理念两个核心思路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五个化三、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一个的意识“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一个意识1、坚持依法培训;2、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三、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两个理念持证上岗落实两个核心先培训后上岗三、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三、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落实两个着力点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1234规范化方法现代化管理信息化方式多样化三、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5监督日常化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五个化三、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四、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安全培训达到4个100%。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第一四、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安全培训达到4个100%。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第二四、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安全培训达到4个100%。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第三四、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安全培训达到4个100%。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第四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保障经费需求,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要加强劳务派遣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劳务使用单位要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境内投资主体要指导督促境外中资企业依法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培训责任。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2、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加强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安全培训法规制度,统一培训大纲、考试标准,加强教材建设,严格管理培训机构,做好证件发放和复审工作,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发证;要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依法严惩不培训就上岗和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3、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严格学员、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3、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承担安全培训考试的机构要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五项制度123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54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1、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1、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准入制度。1、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时,要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审核。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延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时,有关主管部门要审核企业安全培训情况。2、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新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申领矿山、危险物品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直接领证重新考证要严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登记普查,建立信息库。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修订机制。2、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非高危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重点行业普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七条的规定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八条的规定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新教育培训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逐步实现从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录用新职工。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业技术人才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实施“中小企业安全培训援助”工程,推动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组织讲师团,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四个零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级安全教育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级安全教育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4、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4、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带头违章要组织签订师徒协议,建立师傅带徒弟激励约束机制。4、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鼓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在职攻读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4、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四、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个完善四个加强123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54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加强远程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定期制定、修订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不断规范安全培训内容。1、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统一、规范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及培训机构编写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实用教材。1、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安全工作人人想,胜过领导天天讲”要分行业组织编写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读本、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和制作警示教育片。1、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专职教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保证专职教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培训,定期开展教师讲课大赛,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2、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企业要建立
本文标题: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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