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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企业标准Q/SH3065002—2007代替Q/SH3065002-2003碳五Carbonfive2007-02-01发布2007-04-01实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发布Q/SHQ/SH3065002—2007I前言本标准代替Q/SH3065002-2003《碳五》。本标准与Q/SH306500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硫含量试验方法由SH/T0253修改为SH/T0689;——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和删除了部分标准;——增加检验规则和安全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质量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小燕、龚桂兰。本标准于1998年11月首次发布,2000年4月第一次修订,2003年9月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Q/SH3065002—20071碳五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重整拔头油或以拔头油为原料经分离加工制得的碳五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要求。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作化工原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SH0164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SH0233液化石油气采样法SH/T0689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3要求和试验方法碳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表1碳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组成:C3及C4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C5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正戊烷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4803596附录A硫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0.01SH/T06894检验规则4.1出厂检验本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第3章表1中规定的所有项目。4.2组批规则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罐为一批,按批进行检验。4.3取样取样按SH0233进行,每批取样250mL作为检验用。4.4判定规则出厂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表1的规定时,判定该产品合格。4.5复验规则Q/SH3065002—20072如出厂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本标准表1的规定时,按SH0233的规定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表1中的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0164进行。6安全要求6.1碳五蒸汽有低毒,当吸入一定量的碳五蒸汽后,将出现头痛、头晕等现象,长期反复接触,可引起皮炎。因此,工作场所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中毒时的紧急救护办法:给予新鲜空气或输给氧气,进行人工呼吸。6.2碳五为易燃、易爆介质,在大气中爆炸极限的体积分数为15%~9.7%,自燃点为220℃。因此,工切预防措施应考虑如何避免爆炸气氛,并避免与硝酸、硫酸、氯磺酸等氧化剂接触,也不可与酸类、卤素、酰基氯、碱金属接触。6.3消防器材:在火源不大的情况下,可使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也可用砂土灭火。Q/SH3065002—20073附录A(规范性附录)碳五组成、密度测定法(色谱法)A.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碳五为主的C3-C7分布的石油产品的组成测定。A.2方法概要样品在气化室气化,经色谱柱分离、FID检测,记录色谱图,用面积归一化法定量。A.3试剂和材料A.3.1色谱柱:OV-101,毛细管柱25m。A.3.2氮气:纯度大于99.99%。A.3.3氢气:纯度大于99.99%。A.3.4压缩空气:经处理无油无水。A.4仪器A.4.1气相色谱仪(带FID检测器)A.4.2处理机或色谱工作站。A.4.31μL微量注射器。A.5仪器准备A.5.1色谱分离典型操作条件色谱分离典型操作条件如下表A.1所示。表A.1色谱分离典型操作条件载气:N2辅助气:N260kPa燃料气:H260kPa助燃气:空气50kPa柱温:35℃(5.5min)—5℃/min—110℃进样口温度:200℃检测器温度:200℃柱流量:5.9mL/min分流比:22线速度:40cm/min进样量:0.4-0.6μLA.6试验步骤A.6.1按上述表A.1中的条件设定好,待基线稳定好以后,即可进样分析。A.6.2待峰出完后,处理色谱图得到分析结果。Q/SH3065002—20074A.6.3因样品易挥发,要用沙氏瓶采样,样品采集后低温存放,注射器与样品同时冷却后再取样进行分析。A.7计算A.7.1组成的计算组成按如下公式计算:100×=∑AiFiAiFiCi式中:Ci—i组分的含量,%(质量分数);Ai—i组分的峰面积;Fi—i组分的重量校正因子。A.7.2密度的计算密度按以下公式计算:∑=diCid1式中:di—i组分在20℃的密度(见表A.2)Ci—i组分的含量,%(质量分数)。表A.2碳五各组份20℃的密度组分名称密度(kg/m3)C4578.8IC50616.9NC50626.2C6659.4C7683.7A.8报告取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样品的结果。A.9精密度同一操作者重复测定两个结果之差不应大于下列数值:各组分含量%(质量分数)重复性%(质量分数)0~50.35~100.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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