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例4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例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例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篇】(一)调查处理职责分工1、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要立即组织人事、技术、车间、班组负责人及工会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归档。2、重伤事故由企业安全科、人事科配合镇安监站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3、死亡事故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科配合镇安监站、区安监局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二)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所属部门要配合调查组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三)明确事故责任人,对责任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责任者,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1、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3、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4、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坦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五)工伤事故的善后的经济补偿处理,由安全科负责联系陪同进行工伤鉴定后,会同镇当地镇劳动管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区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六)安全科要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参考资料,少熬夜!企业工伤管理制度【第二篇】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制度。一、工程开工前,公司持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文件)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二、对企业中流动频繁的人员,缴费标准按照工程项目总造价的xx%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三、对企业中相对稳定的人员,以企业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xx%缴纳。四、工伤医疗。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五、工伤待遇。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平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六、相关要求。参考资料,少熬夜!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企业工伤管理制度【第三篇】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杭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0%。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注: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参考资料,少熬夜!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9、工伤职工无故拒绝治疗、检查、夸大或隐瞒重要情节影响事故调查或劳动鉴定结论的、或多领工伤保险待遇而损害公司利益或信誉的,公司在其工伤治愈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10、本实施办法中未予明确的,依从杭州市政府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11、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公司企业管理部。企业工伤管理制度【第四篇】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需支付费用。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参考资料,少熬夜!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措施有:1、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2、发生伤患情况,应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到附近医院就诊。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出现工伤事故时的第一指挥人。部门负责人因客观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由现场最高职务人员负责指挥。第十一条:工伤申报: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2、提交材料如下:(1)、逐级主管人员填写《员工工伤确认表》;(2)、员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4)、病历;(5)、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6)、费用结算明细表;(7)、交通、伙食费用原始单据。(8)、其他应补充材料。第十二条: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确定为工伤后,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第十三条: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参考资料,少熬夜!遇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100%的按岗位工资7~30天100%的按岗位工资30天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100%的按岗位工资2~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100%的按岗位工资6个月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2、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80%的岗位工资7~30天60%的岗位工资30~60天40%的岗位工资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80%的岗位工资2~6个月承担50%的治疗费60%的岗位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6个月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注:①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三十。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作原因而与公司以外的人、物发生冲突后导致工伤,所发生的民事、刑事纠纷将由公司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解决。对方所赔偿费用必须上交公司。第十五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住院医疗所发生的费用第一时间从公司的财务中支出。待保险公司理赔过后进行结算。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第十七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参考资料,少熬夜!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处理,调解不成的,按照劳动争议的判决处理。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例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7261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