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精选4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精选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精选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第一篇】一、考勤要求及程序(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二)为严肃考勤制度,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三)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在门卫处的考勤表上签到。(四)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必须到办公室办理免签手续。工作人员的免签单由本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负责人的免签单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的免签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名。所有免签单必须在回单位上班后一星期内办理完毕。二、有关处理规定(一)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一次扣当月全勤奖的10%。(二)机关集中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擅自不参加的扣发当月全勤奖的10%。(三)事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的'10%。(四)病假、婚丧假、产假、年休假、探亲假每天扣当月全勤奖10%(20年工龄以上扣5%;30年工龄以上扣%),扣完为止。政府机关考勤制度【第二篇】一、请假制度1、请假。工作人员心请探亲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享受年休假,都必须书面请假,按程序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并在商定其工作有人替代后,向分管领导及本科(股)负责人知会请假情况。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的,必须履行手续,凡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住院)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享受公休假;若不享受公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年度不安排公休假。2、审批。全局人员需要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局长审批;所有签批后的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无局长批准签字的`假条视为无假自假。参考资料,少熬夜!3、假期计算。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当天到正式上班时为止,法定假日可扣除。4、严格销假制度。职工请假期满或年休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不能回单位的,可电话、电报联系办理,并实事求是说明续假原因。5、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者,经核实后,按旷工处理。二、考勤制度1、干部职工必须按区政府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以规定时间前(后)推10分钟为上下班准时,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2、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职工下乡后,必须用所在地的座机电话向办公室报告,不报告者按旷工处理。3、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年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4、凡全区性的会议及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植树等)必须参加,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200元补贴。5、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制度和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的人员,可累计计算时间,情节较轻的按本制度第一项第五款规定处理。职工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请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后(住院除外)每天扣20元,请事假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后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6、职工节假日出差、下乡领取加班补助后不得再报销旅差费。7、参加各类函授、自修学习的面授时间,应抵销公休假。在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公休假和当年年终奖。8、职工年度旷工或不假外出连续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辞退。不假外出7—15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年终考核确定为称职,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年终奖减半计发,不假外出3—6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除按旷工处参考资料,少熬夜!理外,扣当月一切津补贴,不假外出1—2天的,向局长说明理由,并写出书面检讨。9、各股、室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查。10、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每个月结职工的出勤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经核实无异议后报告局领导并存档备查,职工出勤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和核定年终奖标准的主要依据。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第三篇】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二、考勤签到时间以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签到,签到表由局纪检组封存。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考勤情况。三、干部职工因公务外出原则上应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局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3天,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局长审批;3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会同局长研究审批,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一周以上交由班子会审批(病假需附医院证明),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每次公休至多2人(含2人)。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与文明奖、卫生奖挂钩,参考资料,少熬夜!缺勤(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除外)扣发卫生奖。每月统计公布,季度发放。八、当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不超30天(含30天)的,从第21天起,依据宛龙人社政20155号规定,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40%,超过30天的停发工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处理。九、因违犯工作纪律,被上级督查部门查处的,按照省市区组织、纪检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律师事务所发现下列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第四篇】(一)、因执业或其他原因,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各类诉讼中成为原告或者被告的案件;(二)、因执业或其他原因,律师被司法机关传唤或者被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三)、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拟接受国内外记者采访涉及律师相关业务事项的活动的;(四)律师事务所举行的重大活动。14、政治业务制度一、本所实行定期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政治学习内容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业务学习内容为执业法律法规及技能。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日,学习的内容、方式由主任组织安排。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应按其通知的参会对象、时间、方式等要求参加。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应当积极、认真,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的布置参与讨论、发言,提交书面心得体会材料。四、所内设政治、业务学习记录簿,全面记载学习情况,各律师应认真做好笔记,特殊情况,应及时安排补学。五、因公、因私请假须经主任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缺席。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或发生其他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按本所经济责任制方案实施考核。15、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一、本所按国家规定实行作息制度,工作日非办案人员需外出必须经主任批假,其他人员均需到所正常上班。二、因办案或准假外出的,应在人员去向牌上注明参考资料,少熬夜!去向。三、外出办案连续2个工作日以上不能到所的,应事前向主任报告承办案件的具体情况,连续5个工作日以上不能到所的,需详细报告承办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同行人员状况、行程安排状况、办案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风险。四、外出期间应保持与所内联系畅通,遇到执业权利遭受侵害或其他重大困难和风险立即与所内联系。五、遇到可能影响利益的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主任报告。六、个人及家庭遇到困难,需所提供帮助的,应及时向主任报告,由主任召集其他律师商定处理事宜。15、印章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本所的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及主任私章的使用,加强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律师事务所行政公章由财会人员专人保管,用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函、介绍信、调查专用证明、刑事辩护必备手续,保管人不得带离财务室。二、行政公章使用实行登记制,登记时需载明用途、姓名附注时间以备查。三、行政公章限于保管人专属使用于第一条规定的事宜,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应经主任签字同意。四、律师事务所财务专用章与主任私章由财会人员分别保管,用于开具收据、进款、转账、纳税等事宜。五、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和主任私章使用完毕后须立即妥善分开存放,妥善保管。六、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和主任私章破损、遗失或被盗后,影响使用时需立即向主任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本文标题: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精选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72797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