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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21年度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能耗双控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节能转型发展,按照省市节能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对节能降耗工作新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降耗方针政策,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实施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开展全方位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施清单式管理,全程跟踪,进行分类别处置,精准施策,合理处置每个高耗能项目。2、坚持目标导向原则。以目标化导向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出真招、出实招、求实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把任务分解下去、压力传导下去,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三、工作目标基于当前国家及省、市层面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节能转型发展,2021年我县节能降耗目标是市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3.4%。四、重点任务1、细化节能目标责任。按照市下达我县任务,将节能降耗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强化统筹调度。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把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月,分解到辖区各企业、单位、项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年底根据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严格开展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委督查考核办)2、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是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将项目能耗指标列入重大招商项目预审内容,在招商引资项目洽谈阶段,进行严格论证;对新、改、扩建高耗能项目,严格控制项目审批,对节能审查文件不全、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严肃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建设或生产。(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经信局)3、加强工业节能。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提质增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能耗无产值的给予限电;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行用电量与产值挂钩,给予控制年用电量不超过上年度60%;对能耗和产值正常上报的企业给予年度5%-10%的耗电幅度下降。(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供电公司)4、加强建筑节能。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加强智慧路灯建设,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建筑薄膜太阳能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给予建筑施工企业年度5%-10%的耗电幅度下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等)5、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等,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给予交通运输企业年度10%-15%的耗电幅度下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6、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给予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限上企业年度5%-10%的耗电幅度下降,限下企业给予年度10%-20%的耗电幅度下降。(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等)7、加强农业农村节能。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给予农业农村合作社、种养大户、涉农公司企业等年度10%-20%的耗电幅度下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8、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探索用能托管模式。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对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单位分别给予年度10%-20%的耗电幅度下降。(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府办等)9、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台账,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依法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年能耗在3000吨标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分类施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供电公司等)10、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支撑,又是能耗替代的主要途径,新能源产业增加值率较高,有序实施新能源项目是节能降耗的首选路径,鼓励工商企业在既有建筑体上建设薄膜太阳能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采取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全县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供电公司等)11、加强节能宣传。创新节能推广模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商场、车站及居民小区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线上”利用微信朋友圈、五河县政府网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节能降耗知识。“线下”深入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帮助群众准确掌握用电节能方法,实现全社会能效优化。通过显示屏滚动播放节能宣传片和节能标语,实现全民参与,让节能理念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招商和园区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各乡镇等)12、强化用能数据质量。重点用能企事业机关单位要据实上报用能数据,用能的管理、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为政府用能决策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等)13、建立健全节能降耗激励机制。对节能降耗目标完成较好的用能单位建立激励机制。在企业用工、财政扶持、贷款贴息、信用体系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县内金融机构给予提高贷款授信额度;县融资担保公司给予优先担保并下调担保费率;县发改对用能企业单位扩建项目用能指标优先支持;县供电公司给予保供电保障等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人行五河县支行、县供电公司等)14、本方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与上级政策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的,以上级政策文件为准,本办法解释权由县发改委负责。五、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五河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发改、经信、统计、供电的县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节能降耗工作,研究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双控任务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2、加强业务指导。县发改委负责抓好全县能耗总量控制,做好新增“两高”项目把关管控;经信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节能工作指导,加强工业企业用能监测分析和节能强度指标考核,做好存量“两高”项目清理;统计局负责对全县规上企业统计业务人员加强辅导培训,规范企业上报行为,提升能耗数据质量,对责任主体进行考核评测;供电公司负责每月企业用电数据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各责任主体开展节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强化监督检查。县节能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突出“两高”项目监管,对未履行节能审查、能耗煤耗替代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对达不到能效水平和控排减排要求的企业督促技术改造、减产停产。供电公司要认真执行政府调控政策,按照政府提供的限电名单做好限电工作。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实行一企一策,严禁“一刀切”。4、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县政府与乡镇和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用能单位分别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实行月监测、季通报、年终考核的常态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克服困难,主动作为,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乡镇和部门单位被“一票否决”后,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
本文标题:县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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