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述职报告 > 因公出国出境自查报告(通用4篇)
因公出国出境自查报告(通用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因公出国出境自查报告(通用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因公出国申请报告【第一篇】篇1:关于因公出国请示公文的书写规范和注意事项关于×××等赴××国参加国际会议的请示院国际合作局:应×××国×××机构×××人邀请,我所×××等×人拟于××年××月××日至××月××日赴××国参加××会议,拟境外停留××天。××会议是××领域××会议,每××年举办一次,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我所×××等从事×××领域的研究,此次应邀参会将做题为“××××××”的大会(分组)口头报告(或担任会议的主席;或被会议采用的国际会议的论文是“××××××”,还将应邀做××形式的报告等)。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出访费用将按照财政部的标准由我单位支付(或由外方支付)。出访人员在外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和费用将由×××承担。妥否,请批示。附注:姓名职务/职称出生日期出生地对外身份附件:1.国外邀请信复印件2.国际/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3.厅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所领导需要)4.健康证明(65岁以上需要)5.经费证明书(仅限院外单位提供出国经费的出访)单位公章年月日关于×××等赴××国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的请示院国际合作局:应×××国×××机构×××人邀请,我所×××等×人拟于××年××月××日至××月××日赴××国开展××领域合作研究(进行××领域学术交流),拟境外停留××天。外方合作人是××(机构)从事×××领域的研究工作,我所×××从事×××领域的研究,应×××邀请,双方将就××××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出访费用将按照财政部的标准由我单位支付(或由外方支付)。出访人员在外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责任和费用将由×××承担。妥否,请批示。附注:姓名职务/职称出生日期出生地对外身份附件:1.详细的合作研究或学术交流工作日程2.国外邀请信复印件3.国际/港澳台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4.厅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所领导需要)5.健康证明(65岁以上需要)6.经费证明书(仅限院外单位提供出国经费的出访)因公出访请示公文的书写规范1.公文标题和正文:不要使用“同志”。出访请示文件的标题和公文中可以使用“院士”、“研究员”、“所长”等职务和职称,标题可以直接使用全名,如“关于张××赴法国参加国际会议的请示”,请不要使用“同志”。2.主文的第一段:简明扼要介绍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目的;3.主文的第二段:简要介绍出访的背景。关于参加国际会议的请示公文,需介绍出访人员与会议的工作关系、有关的国际会议的背景、会议期间有哪种形式的报告(参会人员如有报告,写明报告的形式、层次和报告的题目)、是否有被接受的论文(被接受论文的题目)、是否担任国际会议的职务等。无会议报告的请示,需说明出访理由。关于进行学术交流或合作研究的公文,多人出访执行同一任务时,要明确每个人的出访任务和分工,需介绍合作双方的研究领域,拟开展的合作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学术问题等,以附件形式提交详细的工作日程。涉及“双跨”组团时,应详细描述项目的背景,邀请员外人员的参团理由,院外人员出访的对外身份等(参照出国管理办法要求)。4.主文第三段:只能使用“我所拟同意此次出访”,而不要使用“我所批准”字样,因公出国审批权在院国际合作局,研究所不具备审批出国的权限。院外单位提供费,在附件中提供证明。5.“附注”处:注上出访人员的姓名、职称/职务、出生日期、出生地和对外身份,为各级领导审批提供方便。因公出访请示公文的注意事项1.在出访请示正文中明确出访人员的职务或职称,不要使用“同志”等身份不清的称谓;2.避免滥用报送因公出访急件,我局届时定期网上公示各单位急件使用情况,因公出访应提前策划,尽早报送出访请示;3.禁止请示公文中出访日期早于公文印发日期、错字、格式错误、标点符号错误等明显的错误,我局拒绝将有明显错误的公文呈领导审批,对出现上述错误的公文予以办结或退回;4.出访请示公文主文不要过多描述国际态势、国内形势等空洞的内容,影响公文所要陈述的主要内容,失去公文简洁的特点;5.研究所不具备审批出国的权限,所级公文中禁止“批准此次出访”字样,对于已经取得多次签证的人员,再次出国要履行出国审批手续;6.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并顺访超过6天时,需要以附件的形式提供详细在外工作日程;7.多人执行同一出访任务,需注明每个人的出访任务或工作计划,如多人参加国际会议,请注明被国际会议接受论文的题目或特邀报告的题目。8.研究所国际合作主管随时留意arp公文系统的文件流转情况,及时处理退回文件,避免积压,耽误出国审批。篇2:职工因公出国申请表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篇3:因公出国新护照申请表样本团组档案号: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此表为申办因公护照凭证,表内第2栏系申请护照的依据,务必请准确填写文号,填写表内各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无误,出访团组成员名单及情况填写在附页。)(出国团组成员名单附后)出国团组名单附页护照申请卡派遣单位:团组人数:以下内容由发照机关填写护照申请卡因公临时出境[全文]【第二篇】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本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管理,提高出访效果,特制定本办法。一、因公临时出国(境),进行一般性考察访问,参观展览及技术、学术交流的,按以下办法执行:(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上的人员,经费由集团公司承担,每年不超过两次;(二)集团公司部门总经理(主任),需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经费由集团公司承担,每年不超过一次;(三)集团公司其他员工,需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经费由集团公司承担,不超过每两年一次。二、出国(境)进行商务洽谈,进行有实质性业务活动的,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适当放宽次数。三、如遇特殊情况需超出次数出国(境)执行任务者,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的,需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四、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费用标准严格遵照财政部《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属参加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出国(境)任务者,凭组团单位的发票报销。五、在执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单位)出国任务,且集团公司不承担出国经费时,应按国内出差标准给予出国人员补助。中国新型房屋有限公司因公临时出国的补充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外事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外事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制定补充规定如下:一、严格按照任务、业务需要安排因公临时出国(一)转观念、定范围。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任务和业务需要,科学制定企业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因公临时出国年度次数根据任务和业务需要从严掌握。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将因公临时出国作为一种待遇、轮流安排出访、互相攀比、搞平均分配;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访问,不再安排考察性访问。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不得参加外方资助的背景复杂、专题敏感的出国培训。不得赴国外出席无实质内容的庆典、开工仪式等活动。同一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国参加会议等活动要有选择,不得逢请必到。已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派遣出国执行任务。(二)认真履行报批、审核与执行职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外事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任务和业务需要对本单位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每一次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明确提出否定或调整意见,计划报送单位须遵照执行。二、规范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一)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出访须有外方业务对口部门及相关级别人员邀请,除企业负责人确有必要专程赴国外处理本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内部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外,不得应境外本单位邀请出访。不得接受海外华侨华人和外国驻华机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二)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因公临时出国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符合任务需要。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访团组人员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严禁派人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访团组打前站。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团组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下同),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下同)。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1国不超过5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上述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在外停留天数均为最高限量,不得曲解为必须用满。各出访团组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首选直达航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因参加境外技术和商务谈判、推介会、路演等大型经贸活动确需赴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在外停留时间最多不超过12天,其他企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三)严格控制双跨团组。严禁组织、参加考察性、无实质内容或营利性双跨团组。(四)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证件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严禁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因公出国(境)证件应在回国(境)7天内交护照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因私出国(境)不得使用因公出国(境)证件。三、务实勤俭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一)讲求实效。因公临时出国活动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访团组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任务须严格限定在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内,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对商定的公务活动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不得应付敷衍甚至随意取消。(二)厉行节俭。出访团组要注重节约,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乘坐任何名义的包机,不住总统套房及其他超规格套房,住房舒适安全即可,不追求奢华。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送礼。出访期间不得接受国内有关单位在境外安排的宴请,对出访团组用餐要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严禁向下属单位、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三)严守纪律。出访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出访期间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及时请示报告。严格执行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严守外事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杜绝不文明行为,严禁出入赌博、色情场所,自觉维护国家形象。拟与外方洽谈重大项目应按规定事先报集团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做出承诺或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四、实行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与成果共享(一)建立完善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与成果共享机制。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事先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便于本单位或本系统人员知晓的方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出访请示中须注明公示情况。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资源共享。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出访团组或人员,要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严禁查处,追究责任。未按规定公示公开的,外事部门不予审核审批,财务部门不予核销出国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二)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将出访报告交由本单位行政人事部并抄送中建材集团外事办公室。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出访费用,外事部门应暂停审核、审批其出国执行任务。五、严格审核把关与问责(一)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把好第一关。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坚持谁派出、谁负责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执行外事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出访任务和有关规定组团派团,严禁弄虚作
本文标题:因公出国出境自查报告(通用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76796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