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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教材——初级主要内容:第一篇拖拉机与驾驶员的管理第一章拖拉机驾驶员职业道德第二章各科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第二篇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基础知识第一章拖拉机第二章配套农机具基础知识第二篇拖拉机驾驶方法与维护保养第一章驾驶方法第二章维护保养第一篇拖拉机与驾驶员的管理第一章拖拉机驾驶员职业道德一、职业道德基本知识1、职业道德的概念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范围内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与职业角色的责权利相联系的一种社会化的角色道德。职业道德包含两层意思:(1)职业道德的要求和职业活动的性质、任务相联系;(2)职业道德的实质是调整职业活动中的责权利关系。2、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适用范围的有限性;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式上的多样性。3、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1)规范人们的职业活动和行为,有利于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行业、企业的建设和发展;(3)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守则,有利于个人品质的提高和事业的发展。二、拖拉机驾驶员应遵守的职业守则1、遵章守法,安全生产;2、钻研技术,规范操作;3、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第二章各科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一、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一)考试内容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监理法规、规章;2、拖拉机及常用配套农具的总体构造,主要组成结构和功用,维护保养知识,常见故障的判断和排除方法,操作规程等安全驾驶相关知识。(二)考试要求试题分为选择题与判断题,试题量为100题,每题1分。其中,全国统一试题不低于80%;交通、农机安全法规与机械常识、操作规程试题各占50%。采用笔试或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三)合格标准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四)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安全交通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2、《道路安全交通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4、《道路安全交通法》负责实施部门。《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道路安全交通条例》规定:个人和组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有权进行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6、《道路安全交通法》中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7、《道路安全交通法》中所称的“车辆”是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8、拖拉机驾驶证和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由农机(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9、购置的新拖拉机上路行驶前,应当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10、尚未登记的拖拉机,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11、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12、拖拉机年度检验由农机(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取得牌、证的农业机械应当参加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依法进行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13、对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的拖拉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14、达到报废期限的拖拉机,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15、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管理设施功能、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装置。16、领有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拖拉机,当拖拉机的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17、拖拉机驾驶人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G、H、K三种。18、申请拖拉机驾驶证的,驾驶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拖拉机驾驶人只能持一本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19、被撤销驾驶许可的拖拉机驾驶人,撤销决定生效后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20、《道路安全交通条例》规定: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领取并随车携带驾驶人信息卡,信息卡记载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等信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当经常查询车辆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记录。雇用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要求被雇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记录。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记录并无偿提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等信息。对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或者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可以抄告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2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制度,积分周期为12个月。按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积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对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与处罚可以同时进行。22、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道路交通标志23、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24、《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原则。25、《道路安全交通条例》规定:拖拉机应当遵守下列通行规定:(1)在最右侧机动车道通行;(2)进入公路、城市道路,或者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前,应当停车观察,确保安全。掉头、转弯时,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示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确需经城区过境的农业机械和向城市运送农副产品的拖拉机,指定行驶路线、行驶时间。拖拉机不得在下列道路上行驶:(1)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道路;(2)高速公路和建有辅道的国道、省道;(3)市、县人民政府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26、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27、《道路安全交通条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考试(科目二)(一)方向盘式拖拉机场地驾驶考试第一篇拖拉机与驾驶员的管理2、图例:○桩位,─边线,前进线,倒车线。3、尺寸:(1)起点:距甲库外边线1.5倍机长;(2)路宽:机长的1.5倍;(3)库长:机长的2倍;(4)库宽:大中型拖拉机为机宽加60厘米,小型拖拉机为机宽加50厘米。4、操作要求:采用单机进行,从起点倒车入乙库停正,然后两进两退移位到甲库停正,前进穿过乙库至路上,倒入甲库停正,前进返回起点。5、考试内容(1)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拖拉机的情况;(2)对拖拉机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3)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6、合格标准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2)碰擦桩杆;(3)机身出线;(4)移库不入;(5)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两次以上;(6)发动机熄火;(7)原地打方向;(8)使用半联动离合器或者单边制动器;(9)违反考场纪律。(二)手扶式拖拉机场地驾驶考试2、图例:○桩位,─边线,前进线,倒车线。3、尺寸:(1)桩间距:机长加40厘米;(2)桩与边线间距:机宽加30厘米。4、操作要求:手扶式拖拉机考试应挂接挂车进行。按考试图规定的路线行驶,从起点按虚线绕桩倒车行驶,再按实线绕桩前进驶出。5、考试内容(1)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拖拉机的情况;(2)对拖拉机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3)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6、合格标准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2)碰擦桩杆;(3)除扶手把外机身出线;(4)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两次以上;(5)原地推把或转向时脚触地;(6)发动机熄火;(7)违反考场纪律。三、挂接农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科目三)(一)拖拉机挂接农具考试1、图形:2、图例:○桩位,─边线,前进线,倒车线。3、图形尺寸:(1)路长:机长的1.5倍;(2)路宽:机长的1.5倍;(3)库长:机长加农具长加30厘米;(4)库宽:机宽加60厘米。4、操作要求:采用实物挂接或者设置挂接点的方法进行,从起点前进,一次完成倒进机库,允许再1进1倒挂上农具。5、考试内容(1)在规定的机库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进库挂接农具的情况;(2)对拖拉机悬挂点和农具挂接点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3)对拖拉机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6、合格标准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2)碰擦桩杆;(3)机身出线;(4)拖拉机悬挂点与农具挂接点距离大于10米;(5)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两次以上;(6)发动机熄火;(7)违反考场纪律。(二)拖拉机田间作业考试1、图形:2、图例:○桩位,地头线,前进线,─地边线。3、尺寸:(1)地宽:机宽的3倍;(2)地长:方向盘式拖拉机为60米;手扶式拖拉机为40米;(3)有效地段:方向盘式拖拉机为50米;手扶式拖拉机为30米。4、操作要求:采用拖拉机悬挂(牵引)农机具实地作业或者在模拟图形上驾驶拖拉机划印方式进行。用正常作业挡,从起点驶入,入地时正确降下农具,直线行驶作业到地头,升起农具掉头,回程农具入地,出地时升起农具。5、考试内容(1)在规定的田间,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正确升降农具的情况;(2)对拖拉机地头掉头靠行作业的掌握情况;(3)对拖拉机回程行驶偏差的掌握情况。6、合格标准未出现下列情形的,考试合格:(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2)机组掉头靠行与规定位置偏差大于30厘米;(3)机组回程行驶过程中平行偏差大于15厘米;(4)在不准许停机的行驶过程中停机两次以上;(5)发动机熄火;(6)违反考场纪律。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考试内容在模拟道路或者实际道路上,驾驶拖拉机机组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标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拖拉机的能力,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拖拉机的能力,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拖拉机考试距离不少于3公里。(二)合格标准考试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及格、扣20分、扣10分、扣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70分以上的为及格。(三)评判标准1、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1)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2)起步时拖拉机机组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3)机组行驶方向把握不稳;(4)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的;(5)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或扶手把现象;(6)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7)行驶中使用空
本文标题:拖拉机驾驶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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