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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哈尔滨房地产市场月报1.1哈尔滨地区生产总值哈尔滨市2010年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增幅较去年1季度提升2.9个百分点。图1-1-1:第一季度哈尔滨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通过比较,近两年一季度GDP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而今年增速更是四年来最快的一次。数据显示了哈尔滨近年来经济有着一个健康快速的发展。而今年的大幅度提升和市政府将今年被定为哈尔滨项目建设提速年有着很大关系。1.2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同期增长50.3%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大政方针以及全省战略部署需要,哈尔滨市将2010年定为“项目建设提速年”,全市年计划投资900亿元以上,实施560个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呈强劲增长势头,2010年1-2月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3%。图1-2-1:一二月份哈尔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0.9亿,增13.3%2010年一二月的投资额较去年同期又增加了0.1个亿的投资,四年来呈持续增加的状态,表现了房地产业一个良好发展的状态。图1-2-2:一二月份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提高,对经济的快速发展起了很大的拉动作用,预示着今年哈尔滨经济仍将有个良好的发展。而其中大量的基础建设投资,和棚户区改造工程更将使房地产市场大大受益。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的连年递增也证明了开放商对于房地产发展的大环境有个很好的肯定。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0年1-2月,在国家扩大内需的宏观环境作用下,哈尔滨消费市场持续繁荣,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增幅比上年同期降低了3个百分点。图1-3-1:一二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保持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表明哈尔滨居民生活在不断改善、消费意愿在逐年提升,这也正是一个城市有着良好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表现。1.4区域财政收入2010年1-2月,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共完成7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增幅比上年同期增加36.5个百分点。图1-4-1:一二月哈尔滨财政收入对比地区财政收入迅速提升,这样可以使得政府能够起到更好的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便于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改革。1.5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2010年2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与上月相比为101.6,与上年同月相比为103.5,与上年同期相比为103.3。2010年3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与上月相比为99.2,与上年同月相比为104.8,与上年同期相比为103.8。图1-5-1: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对比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表现平稳,并有下降趋势,说明哈尔滨当前通货膨胀压力有所缓解。通过以上各组数据分析可知,今年一季度哈尔滨社会经济发展平稳快速。在这样一个宏观环境下和“项目建设提速年”的大机会下,相信哈市房地产也会有个很好的发展。【真观.资讯】2.1国内市场资讯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遏制高房价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50%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临时性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有关税收政策。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土地出让方式。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加快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80万套的工作任务。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对存在捂盘惜售、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新购置土地,暂停批准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清理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对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性质恶劣的依法取消房地产市场经营资格,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会议要求,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要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建立考核问责和约谈、巡查制度,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和指导督查,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建部通知要求:商品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一是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通知说,各地要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通知中,预售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二是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须明确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三是鼓励预售商品房质保金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商品住房竣工验收管理,积极推行商品住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各地落实预售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强化预售商品住房质量保证机制,鼓励各地推行预售商品住房质量保证金制度。四是尚未开盘项目要责成限期销售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在近期对所有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和整治,准确掌握已预售的商品住房数量、正在预售的商品住房数量和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数量等情况,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项目,要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公开销售。2.2新国十条政策研究专题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简称“新国四条”)。此后在4月17日,国办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新国四条”进一步地细化、完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点对此次疾风骤雨式的政策调控,我司认为:政府此次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不容忽视,住房问题已经从经济层面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关乎国计民生的政治层面。政策的严厉程度前所未有,大超预期。17日国务院《通知》将遏制房价与维护社会稳定等量齐观,这是中央对高房价的危害性的评级最严重的一次;将考核问责机制提到文件的“第二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并严厉强调:“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措施细化可操作性强,完全封堵住利用信贷炒房的口子。此次政策针对性更强,对于投机性需求抑制更明显。此次政策最严厉之处在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相当于堵住了利用金融杠杆炒房的通道,同时也增加了异地购房的难度。最大限度的保证市场上的购房者主要是自主需求者。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从开发商资金端调控市场,以达到迫使开发商适当调控价格的目的。从目前整体的情况来看,开发商的资金状况处于历史最好的情况,但是如果政府对土地增值税严格清算,或者加大对囤地等情况的打击,一定会逐步改变开发商的资金链状况,使得从开发商角度调整价格成为可能。我司的判断和建议:一.我们的判断判断一:就格局而言;为赢回社会公信力,政府调控决心非常之大;当前,国家发展已经处于从前三十年的以经济改革为主导的发展阶段向以社会改革为主导的新的发展阶段转变,本次调控可视为挽回民众对政府的“公信力”的大动作。而本次的政策调控的严厉性、以及转向的果决性实质上是地产行业风险源由之前的行业内的价格、供求以及交易违规等风险,逐步向国家经济结构的平衡、甚至是社会稳定以及民生和谐等更高层面转移的一个典型表象。因此,本次政府调控的决心和态度是非常的明确,不能抱有任何的幻想。判断二:就反应而言;本轮调控,市场发展的量价表现将会经过三个阶段;鉴于当前开发企业总体呈现出钱多、供应不足以及博弈透明三个因素,预期市场量价表现会经历三个过程。第一阶段:成交量率先萎缩,价格的短期内将会是成型僵持状态;第二阶段:价格开始出现松动,成交量相应的会有所增长,在此轮完成三方博弈的新的行业探底;第三阶段,将会是在第二阶段基础上市场有所回转。需要说明的是,本轮调控我们认为将会是一个中期的过程,至少持续六个月以上,同时价格如果不能在目前状态下实现至少是10-15%的回调幅度,政府是不会就此打住。判断三:就城市而言;一、二线城市所面临冲击要远大于三、四线城市;本次调控政府本着从稳定社会情绪出发,重点防范金融风险、控制资产价格泡沫,所以本来打压的重心将会是近期价格上涨过猛、绝对价格虚高的城市,其中一、二线是为主要目标区域,短期内所受冲击也会是很大。当然,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在此形势下,三四线城市也将会受到一定冲击,但是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传导的时间差,这些城市将会稍微滞后,同时考虑到三四线城市总体价格泡沫并不高,而且本地化的、刚性的需求是为主流,基本面是健康的,所以所受冲击也要相对小些。判断四;就购买行为而言;投资者短期会加速离场;本次调控政策我们发现基本上宏观层面把各个投资的端口都收紧了,首套的超过90平方米要三成首付;二套的要五成首付且1.1倍;三套以上甚至可以不发放贷款;异地购房也是限制的,基本上都堵上的投资的可操作余地。由于不少投资者手头拥有多套存货,信贷的收紧以及物业税及房产税的传闻压力,使得不少投资者积极撤离,同时考虑的还有抛售部分物业套现,降低风险系数,这从另一方面也将导致二手市场会率先松动,间接推动新房市场的松动。判断五;就后续供应而言;集中性压力将会出现在今年四季度及2011年上半年;从三种供应情况来看,可售面积目前并不充裕,新开工面积及在建面积则普遍成倍加大,这点从年初众多上市企业的年报中查阅即可看出,另一方面2009年出让的大量土地,从目前政府防囤地而频繁的督促和紧密的审查来看,也在被动加速开工确保上市。按照目前整体节奏来看,第四季度以及2010年上半年将会是集中的上市供应期,压力会比较大。二.我们的建议建议一:放弃幻想;调整心态积极应对;对于此次的调控,不要再抱有任何的政府可能从宽执行等带有投机性的幻想,积极调整心态,重新审视当前的市场环境,认识到政策风向已经明显大转弯,而且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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