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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防止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会上的讲话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防止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会,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部署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动态监测易致贫返贫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我们巩固期的工作打牢坚实基础。我们举办这次会议,既是一次针对国家乡村振兴局在新疆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的专项落实会议,也是一次集中排查工作的部署培训会议,还是一次在我们的过渡期如何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内部交流会议,日程紧凑、内容丰富,还邀请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领导来给大家亲自授课。这样宝贵的机会十分难得,希望大家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勤于思考,真正达到“充电”、“加油”的目的,我们也会全力为大家搞好服务和保障。希望各位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下面,我结合本次集中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一些情况,就回去后如何抓好落实讲四点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领会开展集中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知道,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抓手,是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去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前不久,省里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我们脱贫攻坚期的经验来看,每一次专项排查都能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成效。我认为,在过渡期的阶段,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薄弱环节,十分有必要。可以帮助我们切实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通过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防止返贫致贫。(一)开展集中排查是深入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重要抓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也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专门进行强调。中央把这项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是有深刻的政治考量的。在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如果监测帮扶出了问题,发生了规模性返贫,我们没法向党中央交代,没法向人民群众交代,没法向历史交代。对本次开展的集中排查工作,各地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杜绝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充分认识做好集中排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用党性、用责任、用感情、用良知保证开展好这项工作。(二)开展集中排查是检验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省里向各市、县反馈的2021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给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家不能因为脱贫攻坚结束了,就有松松劲、歇歇脚的想法,一定要时刻绷紧思想之弦,以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来确保整改到位。从去年考核情况来看,各地虽然没有发现较为严重的“红线问题”,但仍然有很多持续整改的老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引起各地警觉。目前已经到了整改时限,这些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就问题整改问题,是否做到举一反三等情况,我们还不敢说完全掌握;各地发现了多少问题、整改了多少问题、还有多少问题没有整改,这个底数我们要进一步做到心中有数。通过这次集中排查,就是进一步发现问题,督促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三)开展集中排查是改进工作作风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省的要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国家、省还将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要严肃处理,追究问责。今年年底,国家、省就要组织第三方评估,我们本次集中排查的工作内容也都包括在内。现在组织开展此次集中排查,不仅有利于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脱贫攻坚期后广大贫困群众的生活现状,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俯下身子宣传政策,进村入户了解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见效,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巩固脱贫成果过程中存在的新问题新阻点,做到主动纠偏、及时整改,确保全市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二、严格工作要求,统筹掌握集中排查的工作重点在座的大部分都是经历过脱贫攻坚战的一线业务骨干,有的同志参与过脱贫攻坚时期的历次大排查,业务知识过硬、实战经验丰富。由于换届乡村振兴系统换了不少新面孔,这些同志可能对集中排查的工作重点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开展动员培训就是让每位同志进一步统一思想、拉紧心弦,更好地把握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能够做到任务清晰、目标明确、事半功倍。(一)坚持标准,确保集中排查靶心不散。这次集中排查以“四个聚焦”为主要内容,也就是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环节,聚焦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帮扶、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消费帮扶、就业帮扶车间、扶贫项目资产等重点工作,聚焦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聚焦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无论是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还是各类政策措施,都有着各自的评价标准。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时期就再三强调,要严把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我们在巩固脱贫成果阶段,仍然要做到坚持标准,把确定的监测范围作为开展排查工作的靶心,始终牢记在心。此外,仍然要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的情况,就是要保障农户家中的适龄儿童都能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确保他们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农户患了大病、慢性病等得到及时救治;保障农户都有安全的住房和安全饮水。我们开展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时,一定要围绕标准,确保确保标准在心、尺度在手、靶心精准。(二)突出重点,确保集中排查目标精准。集中排查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各个方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要看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今年以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是否做到动态清零,脱贫地区控辍保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是否健全。易地扶贫搬迁方面,要看后续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社区治理体系是否建立完善,搬迁群众是否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产业发展方面,要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增产增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是否落实带贫减贫措施,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健全,带动链是否稳定。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是否到位高效、综合利用是否开展全面、收益分配是否精准合规。脱贫人口就业方面,要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属性状态、就业地点等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薪酬待遇、补助资金等发放是否及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是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方面,要看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是否做到应贷尽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或变相“户贷企用”等问题。消费帮扶方面,要看消费帮扶重点产品认定证管理是否规范开展,经营主体带贫措施、“三专一平台”特别是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是否落实,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农产品是否存在滞销现象。资金项目管理方面,要看2022年市县两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是否总体稳定,拨付到县(市、区)的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否安排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方面,要看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是否开展跟踪走访,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台账资料是否规范齐全,部门数据比对和筛查机制是否健全。帮扶工作方面,要看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三)拓展深度,确保集中排查内容丰富。我们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就是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着眼大局、开拓思路、立足长远,要跳出脱贫攻坚的思维,站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的高度,不能局限一隅,才能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各地在开展集中排查时,不能“就排查论排查”,要跳出排查看排查。我认为,既要有面上的业务工作排查,检查出实实在在存在的成效和不足之处,也要有更深层面上的统筹兼顾,检查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其他方面工作结合的薄弱短板。要注重与三个方面内容的有机结合,即开展集中排查要与“一改两为五做到”相结合、与第八批选派干部开展工作相结合、与梳理问题整改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集中排查既有工作重点又能兼顾其他,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实实在在有成效。集中排查既要紧紧围绕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也要扩展工作广度和深度,真正开展一次到边到角的工作排查。三、突出精准规范,准确把握监测帮扶工作的基本要求即将出台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监测对象范围,优化了监测方式程序,完善了帮扶政策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标性文件。各地要吃透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首先要明确,是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这次较以往的动态管理工作,新增了“严重困难户”,这类人群从收入水平看,不能算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而是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导致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其次,我们的2022年监测范围是7000元,并已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监测对象没有规模限制,在工作中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防止人为控制规模,也要防止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放进来,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二)及时发现认定监测对象。做好防贫监测工作,关键在于早发现监测对象,这样才能早干预、早帮扶。《实施方案》明确,要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我们这次开展的集中排查,挨家挨户去了解情况,这看似是笨办法,实则最有效。目前部门筛查预警由于数据联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障碍,不能完全发挥作用,还需要各地进行数据比对和预警工作的有益探索,把工作做在前面,为大家提供学习借鉴的榜样。(三)规范认定工作程序。《实施方案》明确,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通过书面形式以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提出申请,可以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同步开展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农户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授权后,按照村级核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镇(街道)审核、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公告的程序认定监测对象,一般不超过15天。我们增加了承诺授权、民主公开和风险消除三个环节,既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必要,也是推进工作的需要。如果没有农户承诺授权,我们获取个人信息,就会违反法律法规,难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信息预警和比对。如果不履行公示公开程序,就会违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
本文标题:在全市防止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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